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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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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厅昏暗的灯光下,四个刚刚结束中考的少年正在庆祝一段学业的结束,四名陪唱女子进入了房间,“我们陪唱不要钱的”。几曲作罢,四名少年禁不住对方挑逗,与陪唱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因为无钱支付“特殊服务”,他们还被歌厅的老板扣了下来。更加离谱的是,四名失足女子的年龄全部超过50岁,比这些少年的家长岁数还大。(《华商晨报》08-12)
据报载,不谙世事的四名同学信以为真,哪知道陪酒女子对位落座后,便开始用言语及抚摸等动作对四名同学进行挑逗。禁不住对方的诱惑,四名同学被分别带至不同的房间,与陪酒女子发生了性关系。到了结账的时候,四名学生面对着720元的消费,这才傻了眼。歌厅的老板表示陪唱不要钱,但是“特殊服务”需要收取每人150元,“拿不出钱你们就别走了,给家长打电话送钱来。”
辽宁4中学生被陪唱大妈诱惑嫖娼,因付不起钱被歌厅的老板扣了下来,直到家长送钱来才把孩子放走。这个事件,歌厅的老板与陪唱大妈无耻的行为让人愤怒,那么,这个事件应引起怎样的反思呢?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纸上谈兵,除了吓唬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外,就是一纸空文。据悉,记者就此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辽宁诚铭律师事务所王澍律师。王律师表示,在我国的法律下,只规定了被猥亵的一方是未成年的女性,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实施猥亵导致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才违反法律。在本案中当事方为未成年男性,这在我国的法律中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在个别外国的法律中有类似的规定,不过在我国也只能在道德层面予以谴责了。被失足妇女通过言语及抚摸等举止的挑逗,使得四名未成年男孩上钩,以至于发生了性关系,这样的行为涉嫌猥亵未成年儿童,但由于未成年儿童指向女性才属于猥亵罪,从法律的角度看,陪唱大妈无耻的行为不属于猥亵罪或强奸罪。法律上对未成年男性保护是纸上谈兵,让未成年男性得不到真正意义上的保护。
二、社会的一些企业单位的营业缺失社会底线,是造成未成年人堕落的原因之一。网吧经营,文件上说得清清楚楚,不许未成年人进入,但实地到网吧看看,哪家网吧不是未成年人人多为患?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色情KTV娱乐场所,这是社会的常识,但是哪家色情KTV娱乐场所不是见钱眼开,只要有钱,谁来都开门欢迎?本新闻中的4中学生被陪唱大妈诱惑嫖娼,更是一个活生生的实例。赚钱无底线,成为当前引诱未成年人堕落的一个“社会黑洞”。未成年人的心智不成熟,经不起诱惑,未成年人如果进入色情KTV娱乐场所,很容易堕落。这反映当前未成年人的堕落,很多是因为社会环境的肮脏与阴暗面的引诱导致的。面对未成年人的多种问题,很多人都责怪当前的学校教育,其实,学校教育不敌不良的社会风气,被社会风气污染了未成年人,再正面、能量再强的学校教育,也会可能成为教育的败笔。
笔者试问这四名失足女子,你们引诱4中学生嫖娼,他们只是孩子,换位想一下,你们都50多岁了,应该是大妈级的人物了,如果是你们的未成年人孩子,如此被人引诱堕落,你们不生气吗?你们能不能放过孩子?在当今舆论开放的年代,挑战道德底线、愈是无耻的事,愈会引起公愤,你们做此事,是一个足以引起公愤的事件,你们可能会因此让“卖淫女”的身份满天飞,人人认识你,知道你阴暗面,你们这不是棒杀自己吗?将来你儿子、孙子、外甥都会知道你的丑事。做事不越过底线,放过别人,也就是成全自己。保护别人,就是保护自己。坚守底线,就是保护自己。
当前,我们的社会的一些人,都在“疯狂”赚钱,为了钱可以不顾良知,可以腐蚀灵魂,可以出卖自己。我们是否想过,社会的严重腐败,我们每一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当社会“蛆虫”遍地的时候,我们自己及孩子都可能是受害者。
环境美,则社会美,则人性美。大妈级的失足妇女们,你们再淫也不能淫孩子,再毒也不能毒孩子,再腐也不能腐孩子,请你们唤醒那一份母性,对世界多一份母爱,一个女人连母性都埋没了,人生的一切都会黑暗,心灵的黑暗,世界观的黑暗,生活还有意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