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家住厕所”何时终结

(2007-10-27 19:20:40)
标签:

时事评论

 

“家住厕所”何时终结

http://hsb.huash.com   2007年10月27日 02:50:11     进入论坛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7000 定制,3元/月!
 

  ■王清

  因为公厕建盖在一座优质小学的旁边,为了让孩子上到好的学校,家长们争先恐后把户口落在这里,一座公厕的门牌号居然落了24个人的户口。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昆明。(10月26日《生活新报》)

  其实,这种“追臊逐臭”现象,不仅发生在昆明,全国各地都时有发生。不久前《南方日报》报道,某重

点学校的老师发现,班上十几名新同学家的门牌号码竟然完全一样——— 都是学校附近一个公共厕所的号码;上海市某校在调查学生的居住地时发现,有好几个学生所报的家庭住址就是不远处的一所公厕。“我家住在厕所里”,是一则让人无法笑出来的笑话。

  教育的不平等性突出表现在教育投入的厚此薄彼上:一些重点学校财源滚滚,拥有一流的硬件设施以及较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而大量的一般学校却是设施简陋,师资水平相对较弱。基于这样的现实,任何家长都想方设法把孩子送往重点学校。有权的用“条子”开路,有钱的用“钞票”买通,无权的无钱的只好在户口上作文章,所以才有家长们争先恐后把户口落在厕所的荒唐之事。

  只要所谓的重点学校存在一天,“我家住在厕所里”现象就不可避免。当然,在这种表象的背后,是民众对子女能够公平享受同等教育权利的期待。把经费向非重点学校倾斜,通过合理调配使各个学校师资力量基本平衡,从而实现教育公平,是完全具有现实操作基础的。这方面,安徽省铜陵市已经有了成功的经验,他们多年前就取消了重点学校,全部学生都就近入学。其他城市愈演愈烈的“择校风”,在这里早就销声匿迹。

  重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有重点与非重点之分。这从法律上对教育公平做出了刚性规定。刚性的规定,必须得到刚性落实。希望有一天,不再有这种家“住”厕所的荒唐之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