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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狂赚也该让全民“分红”

(2007-12-11 14: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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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 朱少华

  国有资产近三年来飞速膨胀,相当于每年诞生一个巨无霸“中石油”!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昨天在“2007(第六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表示,央企正进入空前繁荣时期,今年利润预计接近1万亿元。(12月9日《羊城晚报》)

  看到这样的消息不由得让人为之一震,甚

至平添了一种自豪感。因为央企也是国有企业,归全民所有,也就是说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人人都该有份。既然央企这么狂赚,作为重要“股东”的全民自然有利益可分,但是回过头来看一看,又不免产生一种失望,这些年来,虽然央企赚的数字都是天文,令全民也激动不已,但是这个最大的“股东”却不见半点“分红”,而反之,央企特别是石油、煤炭、电力等一遇到“风吹草动”,首先就是想到向全民“开刀”,并拉动其他行业跟风涨价,全民似乎只有投入的份儿,而没有半点享受到权利。

  我们的央企依赖什么赚钱?这里不排除有参与国际竞争中得到的利益,但是因为大部分央企有国家政策的保驾护航,绝大部分收益还是依赖全国人民的“无私奉献”,也就是说是依靠全国人民养活的,我们的企业为我们服务,而从我们身上收益也无可厚非,但是央企国有,就应该造福全民,如果这些收益仅属于央企自己享受,而把最大的“股东”晾在了一边,这不仅不合理,更是一种对全民利益的侵害。

  国企向全民“分红”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比如美国的阿拉斯加州在1968年发现了丰富的油气资源,这给全民带来了一笔巨大的公共财富。也正因如此,当年全州40多万居民每人都收到了第一张1000美元支票的社会分红。从那时起直到2005年,阿拉斯加州已经连续几十年给每个公民分红了。2006年,国际油价节节上涨,中东产油国科威特荷包满满,政府决定让全民分红,发给近百万国民每人200科元(约合人民币5395元)的“生活补贴金”,让在科威特的外籍劳工羡煞。

  市场经济的原则就是 “谁投资,谁受益”,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说:“任何出资人,任何的股东,都需要回报,这是常识。”但是现在这个 “常识”却经常被我们 “忽视”,作为最主要的“投资人”全民没有从国企的收益中得到更多的实际性的效益,这如何能够体现央企“国有”的性质?世界银行也曾给我们建议,“如果国有企业50%%的利润纳入财政预算,就能使对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出增加85%%。”

  过去,我们追求“国富民强”,现今我们也意识到了“民富国强”,国有企业收益让全民分红,不仅能改善国有企业的形象,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更能激发公民爱国的激情。而更主要的这并不是国企对全民的施舍,而是全民一种合理合法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今天看起来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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