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打工中毒昏迷索赔为何每次只得几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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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孩阳艳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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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打工中毒昏迷索赔为何每次只得几百?
作者:吴永麟
20岁的四川女孩阳艳本该有一番美好前程,考上大学的她却因无钱就读转而南下广东打工。才工作27天,阳艳就因中毒昏迷不醒、不识父母、四肢不受控制,至今连支笔也拿不起,而罪魁祸首就是她打工所接触的黏胶含有二氯乙烷
据报载,一名师从媒体上得知阳艳的遭遇后,愿意免费帮她打官司。2009年8月,他们向惠东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鞋厂支付医疗费等款项共20余万元。岂料鞋厂只是零零星星地支付了4万多元费用后,就再也没给钱。而法院的最终判决至今未下,双方就这么耗着。家人只能东凑西凑去筹钱,但至今依然欠下医院8万多元医疗费。“没办法,他(鞋厂老板)就说没钱,给不起医疗费,只能给些生活费。”卿正华无奈地摇摇头,她每次索赔的结果就是200元、300元、500元,但她依然不放弃,就希望哪天能把钱要回来,把账还清了,让孩子好好休养。
少女才工作27天就中毒昏迷住院,至今依然欠下医院8万多元医疗费,少女母亲多次向鞋厂老板索赔,鞋厂老板说没钱,给不起医疗费,只能给些生活费。她每次索赔的结果就是200元、300元、500元。为何中毒少女得不到厂家的应有赔偿?每次给这么少的一点钱,是否厂家在故意推脱责任?
少女刚入工厂,没有经过什么正规培训,她只是跟着厂里的前辈边学边做,做好一份可以得到2.8分的工钱。黏胶的气味很浓,作坊里又没什么通风设备,但没有一个人戴口罩,也没人告知他们需要做些什么防护,每个人都在忙碌着,因为一个月要完成4万多双鞋的任务。没有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就让员工上岗,且没有安全保护,没有通风设施,这是否厂家失职?在如此的环境下工作,是否对生命健康的重度蔑视?
2009年8月,他们向惠东县法院提出诉讼,要求鞋厂支付医疗费等款项共20余万元。岂料鞋厂只是零零星星地支付了4万多元费用后,就再也没给钱。而法院的最终判决至今未下,对这样的一位弱女子,司法部门是否过于迟钝?一年多的时间了,为何法院判决迟迟不下?每次给几百元是在搪塞什么?是否财大气粗的老板和法院的执法人员有什么关系?
中国让世界骄傲的GDP是许多工人创造的,他们勤劳地为社会奉献,然而。他们的权益被侵犯时,谁来保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