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将土地款印成代金券给农民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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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将土地款印成代金券给农民为啥?
作者:吴永麟
四川宜宾喜捷镇红楼梦村的村民近日向中国之声反映,当地村委会把多年来拖欠农民的400万元土地款印成了精美的代金券,替代人民币发给了农民。这些代金券可以在本村内转让、赠予,还可以继承。但如果想换成真钱却要等到60多岁。记者调查发现,400万代金券的背后,还隐藏着更大的玄机。(《中广网》09月07日)
据报载,四川宜宾红楼梦村共有300多户人家,1083人。记者在村内看到,很多人家甚至没有像样的家具,本该属于他们的400万人民币却变成了印制精美的代金券。村民肖艳说:“这400万他(村委会)不直接分钱给老百姓,每个人给你分4250.8元的代金券,而且要到60多岁才能换成真钱。”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印制、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四川宜宾红楼梦村委印制、发售代币票券是违法的行为,为什么可以得到镇政府的发文同意?难道不知道是违法的行为吗?如此贱视国家法纪的干部为何能如此的嚣张?
有村民说:“写的是可以转让,但那是死钱,死了才拿的到钱,像我们这种年轻人,你必须要等到六七十岁才能拿到钱,转让也没人会要”,还有村民说:“我不会接受,在我看来(代金券)就是一张白纸,这一届村委认这个代金券,可以兑换成钱,但是下届他能吗?他能保证吗?”为什么要村民等到六十岁才能拿到钱?是否恶意拖欠农民的征地款?是否拿着老百姓的钱来花,而故意找这个借口来推辞?若钱花光了,谁来还老百姓这笔钱?老百姓的钱会变成空头支票吗?
这是违法乱纪的行为,是借故挥霍民财的行为,是自私自利的行为,是愚民的行为,从此可以看到当地官员的贪婪、无耻、邪恶。这其实是一个骗局,意图骗取老百姓钱财的骗局,这需要查清真相,追究当地官员的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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