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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15岁男孩无罪只拘15天

(2011-07-01 11:38:32)
标签:

性侵15岁男孩

无罪

只拘15天

杂谈

分类: 评论天下

男子性侵15岁男孩无罪只拘15天

 

作者:吴永麟

 

在6月8日晚被一名男子“非礼”后,20多天来,他天天待在家里不出门。听到有人进屋,他会用被子将整个身体包裹起来。小强奶奶说,孩子受到严重伤害,公安机关应该将男子抓起来,让法院重判。但新密市青屏街派出所的办案民警却称,只能根据现有法律对该男子实施拘留15天的处罚。至于孩子受到的伤害,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河南商报》06月30日)

       男子性侵15岁男孩无罪只拘15天
         小强老是躺在床上不愿起来,床头放着的食物也没吃

据报载,据小强的舅舅金先生说,当时,小强在广场一过道附近方便时,被一男子用匕首逼着带进了一辆红色马自达轿车里。“上车后电话就被没收,关机,男子一边拿着匕首威胁着小强,一边开车向北边的雪花山后山驶去。“到后山后,该男子拿刀威胁我外甥,让他把衣服脱光。”金先生说。大约一个小时后,男子嫌玩得不过瘾,要求小强叫一个同学过来。被逼无奈,小强只好又给同学王超(化名)打电话。男子和小强去市区把王超接上车,又来到青屏山上一偏僻处。男子又威逼王超把衣服脱光,感觉王超年纪有点大,男子开车把王超送回市区让其回家。此时已是凌晨1时许,男子带着小强又来到市区北边一加油站附近的偏僻处,责令小强把衣服脱光,男子也把衣服脱光后,在车里折腾了小强近4个小时。

男子性侵15岁男孩无法定罪被拘15天,这样的处理反映了什么呢?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男子性侵15岁男孩,性侵对象不是女性,判不了强奸罪。从此来看,我国《刑法》需要进一步完善,男孩被性侵,遭受的精神伤害不一定轻于女性,可能会造成被性侵男性心理扭曲,形成心理障碍。保护男性性安全与身心健康也是法律的一种责任,法律的滞后,难以保护男性的性安全,法律需要进一步完善。

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刘德法:非法拘禁罪。2006年最高检司法解释早有规定,在非法拘禁过程中,采取暴力、胁迫或侮辱等手段的,可以不受24小时之限制, 李卫星的行为严重侮辱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持刀行为就是一种严重的胁迫行为,应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非法拘禁罪。李卫星主观上是为了满足其畸形性行为,其客观行为上,限制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侮辱了被害人的人格尊严且有暴力、胁迫等行为,足以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昨日上午10时许,在新密市郊区农村杨小强家里,躺在窑洞里床上的他用单子将整个身体裹了个严严实实。床头柜上放着火腿肠、方便面、冰红茶、鸡蛋等食物。任凭记者怎么说,躺在床上的他始终不愿说话。“从9日到今天,都已经20多天了,你看看这孩子,天天躺在床上就不下来,也不吃饭。”86岁的奶奶哭着说。从此可以看到,杨小强被性侵后经受的精神伤害是巨大的,可能留下心理阴影,法律需要关注人的精神伤害,那么,被拘留15天的处罚是否过轻呢?

 

 温州谢师宴“轮吻门”暴露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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