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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中用动词做前置定语的现象

(2016-08-31 1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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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按语:半个月前,我在相关群里登出《英语中用动词做前置定语的现象》后,一些朋友提出两个相关问题。一个是宾语位置问题,一个是逻辑主谓关系问题。这两个问题有必要提出来。于是,我修改了那篇文章,形成下边的“修订版”:

   英语中用动词做前置定语的现象

一家医院的部门牌子用中英文书写,其中,“煎药室”的英文被翻译为“Chinese Medicine Decoct Room”。外国人看到后不至于理解错,但却存在语法错误,那就是,错用动词原形做定语。考虑到这个问题在社会上具有普遍性,特提出来议一议,给英语爱好者特别是医护英语爱好者提供个参考。

大家都知道,在很多情况下需要用动词作名词的定语,汉语也是一样。例如“正在唱歌的学生”“正在疾驰的汽车”“煎(药)室”“配(餐)中心”“滑(冰)场”“吸烟室”“游泳池”“活动厅(即单元房的客厅)”等等。之所以是这样,是因为被定语修饰的名词发出的就是作为它的定语的动作,或者名词和这动作密切相关,也就是说,他或它就是干这个的或者正在干着这个,或者就是用于干这个的。

英语还有一个极其应该注意的语法现象是:修饰名词的定语常常放在名词之后,被称为“后置定语”。定语越长,越要这么处理。但是,汉语不是这样,而是无论定语多么长都要放在它所修饰的名词之前。例如:正在飞速发展的、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令西方国家畏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越来越自信了。再如:每天挥汗如雨、早起晚归、孜孜以求、拼着学习半个月词汇课的同学陆续回去了。可以说,汉语的定语哪怕长达三五行,都得放在名词前面。汉语中没有后置定语——除非追加补充说明。

可是,英语并非只有后置定语,在定语比较简单,例如在前述举例的情况下,可以用前置定语。“煎(药)室”就可以这样处理,并且不把“煎(药)”放在“室”的后边。

那么,到底用动词的什么形式做定语呢?由于汉语单词本身无变化,所以,在汉语中,就用动词原形做定语。可是,在英语中不是这样。以“decoct(煎、熬)” 为例,它就有动词原形“decoct,动词不定式“to decoct,现在分词“decocting,过去分词“decocted,动名词(和现在分词同形式)这几种形式。

在英语中,动词原形是不能做定语的,并且,除了祈使句(命令句)外,动词原形基本不单独出现在句子里(除非是省略了其他成分)。不定式可以做定语,但极少做前置定语,也就是说,更多情况下它是做后置定语。在此情况下,名词和它后边的动词不定式在时间上是“将要发生”的关系,例如,如果说话中谁说了“room to decoct,含义就是“一会儿要给患者煎药的那个室”,但是,这个“一会儿要给患者煎药的那个室”可能是煎药室,也可能是一个别的什么室。那么,“room to decoct”就不能作为肩负煎药职能的“煎药室”的部门名称。现在就只有选择“decocting”和“decocted”做定语了。必须高度注意的是:恰恰是在这两个动词形式的选择上,一些人终生搞不清楚!decocting”含有“正在进行、主动进行(煎药)”的含义,而“decocted”含有“已经完成、被动进行(煎药)”的含义。无疑,只能选“decocting”做“room”的前置定语。更进一步说就是:这个“室”是主动为患者煎药,上班时间就是在为患者煎药的部门。如果用“decocted”做“room”的定语,即写成“decocted room”,含义就变成“被煎的室”,也就是说,这个室的工作或者职能就是被人放在锅里去煎——这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在此情况下,可以宽容一点儿地理解为“被人指挥着给患者煎药的室”,这在逻辑上也是不能成立的,医院的领导谁能天天指挥着这个室给人煎药,并且这个室显得“勉强为之”呢?这就是动词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含义微妙且迥异之处,初学英语者不可不铭记在心,否则,难免会有贻笑大方的时候。语法上称“room”是“decocting”的逻辑主语。那么,“decocting”就是“room”的逻辑谓语。之所以说它们是“逻辑主语”和“逻辑谓语”是因为在逻辑上它们是主谓关系,而在形式上(也就是在句子结构中)它们是定语-中心语关系。我们知道,主谓关系包括主动态和被动态,那么,上述分词定语就有现在分词和过去分词之分。

还有一点应该指出,“decoct(decocting)”本身并没有“药”的含义,所以,那个医院的“煎药室”的牌子是“Chinese Medicine Decoct Room ”,这是严谨的,因为西药不用煎,只有中草药(Chinese medicine)才需要煎。倘若不加上“Chinese Medicine”,西方人就不会明白那个室“到底在煎什么”。不过,严格来讲,“Chinese Medicine”以改为“Herbal Medicine(草药)”为宜,因为并不是所有中药都需要煎,在封建社会也是这样,在当代的医院甚至中医院,不需要煎的中药就更多了。那个牌子只需改“decoct”为“decocting”就可以了。当然,也有用“boiling”和“brewing”表示“煎”的,意思差别不大。

有人会问:“decoct”是及物动词,其现在分词“decocting”可以带宾语,即其现在分词短语应该是“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那么,“煎药室”的英语就应该是“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 Room”,可是,为什么它把宾语置于现在分词之前呢?这是因为,“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 Room”存在着歧义,它可以被理解为“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 “Room”,即“Chinese medicine”做宾语;也可以被理解为“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 Room”,即“room”做宾语。很明显,前者是正确的,而后者就不正确了。而“Chinese Medicine Decocting Room”看似宾语提前,实际上“Chinese Medicine”在语法上已经不是“Decocting”的宾语,而是“Room”的定语,即“Room”有两个定语:Chinese MedicineDecocting。前边讲过,英语中后置定语很多,那么,把“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 Room”改为“Room Decocting Chinese Medicine”则是可以的,而如前所述,“Room Decocting”则是不可取的。

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提出。在前面举出的几个例子中,“正在唱歌的学生”“正在疾驰的汽车”是这类分词作定语修饰发出该动作的中心语的典型情况,而“煎(药)室”“配(餐)中心”则属于这种典型情况的近似情况,因为“室”是不会“煎药”的,是“室里的人”在“煎药”;“中心”是不会“配餐”的,是“中心的人”在“配餐”。但是,由于含义清楚,做这种“近似处理”并无不妥之处。可是,“滑(冰)场”“吸烟室”“游泳池”“活动厅”这几个词组距离上述结构就比较远,因为“场”不会“滑动”,“室”不会“吸”,“池”不会“游”,“厅”不会“活动”,都是“人”进去发生这些动作。但它们的英语仍然是“skating rink(或者ice-skating rink,或者rink)”“smoking room”和“swimming pool”和“living room”。说这是一种习惯表达也可以,但是,从语法上说,这几个带“ing”的词都不是现在分词,而是动名词。动名词基本上固化成了名词,它们所修饰的名词已经不是它们的逻辑主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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