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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之妻隐瞒犯罪所得”被公诉的标本意义

(2008-01-16 17:21:48)
标签:

杂谈

  ■杨涛

  去年底,一审被判死缓的重庆市渝中区原副区长王政,他的妻子、市委统战部原副部长,14日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隐瞒犯罪所得,在重庆市五中院受审。(1月15日《重庆晚报》)

  据我所知,对贪官家属帮助贪官转移、隐瞒犯罪所得以此罪名提起公诉,这在全国是第一次,这对于加大打击贪污、受

贿犯罪具有标本意义。

  对贪官家属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比任何道德说教都更有力地发挥官员家属“贤内助”的作用。以往,我们往往注重开展廉政教育,通过道德说教来要求官员家属预防官员腐败行为。然而,道德说教作用是有限的,而对那些直接帮助官员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家属处以刑罚,那么官员犯罪不仅仅自己遭受惩罚而且会牵连家属,家属就更有动力来预防官员犯罪。

  对贪官家属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也将使得官员进行腐败犯罪的成本加大,从而减少腐败犯罪发生的几率。以往官员进行腐败犯罪,总是有一种侥幸心理,即使犯罪被发现,只要财产转移了,那么也是“苦了我一个,幸福全家人”。如今,对贪官的家属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也追究刑事责任,家属也不能沾这些犯罪所得,否则同样锒铛入狱,那么,贪官犯罪也不能再“幸福一家人”,在这种成本增加的前提下,他们腐败的行为也可能相对减少。

  对贪官家属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刑事责任,也有助于司法机关顺利地查处腐败犯罪。在司法实践中,查处贪官时,对于贪官的犯罪所得的查处总是一个重点、难点,这个难就在于贪官的亲朋好友、下属千方百计帮助贪官转移犯罪所得。由于以往对于这种行为不能也没有过追究刑事责任,他们总是很卖力地帮助贪官。今后,如果加大这方面的打击力度,相信那些想帮助贪官的人要事先掂量一下,避免自己陷入牢狱之中,这就有利于司法机关顺利地查处腐败犯罪。

  所以,我希望,重庆的这起案件能公诉成功,从而给全国官员的家属一个警示:贪污、受贿的钱是不敢动的,动了不但官员要栽进去,而且本人也得栽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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