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长为何涉嫌强奸13岁少女?
(2013-03-25 09: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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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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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桂林市全州县“13岁女生遭派出所所长‘破处’,涉案5人未受惩治”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和网民愤慨。涉案派出所所长在被拘留约一个月后,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批捕。据桂林警方23日介绍,涉案民警吕某已被停职,等候调查。(《河南商报》03月25日)
据报载,13岁的文美(化名)回忆,1月17日下午,她被3名女孩(其中一人是她校友,已辍学)及一名男青年截住,强行带至县城一家宾馆。几经威胁,文美最后屈服。行事前,为首的女子要求她谎报年龄16岁,不得反抗,还说第一个接待的客人是“公安”。当晚,她被带至县城一家酒店与一名约30岁的男子发生性关系。1月18日晚,她又遭一男子强迫多次发生性关系;1月19日,她又被一男子强迫发生性关系。之后,她被送回学校。2月24日,桂林市雁山公安分局对犯罪嫌疑人蒋某、吕某等5人分别以强奸罪向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雁山区人民检察院于3月1日作出对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对另外2名未满16周岁的犯罪嫌疑人不予批捕;对犯罪嫌疑人吕某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予逮捕。
派出所所长涉嫌强奸13岁少女案,如果新闻报道所长强奸13岁少女后,所长依然逍遥法外案属实,这确是让人心寒。派出所所长本是一个地方的保护神,是保一个地方人们民权、生命、财产安全的执法者,负着社会正义的责任,但是,派出所所长涉嫌强奸13岁少女这说明了什么呢?如果属实,这位所长的法律意识淡薄,人格卑鄙,阴险毒辣是肯定的。他不但不履行社会给予正义权力的使命,而且还利用手上的权力,为所欲为,强奸民女,权力在他的手上,让他变成恶魔。为何这样的官员,可以被任用为所长?是否暴露了官员任用的一些存在的问题?这样的官员被任用,会出于人格高尚吗?笔者持否定的态度。当前,一些基层干部在提拔任用时,常常是通过潜规则,钱色裙带背景的潜规则也确实存在。一些不择手段,卑鄙无耻的人,凭着他们对阴暗心理的了解,用权欲心理、下半身心理、屁股心理等手段,来满足和俘虏上级领导的信任。这些人之所以对权力如此迷恋,并不是出于人格的崇高,而是满足一种权力魔力的需要,他们认为,有了权力,可以大把大把地赚钱,成为家财万贯的富翁;有了权力,可以被人膜拜;有了权力,可以淫人妻女,可以和女下属来个权色交易,给女下宠个官位,满足离兽情欲的需要;有了权力,可以指鹿为马,有了权力,可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了权力可以胡作非为,而百姓又耐何不了。
派出所所长涉嫌强奸13岁少女案,所长依然逍遥法外。如果强奸属实,这肯定与潜规则有关,其背后是下半身与上半身的交织,是情欲与阴谋的交织。关系到的,可能不是一个人的事,而是背后保护伞,背后的权力寻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