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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杂谈 |
分类: 评论天下 |
7月2日下午,新浪微博上一条小女孩赤身躺在南京马路边的照片,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关注。而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昨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网友见到小女孩的地方,巧合的是,她正坐在路边乞讨,身旁还跪着一个赤膊的中年男人。面对市民的指责以及救助站社工的询问,男子不作任何解释,只是不断重复着“这是我的孩子,我不需要救助”。(《现代快报》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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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张抽烟的照片多少人看得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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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难以说服老周,记者又来到了小女孩身边,小姑娘用浓重的口音说,她叫周晓晓(化名),今年6岁。不过当晓晓站起来时,记者发现,这个6岁的小女孩相比同龄人来说,要矮很多。“你为什么不穿衣服啊?”“因为钱多。”“又为什么抽烟呢?”“......”“想不想上学?”“不想。”“真的不想上学?”“想。”“知不知道什么是上学?”“不知道。”交谈中记者发现,她面对赤身乞讨以及吸烟等问题时,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同时,她也能将穿得已经辨认不出颜色的拖鞋和吃了一半的面包,放在一个袋子里,过一会再把面包拿出来接着吃。过去的几年里,真不知道这个原本面目清秀的女孩过的是什么日子。
女童街头裸体乞讨,称光身子要钱多,旁边坐的居然是她的父亲,看了这个新闻,笔者感到愤怒。
6岁的小女孩应该有了性别意识,懂得羞耻感。然而,为了得到更多的钱,父亲居然让她裸体乞讨,这样的行为天理不容,肮脏无耻!这位父亲,是一位犲狼父亲,是一位禽兽父亲,是一位恶魔父亲。父亲的角色,除了给孩子提供物质生活,还要教育和保护好孩子,让孩子过着体面和尊严的生活。然而,这位父亲刚好与父亲的角色相反,居然让女儿乞讨,且还让女儿裸体乞讨,他丧失了父爱的尊严,丧失了父爱的底线,丧失了父爱的良知。他是一位没有责任的父亲,是一位卑鄙无耻的父亲。
这个事件警示了什么呢?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一、《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待完善。据悉,在6月26日、6月28日,曾有两位市民就此事报过警。可是,警察来了却表示“无能为力”。是真的无能为力吗?当地的民政办、福利院、妇联、文明办、教育局等职能部门的官员哪里去了?平时在会上那么口若悬河,今天为何这样集体失声,是真的没有办法吗?这样的父亲,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底线,应该剥夺其监护权,社会的警察、民政办、妇联、文明办、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控诉,剥夺其监护权,把孩子送福利院抚养,这本身是天经地义,为何此时却集体沉默?这说明,未成年保护法有所缺失,需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化的措施。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最大的弊端是让教师不敢批评学生,进入窘境!
二、社会的泛母性现象是对“可怜人”的纵恿。“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父亲还有劳动能力,而他带着儿女在街头乞讨,不愿劳动,懒惰成性,一心享乐,他是一位“可怜人”。据一些媒体调查披露,职业乞讨月薪过万。本来,这样的人不应该被救助,然而,路人仅然给他们施舍金钱,让他们过着不劳而获的优越日子,这是与路人“泛母性”的纵恿有关。我们的路人,对这样的父亲,需要冷眼、歧视、孤立他,当然,有关部门需要介入对他们进行救助。
做一个善良的路人,这本没有错。但做一个“泛母性”的路人,我们是否想过是在养着一位“白眼狼”,是否想过养着卑鄙与邪恶?善良应当给予需要帮助的弱者,而不是职业的欺骗者。理智的爱心是社会的一种文明,理智的爱心是一种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