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校园欺凌抢劫同学获刑3年
(2016-12-29 11:57:46)
标签:
校园欺凌教育时评吴永麟 |
分类: 评论天下 |
重庆市某区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周某飞、卢某等6人抢劫同学案中,虽然卢某只有15岁,但由于其系主犯且具备多次抢劫、2次持刀、殴打被害人等情节,依法决定对其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澎湃新闻》12-28)
校园欺凌事件在中国校园愈演愈烈,并且引起了社会和国家教育部门的重视。重庆15岁少年校园欺凌抢劫同学获刑3年,这个事件具有法律教育警示意义,笔者在这里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依法治理校园欺凌,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教育手段。校园欺凌事件在中国校园愈演愈烈,是因为长期以来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不重视,许多教育专家和官员认为,教育是万能的,高超的教育艺术可以解决一切问题。但现实是,多数都是平凡的教师,许多教师并没有人们预想中那样神奇的能力,因此校园恶霸在校园横行霸道,许多学生深受其害。当前,许多教师面对校园欺凌,在教育艺术方而可谓江郎才尽。对于屡教不改,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者,依法惩罚,会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
二、依法惩罚校园欺凌,是为了保护更多的学生,让学生在体面、安全的环境中成长。几年前,只要发生校园欺凌事件,舆论会一边倒地骂教师、骂校长。近年来,有教师频频被学生捅伤、打伤,甚到教师被学生杀死,在教师血的惨 案频频发生后,人们才意识到校园欺凌仅靠教师去制止,效果是不明显的。此后,校园欺凌事件再发生时,指向教师的矛头才减少,人们才开始真正地思考校园欺凌的真正原因。校园的恶霸,他们在学生中横行无忌,许多学生因此而被伤害。通过法律来惩罚影响恶劣的校园欺凌者,是保护更多的学生,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定、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美国学校对于校园欺凌实施零容忍,中国在治理校园欺凌方面比美国落后多年,中国对于学生的教育一直是主张不需要惩罚学生,认为教育艺术是高超的,教育感化是万能的,但现实往往不适用。近年来,校园欺凌现象愈演愈烈就是其中的后果之一。
对学生进行守法的教育,依法治理校园欺凌,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教育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