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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华商报》评论版刊发了“贫富分居”的文章,笔者也想谈谈自己的看法:贫富必然分居,廉租房须有前瞻性。
财富最普遍的意义在于追求最优质的人生享受,有钱人要住更优质的住房,无论政府是否站好位,“贫富分居”都是必然出现的。与其探讨政府站位,不如让“穷人”的廉租房制
现在的倾向是,政府考虑到地价成本,将保障性住房选址于城市偏远地段或城乡接合区,交通不便则趋向于用规模来解决,这些选择都让保障性住房集中成大型小区。这除了导致低收入者大量聚居问题之外,还导致他们出行成本增加,工作机会减少。因此,保障性住房最合理的选址不是城市偏远地带,而是城市中心区。
任何城市在发展过程中都会形成“城中村”之类的低收入者聚居区,这表明穷人聚居于城市中心的现象是难以避免的。但另一方面,城市中心的地皮具有高度商业价值而显昂贵,保障性住房能建在这些地段吗?
在各城市都计划兴建大批保障性住房的背景下,我们可以作出以下设想:即在城市中心以高层建筑构建保障性住房,小规模密集居住,并分散于城市各个区域。好处在于保障低收入者住房的前提下降低他们的生活成本,增加工作机会,改善城市廉价劳动力供应,也方便于服务管理。和避免贫富分居相比,完善廉租房制度或许更有助于减少贫富分居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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