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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科放“黑话”酒后吐真言?

(2008-06-14 1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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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6月8日晚,深圳一男子驾驶一辆印有“环保执法”的公务车将一年轻女子撞倒,男子满身酒气,不但不道歉,反诬被撞女子是敲诈,并扬言要找“黑社会”摆平。经证实,肇事男子为深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6月13日《南方日报》)

  一个官员扬言要找黑社会摆平什么事,细想让人感觉可怕。这个官员之前有

没有找过黑社会摆平麻烦不得而知,但其言语却表明,其放出的“黑话”很可能不是用来吓唬人的,而很可能与某些黑社会组织是有某种联系的,否则,何以如此狂妄?

  在我看来,这位科长身上流露出明显的“特权”或者说“霸权”的迹象。说其“特权”,是因为他把“官本位”思想带到了日常生活中,说其“霸权”,是因为特别蛮横。换言之,这位科长身上有两种权力,一种是人民赋予的权力,即“官权”,另一种是黑社会组织给予的权力,我们姑且称为“匪权”吧。

  也就是说,这样的官员很可能是黑白两道通吃,该使用“官权”时使用“官权”,不方便使用“官权”时就使用“匪权”,总之,要给人一种“不要惹我”的印象。由此,我们也可以推测,这两种权力也很可能在日常工作中交替使用。

  虽然,这位口出狂言的科长不在高官之列,但要承认其掌握着一定的公共权力,或者是公共权力网中的组成部分,不排除其工作中或利用手中的权力,或利用自己的公共权力网为黑社会“作恶”提供方便。

  因此,我特别建议,对这位酒后狂言的科长不能只是简单地按一般的交通事故处理,而是要顺藤摸瓜查查其所说的“黑社会”,以排除公众心中关于他涉黑的疑虑。即使其扬言要“找‘黑社会’摆平”的话真的是胡话,也要治治他的匪气、霸气。因为公众需要的是“人民公仆”,而不是“官场狂人”。 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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