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假释人员当官玩弄女性110人
(2011-07-24 15: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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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弄女性110人山西仝宵案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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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假释人员当官玩弄女性110人
作者:吴永麟
7月20日,震惊山西的“仝宵案”开庭审理。山西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对原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仝宵提起诉讼。仝霄,山西运城生人。199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7年8月20日改判为有期徒刑八年。1998年,仝霄被原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假释,考验期至2000年6月3日。蹊跷的是,假释期间的仝霄通过伪造学历、入党手续、隐瞒犯罪事实等手段,竟然当上了运城市原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驾校科科长。(《中国新闻网》07月24日)
据报载,仝宵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后被法院裁定予以假释,后来居然当上了运城市交通局运管处副处长、驾校科科长。还伙同他人先后实施非法买卖、持有枪支弹药;聚众斗殴;运输、贩卖毒品;强奸妇女等违法犯罪活动,玩弄女性达110人之多。据悉,仝宵的父亲仝有才曾担任运城市原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据专案组调查,仝有才36岁得子,对仝霄“保护有加”。仝霄16岁涉法,19岁入监,出狱后在其父的帮助下频频作假,频繁作案,大肆敛财,成为社会犯罪集团老大。多年来能一直相安无事,就是有仝有才在其身后“遮风挡雨”。
这又是一个“我爸是李刚”的案件,仝宵凭着“我爸是李刚”之势,持有贩卖枪支弹药,聚众斗殴,贩卖毒品,强奸妇女,可谓恶贯满盈,追根索源,可从其父亲之处找到祸根,其父凭着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作保护伞,残害百姓,腐蚀社会,官匪勾结,万恶不赫。其父是罪人,其子是恶人,成社会败类。
这个事件,暴露了社会致命危机,权力的腐朽与金钱腐蚀。仝霄曾说过,“只要有我老子在,啥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这种丛林法则思想,在当前很有杀伤力,“我老子在”其实是一种黑社会老大思想,是一种丛林法则思想,这种思想崇尚腐蚀灵魂,官匪勾结,手段残暴,只要有钱,只要有美女,可打通关节,收买人心,驾驭官场游戏,从中暴敛钱财。
从这个恶性案件中,社会需要反思什么?笔者认为,这是人治大于法治之祸。仝宵的父亲担任市委副书记等重要职务,在人治至上的社会里,仝宵的父亲是一把“保护伞”,这个“保护伞”充满私欲、残暴、狰狞,把仝宵推向作恶的深渊。当前,法治还是一种官员开会作报告的口号,官员口中的法治依然是官场空话、套话、假话的组成部分,法治还没有转为真正的社会制度。此外,社会缺失畅通监督渠道是其中的原因,这样恶贯满盈的一对父子,残害百姓,强奸民女,不可能没有人不投诉他,为何他可以假释,为何他可以隐瞒身世造假档案升官,其中必有隐情,如果社会的监督渠道畅通了,会发生这样的恶果吗?
当前,一些地方官员开会作报告比美国官员的报告还全面、具体,从关爱百姓到民生问题再到法治,语言上完美无缺,但是说和做是两回事,在官员开会作报告风行空话、假话、套话、废话的社会里,真正的社会法治还是一句空话,社会荒诞、残暴、野蛮的事件就会频频发生。法治不是口头上的法治,改革不是口头上的改革,远离废话、空话的社会,才会有真正的法治。
仝宵玩弄女性达110人之多,可谓是现代版“西门庆”,在法治缺失的社会里,是滋生“西门庆”的温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法治是在保护我们身边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