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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对对碰: 争议“霸机黑名单”

(2007-11-28 16: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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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新闻背景:如果旅客有过占机、霸机等行为,造成航空公司连环延误,就被列入春秋航空的“黑名单”,该旅客再想乘坐春秋航空的航班,电脑系统就将拒绝为其订票。26日,春秋航空公司董事长王正华在其博客上表示,用“黑名单”形式事先拒绝接受这些旅客,是减小社会成本和公司成本的办法,也是航空公司的无奈之举。(1
1月27日《新闻晨报》)

  “霸机黑名单”,我看行!

  ■ 宣华华

  对于此次的“霸机黑名单”事件,笔者想说的是:“霸机黑名单”,我看行!

  就“霸机黑名单”出台前后看,7月19日发生在大连机场的一起“霸机”事件,无疑是促使春秋航空制订“霸机黑名单”的肇因。在天气原因造成飞机不能正常起飞的前提下,少数乘客要求赔偿并采取“霸机”行动,于情于理都说不通。毕竟,自己决定搭乘飞机出行,就该考虑到天气的影响,飞机因天气不能起飞,那是谁也没辙的事情——— 还能跟老天爷过不去吗?

  据介绍,“这次霸机事件不仅给春秋航空带来10余万元损失,更造成数个航班690位旅客长达5个小时左右的延误,还使1000余名旅客延误1至3个小时。”春秋航空作为一家低成本运营和自负盈亏的民营企业,有限的航班资源进行跨地区调拨实属不易,哪里经得起如此折腾?再说,其他乘客的权益受到了“霸机”行为的影响,假如这些乘客也为此大闹“霸机”,好端端的春秋航空还不得关门大吉?

  其实,春秋航空是在为整个行业“背黑锅”。长久以来,国内航空业处于绝对垄断之中,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并引起了许多乘客与航空公司之间的争议。从根本上来说,必须及早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更为清晰地界定航空公司的责任,从而有利于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最后不得不说的是,从笔者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的经验来看,很多时候更讨厌的是少数蛮不讲理的消费者。应该承认,消费者(乘客)的合法权益,理所当然应该受到保护,但保护尺度不能随个人喜好而设,起码要保证充分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因而,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下次请先找准索赔的对象,直接去跟老天爷交涉好了,别再折磨我们大家!

  “黑名单”是给自己抹黑

  ■ 康 

  春秋航空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廉价私人航空公司,曾因打破了中国民航半

  个世纪的垄断状态而引人瞩目,但是如今私设“黑名单”,只能是在给自己脸上抹黑。

  首先,旅客的名字一旦进入了春秋航空公司的“黑名单”,也就意味着自己在这家公司的消费权被非法剥夺,其本质相当于对乘客做出了处罚。但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企业,既非执法机关,又没有获得合法授权,凭什么可以对曾有过占机、霸机等过激行为的旅客做出处罚,即便旅客的过激行为已经威胁到企业的正常经营,企业也只能申请由执法机关进行处理,自我授权、自设“黑名单”,只能进一步激化矛盾,扰乱社会的法制秩序。

  其次,严格来讲,企业用“黑名单”的方式剥夺任何一位公民的消费权,都涉嫌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会伤害到乘客的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也因此有可能面临诉讼和赔偿。要知道,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如同公民的自由权一样,必须不能以妨害他人的自由为前提,任何企业或个人为了自己的经营自由而侵害了别人的消费自由,也同样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中国航空客运还有诸多不令人满意之处,如果开列一张航空客运经营不良的“黑名单”,航班延误、经营垄断、服务生硬等等问题赫然在列,如今又增添了一条——— 非法私设 “黑名单”。现在的问题是,航班延误现象比较普遍,旅客采取过激行为进行抗议也比较普遍,春秋航空公司的“黑名单”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和制止,很可能会被其他航空公司所效仿,引发更多的侵权问题。

  作为航空公司,要减少航班延误避免与旅客的纠纷,只能是通过不断完善措施,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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