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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高收费不是限价能解决的

(2008-08-27 15: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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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邬凤英

  针对社会上反响较为强烈的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25日表示,目前正在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准备出台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暂行办法(8月26日新华网)。

  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我不由得哑然失笑——— 又是规定收费标准。如果规定一下收费标准就

可以管住市场价格的话,管理社会经济活动,也就成了再简单不过的一件事:粮价高了,规定粮价;油价高了,规定油价;菜价高了,规定菜价……如此这般地规定下去,何愁物价上涨?

  动辄规定收费标准,其实是一种懒惰的表现,因为商家有无数的手段来规避这样的收费标准。更糟糕的是,动辄规定收费标准,还有可能诱发新的腐败。因为规定了收费标准,就意味着相关部门和官员自我赋予了处罚权,毫无疑问的是,这种处罚权在市场上也是有价格的,而且通常是很昂贵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项服务的价格上涨,其原因说到底还在于供给不足,不增加供给又想管住价格,天下没有这么便宜的事。退一步说,就算教育部真的管住了幼儿园的高收费,但大量幼儿无园可入的问题,又该怎么解决呢?

  所以还是应该从增加供给的角度,来解决幼儿园高收费问题。我认为,教育部等有关部委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点措施:

  鉴于幼儿园具有一定的社会福利性质,可以由各地的教育部门出面,兴办平价的公立幼儿园,这种公立幼儿园的出现,将迫使那些乱收费的不得不以降价的方式来进行竞争;如果政府不愿意直接兴办幼儿园,那也可以通过“民办公助”、减免税费以及提供其他政策优惠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创办平价幼儿园。如果发现高收费或乱收费,则应立即取消对它们的优惠;政府还应该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为本单位的员工自办福利性质的幼儿园。当然,自办幼儿园的费用应该是单位自筹的,而决不应该挪用财政拨款,这是题中应有之意,毋庸赘言。

  在我看来,只有采取了所有这些措施,再辅之以适当的价格监管,才可能基本解决幼儿园高收费问题。不采取增加供给的措施,而仅仅是宣布管制价格,则不过是搪塞舆论的一种手段罢了,对解决幼儿园高收费问题,并无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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