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设机构发威凸显常态监督乏力
(2008-08-05 15: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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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 安徽省砀山县干部作风、部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个只有11名工作人员的非常设机构,但在短短数月内,却掀起了这座县城的吏治风暴:在一次检查活动中,判将近7成的县直机关单位“不及格”,其中,像政法委、法院、人事局等实权部门都低于60分的及格线;还公开通报多名实权部门负责人 砀山的做法毫无疑问是值得称道的。毕竟,吏治风暴的掀起能对公职人员产生相当的触动,至少可在一段时间内令其改变作风、改善服务,而这是符合公众的愿望和利益的。不过,非常设机构的发威,还是凸显出了常态监督的乏力。 事实上,我们并不缺乏监督以及整饬吏治的渠道和机构,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纪检监督、司法监督、新闻监督、社会监督等常态监督门类已够齐全,足以笼盖四野,可为何还需要另辟蹊径成立非常设机构才让监督真正显现威力呢?
从某种程度上说,非常设机构的设立是一种叠床架屋之举——— 常态监督未能发挥应有作用的桎梏在哪里?其在实施之际为何有时还要看领导的脸色?自下而上的监督靠什么落到实处?……这些问题显然都迫切需要给出答案。其实,此中的某些症结并不是多么复杂,对于诸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选举产生和退出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员构成还不够合理;纪检监督还缺乏应有的主动性,有时还做不到积极寻找线索主动出击;司法监督和新闻监督有时还受到干预和掣肘;社会监督的表达渠道还有些匮乏等,人们已经达成了相当的共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进行强有力的改革。 砀山模式要付诸实施,是有不少先决条件的,比如推行者需要有极大的勇气,且在廉政问题上需要无懈可击,执行者需要敢于碰硬,并有相应的执行力,这也就决定了“风暴”不可能成为常态,而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极有可能“人走政息”。 即便如此,砀山的做法还是给人以启示,那就是如此解决监督的驱动力问题。砀山的吏治风暴主要是由县委书记掀起的,这样的驱动是高效、有力的,我们应对此进行分析,从中找寻让常态监督也具有很强驱动力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