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彩霞当上记者可成老百姓代言人吗?
(2010-09-01 1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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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记者吴永麟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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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彩霞当上记者可成老百姓代言人吗?
作者:吴永麟
“恭喜你,成为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的一员。”昨日下午3时,在一番面试后,因“被冒名顶替上大学”而轰动全国的天津师范大学毕业生罗彩霞,与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签下劳动合同书,正式踏入媒体圈。(《成都商报》09月01日)
据报载,4位面试官经过商议,决定聘用罗彩霞为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实习记者。罗彩霞很高兴,郑重地在合同书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罗彩霞说,她希望通过记者这个职业去帮助更多人,关注社会公正,就像当初记者帮助自己一样,“也相当于是一个回报”。
记者帮助了罗彩霞,他怀着回报社会和关注社会公正之心,当上了记者,笔者认为,罗彩霞当上了记者,是一次精神的盛宴,听到这个新闻,笔者为之欢欣。
当前,社会的潜规则横行,潜规则文化成为腐蚀思想的毒药,成为人们苟且偷生的精神麻痹剂。为此,人们的信仰失落,精神迷失,心灵迷惘。社会需要坚持公正、公平、正义的使者。罗彩霞的权利之所以得到广泛的关注和支持,源此于坚持正义的记者和广大网民,罗彩霞的胜利是一次正义精神的胜利。罗彩霞成长的环境,更多的是一种正义的支持,她汲取的更多是积极和进步的精神。她因为是受害者,她深知受害者权益被侵害的痛苦和无助,深知弱者权益的宝贵,这一份体恤之心,是一份公民的良知,是一份社会良心,这里带着公民对社会公平公正的渴望,社会需要这样的良心。
笔者在此希望她成为人民的英雄,公平、正义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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