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驾照捆绑驾校”何以“潜规则”当道

(2007-10-26 21:54:18)
标签:

时事评论

 

“驾照捆绑驾校”何以“潜规则”当道

http://hsb.huash.com   2007年10月26日 03:47:22     进入论坛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7000 定制,3元/月!
 

  ■ 毕诗成

  世上只有两种人:会开车的和不会开车的。“会”开车的人当中又包括了两类:一类是技术娴熟却没有驾照的,为了拿到照不得不多掏上几千块从驾校那儿“走个过场”,虽满肚子委屈却无处可诉;还有一类人是交了钱,有了培训记录也拿到了驾照,却咋也不敢上路,对面来辆车,马上就会两股战战,手足无

措,要么停下来,要么冲上去。

  不管是会了格外掏钱的,还是掏钱了格外不会的,满肚子不满,却只能忍气吞声,逆来顺受。10月25日的《南方周末》报道了一个深圳“刁民”的战斗故事——— 这个名为樵凌的人在部队服役时掌握了娴熟的驾驶技术,但以个人身份报名考驾照时被拒绝,于是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法庭。在法院做出“此案延期判决”的意见之后,禁不住樵凌的软磨硬泡与媒体报道,深圳市车管所“特批”了樵凌报名,在交了120元报名费之后,樵凌轻松通过了考试,拿到了驾照。

  结果不错,却注定是“一个人的经典”——— 在其他人以“个人身份”再来报名的时候,仍然得不到通过,理由是“《驾校培训记录》必不可少”。虽然公安部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只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就可以报考驾照,虽然广东省也取消了 “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的增设条款,但业内人士还是给受到“刁民”鼓舞的人兜头一盆冷水:“樵凌是个特例,很难推广”。至于原因,则是几乎全国人民都知道的——— 背后巨大的利益纠葛。

  利益纠葛可以对抗法律?你还别不信,在“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泛滥的当下,这股“反潮流”的力量完全可以主导一个领域的“规则”!老早前,就有业内人士现身说法:大批社会化经营的驾校要么由交通部门间接开办,要么与他们紧密联系,驾校考试名额的多少,更是取决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这话不能全信,却不能全都不信。不然,教我等如何理解一些地方性法规在取消《驾校培训记录》之后,竟然能够公然地“取消取消”?又如何理解公然不合理的做法为什么可以公然“合理”地活了多年?

  强调《驾校培训记录》的人有个似是而非的借口:避免“二把刀”上路。问题是什么是衡量“二把刀”的标准?既然驾驶员考试标准是国家制定的,作为一个人是否有资格开车上路的标准,如果能通过考试,难道还不足以说明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吗?考试都“卡”不住,培训能卡住?依我看,恰恰相反!正是驾校不正规的“搅和”,才容易让更多的“二把刀”掏钱“买”到驾照之后,堂而皇之地上路充当“马路杀手”。

  一个进步的社会,“捆绑式”的强制必然是要渐趋减少的。没有人否认驾校存在的价值,的确有人需要专门的驾校,需要有专门的场所来练车,但这不能成为强制每年数百万人上驾校、创造数亿元考试经济的借口。就像上大学允许自考那样,给公民更多的选择自由,这是很多国家通行的做法;只有让人付出高额成本才能拿到驾照,就难逃“利益自肥”的指责。

  一项明显不合理的做法竟然能够大行其道,显然是对行政权力的莫大讽刺。一个“刁民”的战斗只能给自己撞开一个若隐若现的小口子,有关部门不能再“睁只眼闭只眼”,彻底撞散“驾照捆绑驾校”的利益链条,通过重新洗牌降低取得驾照的社会成本,是落实相关法规的题中之意——— 光有条款规定的正义是远远不够的,影响到每一个人的,是实实在在的现实规则。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