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裸体媳妇抱公公”需谴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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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裸体媳妇抱公公”需谴责吗?
作者:吴永麟
近日,桂林市中隐路的广源国际社区摆出一个名为《扶老》的雕塑,雕塑是两位“一丝不挂”的女子抱着一名男子,下面的解释是“左为其妻子,右为其媳妇,寓意一家和睦,和谐共处,相互扶持,敬老爱老尊老”。有网友将雕塑拍成图片发上论坛和博客,立即引来网友热议,多数网友称雕塑太前卫太雷人,也有网友称对艺术不可太较真。(《凤凰网》04-11)
雕塑是两位“一丝不挂”的女子抱着一名男子,下面的解释是“左为其妻子,右为其媳妇,寓意一家和睦,和谐共处,相互扶持,敬老爱老尊老”。雕塑汲及社会伦理,这样的行为需要谴责吗?
从艺术自由的角度来看,这是一种美的表达。艺术是一种具有创意精神的活动,为了表达艺术意志,可通过变形、夸张的艺术手法来表达艺术内涵。从此来看,两位“一丝不挂”的女子抱着一名男子,下面的解释是“左为其妻子,右为其媳妇,寓意一家和睦,和谐共处,相互扶持,敬老爱老尊老”。这只是一种艺术表达。同时,面对裸体艺术,以一种高尚的情操来品赏,欣赏艺术美的内涵,这是一种高境界的精神享受,是一种美的领悟。
从传统伦理的角度来看,存在争议的消极面。两位“一丝不挂”的女子抱着一名男子,下面的解释是“左为其妻子,右为其媳妇”。裸体妻子抱丈夫可理解,然而裸体媳妇抱公公,这是对传统伦理的一种冲击、破坏与猥渎,这是对家庭伦理的一种考验。
那么,对这样的艺术,是赞赏还是谴责呢?“一家和睦,和谐共处,相互扶持,敬老爱老尊老”的家庭美好伦理需要弘扬,确有积极的一方面,但也需要要反思的地方,“左为其妻子,右为其媳妇“的方式,其导向易引起争议和误导,伤害伦理,有破坏道德和伤风社会之嫌,需要反思。艺术是公共精神的一种表达,要注意精神导向,不能伤风化社会,不能越过道德底线,从这个角度来看,这个雕塑是不道德的,是违背社会的公共精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