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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死后土葬遭挖坟浇油焚尸让人心寒

(2013-12-28 10:25:50)
标签:

吴永麟

杂谈

分类: 评论天下

2013年12月19日,安徽泾县农民老人程朝穆在土葬后坟墓被公务人员强行挖开,棺椁被浇柴油烧成灰烬。焚尸行为引发激烈冲突。死者女儿程银珠称中国传统是入土为安,他们侮辱了死者,也侮辱了活着的人。即使要强制执行,也应该把家属都叫到现场,现在这样烧的什么都没了,人和土都混在了一起,什么都找不到了。而泾县民政局长则解释称,将老人坟墓扒开,尸体现场火化是按规定进行。(《人民网》12月27日)

 

安徽老农死后土葬,公务人员强行挖坟浇油焚尸。看了现场的照片,让人于心不忍,让人心寒。

从法规的角度看,这是违法的行为。据悉,安徽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刘洪玉明确表示,安徽泾县强行起尸现场火化的行为,已经违反了2012年修正后的《殡葬管理条例》。即使强制执行,泾县民政局强制挖开坟墓,现场焚尸的做法也是被严令禁止的。为什么当地政府民政局明知违法,还要如此骄横无忌,这是令人深思的。

当地民政局明知违法,但还是挖坟浇油焚尸,其实背后有着保护伞,这个保护伞与当地政府民政局有着某种默契,若是当事人上诉,会有官员出来圆场,直至大事化小,这是官场的潜规则。之所以有保护伞,其实是殡葬产业化的一种现象。殡葬产业化可以给当地政府财政带来丰厚的收入,当地官员“齐抓共管”,互相默契,在殡葬管理有了种种无忌行为。

有一些地区,如果要土葬,要想让官员不带人来挖坟,还要有一个办法,就是送红包,只要送的红包够大,让当地有关官员满意,当地官员“装聋作哑”,不向当地上级民政部门汇报,土葬也是不会挖坟的。在一些地区,土葬与计划生育有着近似性,只要愿意花钱,就可以达到目的。因此,一些地区的负责殡葬管理的官员,灰色收入颇丰,都很“肥”。

倡导火化是好的,但是挖坟浇油焚尸是不对的,是违法的。这是对死者的侮辱,是恶意对其家属的伤害。现场挖坟浇油焚尸,烈火焚烧,浓烟滚滚,这样污染环境。

参与挖坟浇油焚尸的公务员,笔者问你们,如果是你们的父母去世后土葬,别人如此现场挖坟浇油焚尸,你们有何感?你们不伤心吗?你们没有被侮辱的感觉吗?一个老人去世,他不作恶,善良生活一辈子,辛勤劳动一辈子,成为社会的纳税人,为社会供献了一生,他无罪,为什么要让他遭受如此的“酷刑”?世界上那些那些凶残无度、杀人无数的暴君,死后被人们挖坟浇油焚尸可以理解。但对于一位善良的老百姓去世后土葬,遭现场挖坟浇油焚尸,有必要这样残忍吗?基层这些官员哪,你们别这样“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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