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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枪击副教授』应由检方独立调查

(2007-11-15 15: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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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

 

『巡警枪击副教授』应由检方独立调查

http://hsb.huash.com   2007年11月15日 05:43:28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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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生在广州的“巡警开枪打死副教授”事件引起公众广泛关注。目前,人们所关心的就是巡警开枪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该事件真相的调查就显得尤其重要。据相关报道,广州市有关方面为此成立了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初步”的调查结果也由市公安

局新闻办公室通报(11月14日《新快报》)。但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巡警枪击副教授”事件应由检察机关开展独立调查。

  首先,检方独立调查有法律依据。检察机关有权就公安机关执法行为进行合法性监督的职责,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管辖机关。我国宪法规定,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检察机关完全有能力履行自己的职能,依法对案件作出权威的结论。如果成立一个行政色彩浓重的“联合调查组”来调查涉嫌渎职的案件,而检察机关只是其中一员,无疑“矮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

  其次,检方独立调查有利于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如果当事人对检察机关独立调查所作出的结论不服,还有向上级检察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诉的机会。但实践证明,“联合调查组”式的调查结论基本上是各方面意见“协调”、“平衡”后的“一锤定音”,变相剥夺了当事人的申诉权,也不利于来自其他方面及公众的监督。

  还有,在整个事件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是应当回避的。如果警察开枪违反相关规定,又造成了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无疑将涉嫌渎职犯罪。警方加入“联合调查组”、介入该事件调查,有“自己充当自己的裁判”之嫌,能否做到秉公执法、保持中立,公众难免会产生顾虑。 王威 (作者系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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