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胡适对个人主义的苦守
(2022-03-26 19: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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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适对个人主义的苦守
胡适,在新文化运动中崛起。之所以在中国青史留名,主要是他在“新文化运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说是年少成名。此后,在中国文化界地位十分稳定。这在中国的近代史上,十分少见。
新文化运动在中国,仍然是资产阶级文化革命范畴。如果说陈独秀是新文化运动的“总司令”,蔡元培是“顾问”,胡适足以堪称“参谋长”。他们是接受了西方资产阶级在启蒙运动中的某些启蒙主义思想家的思想,主要是“民主”,即所谓的“德先生”。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成为新文化运动的开端。《新青年》的编辑部迁到北京后,胡适等人成了主要撰稿人,1917年,胡适在《新青年》发表《文学改良刍议》。除此之外,胡适还积极倡导白话文,而且率先垂范,创作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部白话新诗集——《尝试集》。这部诗集,虽然晚于鲁迅的《狂人日记》,但在推广白话文方面,身体力行,也是比较早“吃螃蟹”的人。
1920年,北洋政府教育部明令规定,小学教材一律采用白话文课本。这符合事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符合大众对于文化的追求。这应该看做是“新文化”对于“旧文化”的一次重大胜利。胡适作为白话文运动的首倡者,当推首功。相比清朝“旧文化”的遗老、遗少,胡适是具有远见的。
如果说那些社会实践都是针对旧文化而进行,那么,他发表在《新青年》上的《易卜生主义》被视为“个性解放的宣言”。他借易卜生之口说:“社会最大的罪恶莫过于摧折个人的个性,不使他自由发展”。胡适因此“暴得大名”。个人主义因此也成为当时知识青年中“先进分子”的信仰。
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一般国人的意识中,在个性主义方面,胡适比鲁迅好像更权威、更执着。
鲁迅虽然比胡适更早地提出了“个性”的问题,但是,在他提出“尊个性”的1907年并没有引起社会反响。或许是因为他没有明确提出“个性主义”这个概念。或许因为刊载他提出“尊个性”的刊物发行量太少,看到的人不多而没有引起注意的缘故。或许就是因为在大清王朝行将灭亡的时候,历史没有选择个人主义。只是把“个性”作为个人主义中的一个问题而存在。
而仅仅过了十年,当胡适在1917年提出个性问题的时候,却引起了异乎寻常地反应。真是此一时彼一时。
而当胡适学成归国的时候,“辛亥革命”已经发生,而且推翻了帝制。出国时的清朝,已经变成“中华民国”了。
中华民国虽然赶走了皇帝,但是,按照鲁迅的说法,其它一切如旧。而那些不满足于现状的知识阶层中的某些人,此时拿起西方称之为“个人主义”的这个思想武器与社会抗争,这发生在中国这个特定社会环境下,无疑是具有进步意义。
个性主义或者说个人主义思想,在外国的命运并不怎么好。虽然信仰它的人群可能不小,由于终究形不成一支统一的力量,影响力有限,只能在那里各自自吹自擂。这或许就是一种他们所谓的“自由”。那样的“自由”,在中国的历史上不曾存在过。
对于个人主义、个性主义,看中国的知识界,百年来,像胡适那样,一生执着的坚持,没有看到第二人。仅此,足以青史留名。事实上,他在中国的名气和取得的成就及对社会的影响力,要远超越他的美国老师杜威。应该是被人尊敬的人物。
现今的某些鼓吹个人主义的人,虽然也以胡适为宗师,却不愿意摘掉披在身上的那块共C党员的招牌。虽然也有几个颂扬者,却无法取得与胡适一样的成就和社会地位。暴露的不过是一副“机会主义”的嘴脸,人格也远在胡适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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