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钱理群与精致的利己主义
(2022-05-03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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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理群立人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为我主义 |
5.钱理群与精致的利己主义
2001年,得知是鲁迅先生120周年诞辰之后,便开始对于鲁迅的关注和学习。期间,遇到了“立人”的问题。看到鲁迅研究界把青年鲁迅的“立人”认定为“鲁迅精神”的“灵魂”,“鲁迅思想”的核心。而且是鲁迅研究界的“共识”。这样的“共识”,以前闻所未闻。
当找出那篇承载着“立人”二字的《文化偏至论》,阅读N遍之后,感觉不对了。得出了与“鲁迅研究界”的“共识”不一样的结论。
不是说他们对青年鲁迅关于“立人”这个题目的解释有什么不同,而是不同意他们把“鲁迅思想”的“核心”,或者说“鲁迅精神”的“灵魂”归结为“立人”。
毕竟,“立人”在当时鲁迅的语境中,表达的就是个人主义。而且,那是当时青年鲁迅做着大清国皇民时,在向西方探求真理过程中,形成的思想。对于即将灭亡的大清王朝,在当时虽然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终究没有成为“主流”。更重要的是,在鲁迅的“晚年”,确切的说,在晚年定居上海之后,就已经抛弃了这种思想,甚至连提都不曾提过。
因此,把青年鲁迅提出过的“立人”认定为“鲁迅思想”的“核心”,“鲁迅精神”的“灵魂”是强加于鲁迅。
于是,着手写一篇关于“立人”的文字。越写越不满意。直到2005年遇到钱理群的《话说周氏兄弟》。
那是到涵芬楼地下室的浏览中,看到了多年前出版的钱理群在北京大学为研究生做的讲演录——《话说周氏兄弟》。翻阅目录,有专门讲“立人”的。如获至宝,来不及看内容,就买了回去。由此,进入了钱理群的鲁迅研究。
那时,也在从事一些关于鲁迅的写作。其中有关于“立人”的写作。在写不下去的时候,想起了钱理群的书。这次,是想认认真真的读,想从中得到启迪,获得有益的帮助。
但是,看着看着,感觉不对劲了。原来,这是一本借助鲁迅的“立人”,批判一切“革命”都是“教人死”的书。还说:“他提出:‘毫无利己之心,专门利人,毫无自私自利之心’的伦理原则,这个观念正和周作人、鲁迅的‘立人’思想针锋相对”,并予以批判。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乌托邦世界,有很强的空想性。那些诗把人的精神夸大到极端,是纯粹精神、纯粹道德的存在”。(《话说在周氏兄弟·谈“做梦”》第188页)
通观全书,感觉他是打着鲁迅的旗帜,歪曲鲁迅,以青年鲁迅的“立人”思想为武器,否定鲁迅所拥护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及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些言论深深地刺痛了笔者。后来得知,他居然是鲁迅研究中的“泰斗”级别的人物,还被号称“当代鲁迅”。真让人欷歔不已。
于是,针对《话说周氏兄弟》一书,创作了《麒麟皮下的马脚》一书,予以揭露他的反鲁迅、反共C党、反毛Z东的真面目。该书虽屡经挫折,还是于在2009年出版。
“立人”,在当时,反映的是青年鲁迅1907年时接受了“个人主义”这个事实。笔者与那些鲁迅研究家们并无不同。公然拿个人主义当旗帜,在中国最高学府,新文化运动、五四运动的发源地北京大学的讲台上向研究生宣扬,还是让笔者感到吃惊。毕竟,在宪法上这是在一个以马列主义为指导思想的国度,居然出现如此咄咄怪事!
本来,钱理群借鲁迅提出过的“立人”,赞扬个人主义。后来,却看到他又发表高论,俨然以反对“利己主义”自居。在他撰写的《大学里绝对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中指出,“在中国的大学里,包括最好的北大、清华,都正在培养一群20几岁就已经’老奸巨猾’的学生,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这些人掌握了权力,拥有了地位,带来的危害比贪官污吏更大!”
“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这让笔者大惑不解。一个赞誉个人主义的人,居然反对起利己主义,这是怎么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难道不正是他在《话说周氏兄弟》中所提倡“个人主义”么?
2017年2月8日,中央纪委机关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精致的利己主义"害莫大焉》。说明大报接受了“精致的利己主义”这一概念。
钱理群教授在接受凤凰网.文化纵横,2021年5月4日《钱理群说的“精致利己主义”到底是什么?》一文中说:“应该注意的是,我提出的是‘精致的利己主义’,不是‘个人主义’,不能把利己主义与个人主义混为一谈”。
这位北京大学教授与曾经的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先生一样,是在玩儿“真假个人主义”概念。糊弄谁呢?
所谓的“真假个人主义”,不只是在“概念”上区分。更重要、更主要的是看“本质”。而正是在“本质”上,在“为我”这一点上,“真假个人主义”高度一致。
什么“精致的利己主义”,“精致”与否,如何区分只在“概念”上。作为文科教授的钱理群可能能够区分,对于一般人是难以区分的。利己主义本来就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甚至在不同的人身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精致”,或许也不过是其中的一种,或许是“知识精英”身上表现的比较突出的一种。他们貌似为他人,实则为自己,把个人的利益得失,计算到了“极致”。
关键问题是,“精致的利己主义”是不是“个人主义”。
看来,钱教授对于“个人主义”的了解甚少。他居然不知道研究个人主义的鼻祖,提出个人主义一语的法国历史学家托克维尔的研究结论》。
托克维尔认为:“利己主义可使一切美德的幼芽枯死,而个人主义首先会使公德的源泉干涸。但是,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他也可能不清楚,或者不愿意接受,即使是在西方,在不同的国家,对于个人主义的理解也有不同。
胡适在《易卜生主义》中说:“‘为我主义’其实是最有价值的利人主义”。并毫不掩饰的声称自己是“易卜生主义”,而不是托克维尔所描述的个人主义。
“为我”,道出了个人主义的本质。“精致的利己主义”难道不是“为我”么?承认这个,也就够了。
毫无疑问,“精致的利己主义”就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中表现的比较极端的一种。
钱教授在这里不过是把“精致的利己主义”从“个人主义”中“摘”了出来。与胡适一样,区别为“真假个人主义”罢了。
毕竟,钱教授还没有“一锤定音”的本事。他说“精致的利己主义”不是“个人主义”,它就真的不是个人主义。不过是不想让“精致的利己主义”玷污“个人主义”的“名誉”而已。
钱理群宣扬个人主义是在自上个世纪甚嚣尘上的历史虚无主义大合唱中的一个比较响亮的“音符”。反映了鲁迅研究界的“主旋律”。他也因此而脱颖而出,博得“当代鲁迅”的“盛誉”。这种现象不是偶然的。
钱理群不是在孤军奋战。正是在那个时期,为个人主义“正名”已经逐渐形成了一股思潮,这种思潮,甚至蔓延到“高层”。
近日,翻阅旧杂志《真理的追求》,这是在那个年代自费订阅的不多的杂志之一。在1997年第三期上,有一篇叫做《何以要为个人主义“正名”?》其中说到,1996年10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了由一些博士、硕士集体研究成果:《与总书记谈心》。该书由该院副院长刘吉亲自参与“讨论”,予以“指导和关怀”。该书中同样认为“个人主义不是利己主义”,现在要“重新解释和界定”。必须为个人主义“正名”。他们的“贡献”在于,想重新定义“个人主义”。说什么原来的“翻译”有问题。
一个时期以来,从经典上在“翻译”上做文章的人,的确有那么一些。这充其量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他们没有权利强加于人,更没有权力代替既存的“翻译”内容。中国历史的成败,与那几处“翻译”又有什么关系,又有多少关系?
在个人主义问题上,他们“集思广益”,还想出了个什么“自强主义”来代替“个人主义”。这难道不觉得幼稚可笑么?他们是谁?到底有多少人认可?是不是太拿自己当盘菜了?他们除了表明自己一派的存在,什么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也没有解决。
中国最古老的《易经》中就有“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其内涵不言而喻。岂可被个人主义者们“盗”去,装点在国人中已经成为过街老鼠的个人主义?这对于国人的智商是不是构成侮辱?
如此种种。说来说去,他们讲的无非还是胡适的“真的个人主义”。
其实,为个人主义“正名”的事情,还可以上溯到1986年11月20日。据上海《社会报》载,一名学者在该报举行的座谈会上提出:“大公不能无私,要为个人主义正名,并希望对此展开讨论”。这位学者说:“对个人主义怎样认识,是属于观念更新的间题。社会是由无数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个人组成,怎么能否认个人主义?”
这个据说是个“大理论家”的学者,连“个人”与“个人主义”在概念上就混淆了。难道,一说“个人”,就是“个人主义”?这样的“水平”,还能说他什么呢?亏了还有人称他为“大理论家”。
他们为个人主义“正名”的提出,说到底,还是个理论问题。停留在理论的层面。
而钱理群教授在1998年12月份由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的《话说周氏兄弟》中,不但在为个人主义“正名”,而是以个人主义为批判的武器而进行的一次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武装革命的“社会实践”。批判的是共产党人“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共产主义精神。尤其是把毛泽东作为批判对象。这恰恰证明了他信仰的“主义”与毛泽东是多么的对立与不同。
因此,为个人主义“正名”的,钱理群既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而是其中最卖力、最著名的一个。
不管是那一个,他们的认识,没有一个超越胡适。不过是胡适某些关于个人主义的词语的重复。
如果他们真的读过,接受了毛泽东的《反对自由主义》一文,或者稍微了解一些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道其中规定的共产党及共和国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稍有敬畏,或许就不会为个人主义“正名”,张目。
那些为个人主义“正名”的人,或许是学者,或许是教授,或许是政客,不应该是执政党共产党组织的党员。即便是,也是“冒牌货”。
个人主义,无论真假,健全与否,都是经过“包装”的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精致的利己主义的关系,是五十步笑百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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