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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怀孕的妻子,在西安火车站退票处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四川籍农民工舒国彬将手中的三张硬座票每张加了25元后出手。事后,他们被公安站前分局治安大队以涉嫌倒卖车票为由带走,夫妻俩被处以2000元罚金后,又缴纳了4000元的保证金才离开了治安大队。(昨日《华商报》)
此前我
有了同样退票经历的我,很理解舒国彬夫妇的心情。对于我等普通百姓来说,守法履规的“成本”实在太高,其中绝大多数完全是人为造成的。为什么不能提前三四天退票,为什么不能多开退票窗口,为什么要收那么高的退票费……说什么这是为了打击倒票贩票行为,因少数票贩子“惩罚”无数好公民,这做的什么事,又是哪门子理?
就退票这事,我有个比方:做守法履规的乘客,到指定窗口退票,就要做刘翔———
虽说违法永远比守法容易,虽说违法代价永远大于守法付出,但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百姓为守法履规而劳命伤财无人管问,大家难免要去搞轻松容易违法乱纪的“赌博”。这般“守法艰难、违法重责”,虽然称不上陷阱执法,至少有罔民之嫌,与法理、情理极不相符的。其实,守法大可不必艰难,放下私利欲,带上为民心,很多“栏架”就能拆除。让守法成为守法者的“通行证”时,违法自然成为违法者的
高昂的守法代价驱使百姓违法,因此,期待有关部门将公民守法的门槛降低些、再低些,让每一个百姓在退票之时能够不再受各种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