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尼德·汉德的演讲:自由的精神
(2012-06-01 17: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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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聚集到这里,是来肯定一种信念:要忠于我们的共同目的、共同信仰和共同的献身精神。
我们当中有些人,已选定美国作为自己栖息的土地;其他人则是做出这种选择的人的后代。就为这一点,我们有权把自己看成是一个精选出来的群体,这个群体的人们勇于摆脱过去,勇于面对陌生国度中的危险和孤独。
自由的精神是什么?
我无法给它下定义,只能告诉你们我自己的信念。自由的精神就是,自我怀疑而不唯我独尊;自由的精神就是,尽力去理解别人的思想;自由的精神就是,兼顾别人的利益与自己的利益,不带偏见;自由的精神要求人们牢记,即使是一只坠地的麻雀,也不能对其视而不见;自由的精神,也就是基督的精神,他在将近两千年之前,就教给人类至今尚未领会,却也未曾遗忘的一课:或许有那么一个王国,那里的人们对最伟大者和最渺小者,都一视同仁。
这种精神存在于美国,几乎是空前绝后、独一无二的美国──只有美国人的良知和勇气才能创造出的美国;以某种形式深藏在我们大家心中的那个美国;年轻人此刻正在为之战斗的美国;凭着这自由的精神,凭着美国的精神,我请求你们起立,与我一起宣誓,让我们效忠于可爱的国家,我们坚信祖国会有一个光辉的前程。
比林斯·勒尼德·汉德(Billings Learned Hand, 1872年1月27日—1961年8月18日),美国法学家,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官之一。他的作品因语言极好,而被人们奉为“法律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