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离不开法律救济的保驾护航
(2008-08-18 16: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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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杨涛
因涉嫌伪造他人身份证申购千张奥运门票,日前“倒卖奥运门票第一案”两疑犯在北京西城法院受审。(8月17日《新京报》)事实上,奥运会到今天为止,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跟我们的司法机关和法律工作者、国际仲裁机构提供的司法保障、法律救济和法律服务都是分不开的。打击倒卖奥运门票行为只是一例,我们一一细述。
在对待涉奥的刑事犯罪以及奥运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司法机关均加大了打击力度。以奥运知识产权保护为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早在前几年就公布了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原则。几天前,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以奥运视频转播侵权为由将迅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网站和世纪龙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这两起案件均已立案,相信法院将作出公正判决,保障奥运相关的知识产权。
另外,在北京奥运会前和奥运会期间,北京市高级法院将东城、崇文、丰台等9区县的涉外民事诉讼指定朝阳区法院统一审理,朝阳区法院又将上述案件指定给奥运村法庭管辖。在此期间,凡是在上述9区县发生的外国人因观看比赛、旅游、住宿、购物、交通、餐饮、娱乐而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等涉外民事诉讼案件将一律由奥运村法庭审理。奥运村法庭的设立,为外国人和涉及外国人的民事纠纷,提供了方便的审理途径,统一了执法标准,有力地保障奥运村的正常秩序。
此外,国际体育仲裁院在北京设立了北京奥运会临时仲裁庭,其职能主要是解决北京奥运会期间的体育纠纷,包括对比赛资格认定不服、对兴奋剂检测结果不服等等纠纷。截至14日中午,临时仲裁庭共受理6起案件,而且全部仲裁完毕。这些案件的仲裁,维护了奥运会的公平竞争环境和奥运比赛的正常秩序,功不可没。
还有,北京市律师协会应国际体育仲裁院的要求,成立由16位北京律师组成的体育仲裁志愿律师团。8月8日,该仲裁志愿律师团为某国奥委会向国际体育仲裁院北京临时仲裁庭提起仲裁提供了志愿服务。
可以说,正是我国司法机关和律师、国际体育仲裁机构等等相关组织和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有力法律救济,才让北京奥运会有序地进行着,保证了奥运比赛有一个祥和、安宁和公平的环境。我们希望这种法律救济能持续进行并且更加有力,让整个北京奥运会更加圆满成功。奥运,离不开法律救济的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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