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车事故也是一起“看客”悲剧
(2018-11-02 11: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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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交事故看客时评吴永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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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报道,11月2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人民日报客户端》11-02)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重庆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这起沉痛的悲剧,原因仅仅是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而引发的吗?笔者认为,乘客的“看客”心态也造成这一起悲剧的原因之一。
“看客”最先出自鲁迅的《呐喊》自序,有深刻含义,指旁观者。鲁迅《〈呐喊〉自序》:“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这里的“看客“唤醒了鲁迅弃医从文,以文学唤醒国民精神的理想。
当时,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时,公交车上的乘客会有很多人看到,应意识到这种争执互殴的危险性,但是,没有乘客站出来,快速制止,也是酿成这起悲剧的原因之一。
在许多悲情的事情面前,许多人都是“看客”,认为悲情与我们无关,一种旁观者的心态,甚至有时还幸灾乐祸。但是,现实告诉我们,我们不管是谁,都不是“看客“,随着事情的发展,我们往往是世界的主角,而不是”看客“。
“看客“不仅是世态炎凉,不仅是麻木不仁,不仅是蝇营苟且,而是一种自我的堕落,甚至是一种生命的毁灭。如果当时公交车上多一位见义勇为,多一位大义凛然的人士,站出来,在危争的时刻,喝令停车,阻止这一场的争执互殴,15个鲜活的生命就不会瞬间消逝。
激烈争执互殴的乘客和司机,乘客干袭司机驾驶安全,是犯罪;司机不及时停车是犯罪;乘客是看客,虽然没犯罪,但也被牵连。
这个事件警示我们,一人闹事,一车人陪葬。这个悲剧告诉我们,以后看到乘客跟司机吵架,再也不敢袖手旁观了。
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位英雄,如果乘客不是“看客“,而是挺身而出的英雄,整一车人都会获救。英雄可以救他人,也是在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