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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强奸被逼卖淫无生育能力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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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女遭强奸逼卖淫染性病至无生育能力
作者:吴永麟
6年前的乐乐是一个聪明活泼、爱画画、爱弹琴的小女孩,希望(她)妈妈能够早点出来,陪伴她、安抚她,让她淡忘过去,重新快乐地生活。(《东方早报》08月09日)
据报载,昨日下午,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已经受理了唐慧劳动教养案的行政复议。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将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2006年10月,湖南永州11岁幼女乐乐(化名)被诱骗、强奸并卖入色情场所。在随后的3个月内,被逼卖淫100多次。直到当年12月30日被其家人发现报警后得以解救。近日,乐乐的母亲唐慧因不满法院判决结果上访被劳教,全国舆论也因此一片哗然。
这么小的一个女孩子,遭到强奸,还被逼卖淫,后染上性病至基本无生育能力,看了这个新闻后,感到乐乐很可怜,她不但荷负着身心的痛苦,而且对今后的婚姻也会留下让人忧心的隐患,这孩子是被毁了啊!不管是哪一位母亲,面对孩子遭遇这样的不幸,都会痛不欲生。当这位母亲面对判决表示不服上访时,却遭劳教。公安局的有关领导称这位母亲在公安局上访时扰乱公安局的秩序,劳教符合有关规定。不过,可以换位想一下,一位母亲,当女儿遭遇这样大的灾难,她能不崩溃吗?她只是一个弱女子,一位的手无寸铁的母亲,把她痛不欲生的情感失控看作扰乱秩序,这确实不合适,有违常情常理。与其说这位上访母亲扰乱秩序,不如说有关领导对弱女子权利的贱视,是一种不耐烦的情绪化处理,执法部门被情绪左右,轻视法律的公平公正,这是对法律公义精神的猥琐!弱者被法律的权利所抛弃,是一种社会耻辱!
这位母亲用上访的方式维权,上访是一种温和表达诉求的方式。这位母亲遭遇如此大的灾难,在上访无门的条件下,难免表现出情绪上的不稳定,这本是常情。如果有关领导能重视一下,也许事件会得到平息。但是,面对这位上访母亲的诉求,不但事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解决,而且还把事情恶化,对上访母亲进行拘留劳教。这是一种打压式的维稳,近似“灭口”,是名副其实的“禁声”。这真的很可悲啊!发生这么大的灾难,母亲去上访,却被“禁声”,这真的很残酷!解决上访的问题本是一种稳定社会的方式,上访民众是寻找疏通渠道,如果“禁声”,可能会积压下更大的社会负能量!
当前,一些部门,习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官场潜规则,对许多事件墨守成规。对没有背景,没有权势,没有金钱的弱小老百姓,哪怕事件太大,也习惯装聋、作哑、扮瞎,这成一些部门官员处事的潜规则,这只是官场上演的一个装聋、作哑、扮瞎的剧目,让人心寒哪!
一些部门,如果习惯装聋、作哑、扮瞎,这总会出事的!物极必反啊!对于上访的人群,最好的办法是给予正常的渠道去解决,“堵”来维稳,这可能酝酿更大的不稳定!因为老百姓懂网络,网络里有许多正义者,受害者并不都是奴相,也有很多是“秋菊”。其实,在耻辱的负荷下,无法伸冤的人群是很难用“淫威”来征服的。
本新闻里装聋、作哑、扮瞎的官员,会得到什么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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