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倒女子并碾死她该被路人打死吗?
(2013-05-17 06: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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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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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司机已经走了。”福州市公交集团党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晨6点左右,被围殴致重伤的118路欧阳司机不幸不治身亡。(《东南网》05月16日)
据报载,5月8日晚六点半左右,福州一辆118路公交车在金山金榕南路和金环路交界处撞倒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一对母女,公交司机不知何因,再次发动车子倒车,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小女孩因被围观群众及时拉出车底逃过一劫。事发后,肇事的118路欧阳司机遭到路人围殴,被送往医院救治时已经昏迷,一周多来靠呼吸机维持生命。5月9日,司机家属就收到了医院下达的关于欧阳先生的病危通知书,被告知欧阳司机的成活几率仅10%。连日来,欧阳司机的病情一直牵动着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心。不幸的是,欧阳司机最终还是不治身亡。
公交司机倒车碾死女子被路人群殴后身亡,看了这个新闻后,笔者感到担忧。
公交车撞倒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一对母女,公交司机不知何因,再次发动车子倒车,最终导致母亲被碾死,小女孩因被围观群众及时拉出车底逃过一劫。公交司机撞倒母女,本应下车对受伤母女进行施救,但他却倒车导致母亲被碾死,如果公交司机是故意碾死女子,这样做天理不容,是丧心病狂,是很残酷、冷血的行为。这样冷血残忍的一幕,确实让路人群情激愤,但笔者认为路人因此而将司机群殴致死,这样做是缺失法治文明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
暴力与崇高仅是一步之遥,思想崇高的人很容易走入暴力的误区。公交司机撞倒女子后又倒车碾死女子,这样的镜头确实让人义愤填鹰,但是路人据此来发愤不满,将司机群殴致死,这是走向法盲的误区。惩罚邪恶、无良、卑鄙是一种民间的良知,是一种崇高的英雄精神,但这种惩罚,应站在法律的底线之上,路人可以将司机逮捕,送公安机关,而不应当将他打死。公交司机需要面对司法部门的调查、取证,然后再面对法律的惩罚。将司机群殴致死,是一种鲁莽的行为,是一种法律的无知。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英雄精神应有法治文明的元素,这样的英雄精神才是正能量。人应做有理性的英雄公民,就会获得社会的尊重与赞美,而不是做了英雄后逃跑、避难,陷入英雄末路之陷阱。忽视法律底线的英雄行为,是危险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因为这样会锒铛入狱,给家庭带来致命的灾难。
英雄流泪是最让人心酸的事,但愿天下公民做有法治文明的英雄,这样的英雄才不会陷入英雄末路之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