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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表示,今年高考将推广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方式。所谓“平行志愿”就是在每个录取批次的学校中,考生可填报若干个平行的学校,然后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改变过去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2月15日《华商报》)
作为过来人,当年填报高考志愿时的
然而,平行志愿却依然难以实现考生与高校的权利平行。因为,无论对于考生还是高校来说,彼此都应该是一个绝对自由的双向选择过程。两者的关系就如同一对恋爱前的男女,报考志愿只不过是彼此表达好感的一种方式,而最终能否真正确定恋爱关系,或者说领“结婚证”,应该是一个绝对自由的双向选择过程。也就是说,在考生最终决定踏入任何一所高校之前,他应该有报考任何高校的权利。
也就是说,真正意义上的“平行志愿”应该是,考生既可以报考若干个学校,更可以被若干个学校录取,但是最终哪所高校才是考生的“意中人”,应该是属于考生不可剥夺的自由选择权利。惟其如此,考生的权益与高校的权益才能真正实现所谓的“平行”与对称。但是,所谓的“平行志愿”却仅仅是浅尝辄止,仅仅是赋予了考生有限的自由与权利,考生可以报考若干个高校,但却不能被若干个学校录取。也就是说,“小伙子”对若干个
近年来,由于港校这条“鲶鱼”的介入,多年来岿然不动的内地高校在招生问题上已经有点沉不住气了。事实上,由于招生体制的弊端,每年都有很多优秀生源“外流”。在2006年上海第三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一些大学校长已经指出:“港校热”只是中国高等教育经受国际化冲击的一次“热身”,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教育面临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
因此,用一种历史与发展的眼光看,“平行志愿”的实施,既是内地高校应对竞争的举措,也是一种历史必然。当然,这里所言的“平行志愿”,应该是自由选择与权利的平行,是高校与考生绝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