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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由国务院扶贫办正在草拟的扶贫标准调整办法将把过去的底线抬高。其政策出发点在于不仅关注贫困人口维持基本生存所需要的收入,还将考虑他们在教育、医疗保障方面的支付能力。目前,扶贫办正向它的26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在修订之后择日向国务院报批。(4月13日《重庆晚报》)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在
有学者曾对东北5个资源枯竭城市的贫困群体做调查后这样描述:离开原有国企或者集体企业后,大部分人在实现再就业、获得失业和养老保险、享受医疗和教育服务方面,遭遇严重的排斥。在学者看来,正是因为这些人在再就业、养老保险和医疗等方面的权利付之阙如,才一步步致贫和返贫的。再以农民工为例。学者陆学艺指出:受城乡二元体制影响,农民工总体上处于“经济上接纳、社会上歧视、文化上排斥、制度上限制”的境地,许多农民工饱受克扣欠薪、伤病无保障之困。由此可见,农民工遭受的权利贫困是他们无法取得高速发展的根本原因。难怪陆学艺感叹:“穷人贫穷并不仅是因为他们观念落后,而是一些政策性歧视造成的。还穷人以‘起点公平’,应是消除贫困的根本目标。”
古人云:“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要扶贫,当然不仅简单地提供物质帮助,还应提高技能。问题的关键是,如果不改变权利贫困,贫困阶层何以拥有技能?贫困阶层没有起点公平,没有机会公平,也没有程序正义,作为一个起步缓慢的后发阶层,他们何以迅速成长壮大?
世界银行在《2000/2001年世界发展报告》中指出,贫困除了物质上的匮乏、低水平的教育和健康外,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脆弱性,以及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缺乏影响力。信矣!在当下,一方面要抬高贫困线,积极从物质上扶贫,在输血之余,提高贫困人口的造血能力;另一方面必须积极改变贫困人口的权利贫困,让他们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拥有机会平等,这才是扶贫的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