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伟大的”永是一个群体
(2008-08-17 14:43:41)
标签:
杂谈 |
■ 马九器
自从美国泳坛天才菲尔普斯获得奥运史上第十一块金牌后,世界舆论为之沸腾,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惊呼“奥运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诞生”,几乎所有的观众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见证一个绝世天才的表演,因为与他同时代是一种幸运,总比我们遥望历史烟尘里的天才幸运得多。
然而,再狂热的时代也有冷静的头脑,再强大的声音面前也总有隐隐的反对。于是,我们听到了一种微弱的声音正逐渐走强:菲尔普斯算史上最伟大运动员吗?他真的比欧文斯、卡尔·刘易斯、努米等更伟大吗?争议发生了。除了网络上面红耳赤的辩论外,还有更具代表性的争议:采访过共14届奥运会的《洛杉矶时报》记者菲利普·赫斯说,菲尔普斯在奥运史上最伟大的选手中只排名第六;《波士顿环球报》的约翰·鲍尔曾经采访过16届奥运会,他的选择是菲尔普斯;奥林匹克传奇人物瓦列钦斯基称:“菲尔普斯需要再参加一届奥运会,才能加入伟大的行列。”
在奥林匹克的百科全书中,“伟大”至少有三层含义:一是纯粹的竞技层面,它往往和成绩、纪录、奖牌息息相关;二是竞技与精神的合体,不仅拥有登峰造极的竞技水平,还有高山仰止的精神价值;三是精神意义,即使没有出众的竞技水平和成绩,但所表现出的精神境界令人尊崇、震撼人心。
菲尔普斯之所以“最伟大”,更多来自第一种“伟大”,是他在竞技层面所表现出的空前金牌纪录,所以“最伟大的运动员”首先直接得益于他。但即使在这个层面,称霸田坛一二十年的刘易斯更能体现人类的运动极限、更能显示一名天才运动员的影响力和统治力,估计和他相比,菲尔普斯还需要用更长的时间来为
“最伟大”做注解。
历史上被尊奉为
“最伟大的运动员”,更多是超越了单纯竞技层面的“伟大”。以欧文斯为例,在1936年的德国柏林奥运会上,在希特勒鼓吹的人种论甚嚣尘上并现场督战时,欧文斯以职业运动员的精神一举拿下4枚金牌,在希特勒气急败坏的离场拒绝为他颁奖时,欧文斯说:“我到柏林不是来与什么人物握手的,我是来夺金牌的,现在这个目的我已经达到了,这就足够了。”欧文斯不仅赢得了金牌,而且树立了道义的标杆,其良好的体育道德和运动家风度,使他成为全世界运动员崇拜的偶像。
第三种“伟大”,则来自那些成绩平平但精神震撼世界的运动员。英国运动员雷德蒙德就是其中代表。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400米半决赛上,雷德蒙德突然腿伤复发———
右腿肌肉撕裂,跌倒在跑道上。但他却推开救护人员,从地上爬起来,在父亲的搀扶下一瘸一拐走向终点……那一刻,全场6万多人为他站立鼓掌,全世界为他感动。“雷德蒙德精神”成为阐释奥运真谛的伟大注释,在奥运史上,同样堪称“最伟大”。
将“最伟大”仅仅归结于金牌的多寡,于伟大的奥林匹克运动而言,不免简单乃至肤浅。“奥运史上最伟大运动员”之衔,从来就不是某一个人的专利,因为一个人无法承受奥运真谛之重。在浩瀚的奥运史上,正是欧文斯、卡尔·刘易斯、菲尔普斯、雷德蒙德们,集体站在奥林匹克的巅峰,集体演绎着“最伟大”这一神圣称号!(作者系本报评论员)
自从美国泳坛天才菲尔普斯获得奥运史上第十一块金牌后,世界舆论为之沸腾,几乎所有的媒体都在惊呼“奥运史上最伟大的运动员诞生”,几乎所有的观众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见证一个绝世天才的表演,因为与他同时代是一种幸运,总比我们遥望历史烟尘里的天才幸运得多。
前一篇:金牌的荣耀同样属于陪练
后一篇: 主持人的口误其实也很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