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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岁老太因不让座被售票员踹下公交车
作者:吴永麟
“我这么大年纪了,一脚就把我从车上踹下去了,我活了70多岁也没见过这样的人……”昨日,敦化市医院骨科病房内,72岁的陈女士躺在病床上,一说起那天发生的事,情绪就激动起来。(《新文化报》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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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载,车开到敦化市中心市场附近的时候,上来一名腿脚不太灵便的老人。“当时售票员就叫我把座位让给这位老人,让我到旁边背对着驾驶员的一个座位上去。”陈女士说,自己已经70多岁,车子在开,她也不敢随便移动。“我就跟她说,我过不去。”陈女士说,当时车上还有很多座位,包括两个靠近车门的座位,只是自己的座位比较靠近车门,如果真的没别的座位,给这老头让个座也没什么。“当时那女的(售票员)就说,过不去也得过去,司机还说了一句‘老死太太’,我当时就生气了,我说你骂我干什么,你家没有老人啊?那女的说没有……”就这样,二人一路吵到渤海街邮局附近。“我儿子家就在附近,我就准备下车,她催我快点下车,我说车还没停呢怎么下?”陈女士说,自己当时刚下了一个台阶,手扶着车门处的扶手,转身与售票员争执,没想到对方抬脚就把自己踹下了车。“当时我就趴在地上起不来了,手还抓着车扶手,站点要上车的人把我扶到一边,车就开走了。”
72岁老太因不让座被售票员踹下公交车,这是一种人性的野蛮、残暴、无耻。72岁老太乘车,她本身就是一位弱者,为什么车上那么多人,偏要请她让座?笔者怀疑售票员有持强凌弱的行为,这是一种故意报复,这是侵犯老人的行为。
从情理来看,72岁老太属于弱者,属于需要社会关心照顾的社会成员,售票员叫一位72岁老太让座,情理上行不通,和老太吵架是对老人的不尊重,踹她下车是一种故意伤害,售票员缺失对待老人的道德底线。
从法律的角度看,售票员没有强迫72岁老太让座的权利,更没有伤害老太的权利,她踹下公交车,是对法律的蔑视,是对人权的侵犯。
从公共精神的角度看,公交车售票员属于一种社会服务型职业,是一种应有公共意识的职业,因此,售票员应具有群体服务的精神,对待顾客彬彬有礼,不论种族、地位、收入,都要平等对待,对于老人、孕妇、残疾人等社会弱者,要给于关爱。72岁老太因不让座被售票员踹下公交车,这是伤害老人的行为,违背公共精神。
从心理的角度看,售票员的心理上出现严重的焦虑,她平时在心里积压太多的负面信息,心里过度压抑,这只不过是一种发泄。为此,售票员保持乐观、豁达、积极的心态很重要。
72岁老太因不让座被售票员踹下公交车,这反映售票员素质低下,法律意识浅薄,公共服务精神缺失,心理重度焦虑。这也是一次道德绷架,道德应与暴力分离,用道德绷架为名踹72岁的老人下车,这是更大的不道德,这样的道德十字架缺失人性的怜悯,舞动着人性疯狂,透出人性的残暴,这是背离真正的道德,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