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驾车族都该“珍藏”此案

(2007-10-13 22:12:24)
标签:

时事评论

 

驾车族都该“珍藏”此案

http://hsb.huash.com   2007年10月13日 02:36:42     进入论坛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到 7000 定制,6元/月!
 

  你已经坐在风雨不侵的空调车内,就不要再把泥浆溅到路边人身上;你已经占了好几个人几辆车(自行车)的位置,就不要再与他们争抢道路……这是一位网友的留言,我很欣赏——— 行行有道,道道存德,驾车同样要有“车德”。像上面这些友情提醒,逾矩了恐怕不仅是悖德的问题,甚至还会引发法律官司哩,呶,眼前就

有一例———

  北京的张女士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溅了一身泥水,为此她将肇事车主王先生诉至法院,索要各项损失900余元。10月12日,首起路人因被溅了一身泥而起诉司机的案件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10月12日《法制晚报》)

  凡是驾车的,都该“珍藏”此案,因为此案必将成为判例,对任何人都有警示意义。

  本来,驾车向行人溅泥水属于道德问题,受害者无法上纲上线主张权利,可此案中的张女士竟巧妙地运用交警作证(出具书面证据),保留了有效的民事案件证据;而张女士向法院起诉的法律依据更加巧妙,运用了民法规定的“侵犯财产权”,即飞车溅起的泥水使其衣物受损。此案能够被法院准允立案,“侵犯财产”事实性地存在,缺乏“车德”的驾车者不赔偿已不可能——— 如此简单的举证方式,如此巧妙地“引德入法”起诉,几乎每个路人都能轻松办到,作为驾车者怎能不十二分小心驾车?

  路边的每个人都是权利主体,溅出的每滴泥水都是一种侵犯,每个驾车者眼里既要有这些权利意识,也要看到自己甩出的侵权泥水,时刻提醒自己不要成为“被告”,进而在泥水处减速慢行。                        小石潭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