书记离任前为何突击提干
(2008-11-01 1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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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十年砍柴专栏
近期,由新华社发布的一条消息很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消息透露,原湖南省株洲县县委书记龙国华因离任前突击提拔100余名干部被查处。公众对这条消息没有予以重点关注,是因为此新闻不“新”。两年前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原县委书记高某离任前突击提拔263名干部,早有纪录在先。
然而,我依然对龙国华突击
提拔的大手笔感到惊讶,所惊讶的不是他的胆量,而是提拔的数量。一个县委书记一次就可以提拔一两百名干部,那么没有被提拔的官员还有多少?县委书记突击提拔干部数量的极限是多少?县委书记的权力边际究竟在哪里?
县委书记级别不高,可权力不小,这两年来,公众充分见识了县尊老爷的威风,以公民短信“诽谤”自己为由让司法立案逮捕其人有之;派公安进京抓捕因发表文章触怒其官威的记者有之。县委书记为什么有这么大的权力?
古代中国的县令被讥讽为 “七品芝麻官”,因为他处于文官体系的下层,但同时又被形容为“灭门的县令”,是“百里侯”,两种说法并不矛盾。因为县官位阶虽低,却是亲民之官,即直接管老百姓的,王朝之恩威,都得靠他来落实,用现在的话来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帝制时代县令虽有大权,但和今日一个县的最高首长——— 县委书记相比较,却逊色得多。
以明清时期为例,知县是最下面一层的朝廷命官,他自己没有任命官员的权力,连请师爷也得自己掏银子。而今日县委书记对乡镇及县的各局官员几乎有绝对的任免权,甚至自己同层级的其他官员,包括各常委、政府的正副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虽然程序上由上级组织部门或同级人大考核任命,但该层级的党委一把手个人的意见也相当重要。再加上现在的官员职数远多于古代,就可知道为什么今日县委书记可以“突击提干”。
除了人事权,今天的县委书记对社会活动尤其是经济活动的干预力度也远大于古代的县官。我们知道,旧时知县管理的事务有限,无非是赋税征收、劳役差派、讼狱治安以及一些公益事业。现在的县委书记在其辖区,可谓是“上管天,下管地,中间还要管空气”。由于现在的经济发展程度远胜古代,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度更高,如国有企业的投资、运行,民营企业的存活,重大公共项目建设,官员都可以直接插手。从落马的市、县委书记的案件分析,这些人除了卖官鬻爵外,最常见的形式就是插手重大建设项目,官商勾结大牟私利。
权责必须平衡是一条公认的政治原则。古代知县有权,但责任不小,而且都是刚性的。譬如我们看古史,常常看到外敌或盗贼破城知县战死的史实,我不否认儒家的道德观对一些官员的影响,但最根本的原因是当时是真正的“一把手负责制”,县令有权,但出了事也唯他是问。若城破了,主官弃百姓逃命,是会被朝廷杀头的。与其成为被杀头的“罪官”,不如战死博得好名声以及子孙的抚恤。而今,一些重大事项明明是一把手拍板,但以“集体决策”的名目出现,出事了,一把手常常仅负“领导责任”,这领导责任的标准是很模糊的,辞职或免职就算很严重的处分了。
这大约是“龙国华”们有突击提拔上百人之“壮举”的根本原因。要解决这一痼疾,必须在体制上做出较大的改革,真正做到“限其权,实其责”。(作者系知名网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