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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价酒当事老总涉嫌特大贪污

(2011-05-08 11:00:19)
标签:

中石化天价酒

傅成玉

鲁广余

杂谈

分类: 评论天下

中石化天价酒当事老总涉嫌特大贪污

 

作者:吴永麟

 

4月25日,刚刚上任的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率众高层高调宣布中石化调查组关于百万买酒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主角儿鲁广余被免去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下称“广东石油”)总经理职务,并被罚款13.11万元。(《凤凰网》05月08日)

 

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百万买酒案,喝掉13万元红酒,百万买酒案涉嫌数目巨大。《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予立案。百万买名酒事件涉嫌的金额,已经远远超过这个数额,属于特大经济案件。

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高调宣布中石化调查组关于百万买酒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主角儿鲁广余被免去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被罚款13.11万元,这样的处理结果,难服人心。

这是个特大经济案件,主角被免去总经理职务,并被罚款13.11万元,这明显遮掩了鲁广余涉嫌特大贪污的事实,更涉嫌系统财务造假的事实,这样处理,明显违背法律,违背民意,是有法不依,蔑视法律的为。

《刑法》第383条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鲁广余百万买酒案应该由检察院、法院等独立司法机构介入,但法院为何迟迟不见行动,这是什么原因?百万买酒案是社会热点新闻,司法部门不可能不知道,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否要把“我爸是李刚”改成“我爸是中石化”呢?“我爸是中石化”就可以适凶化吉,瞒天过海了吗?“我爸是中石化”就可以鱼肉百姓脱离了法律了吗?

也许送礼是有关部门的一种潜规则,送礼不算犯罪,公款送礼是人之常情。不过,从当前的油价不断上涨来看,百万买酒案的商业价值将会不小,送了礼,疏通了关系,油价还会涨、涨……  获利丰厚。可是,老百姓却受苦了,在“涨”声下老百姓过日子艰难。从百万买酒案可发看到一些部门官员,过的是花天酒地、奢侈排场的生活,“百万买酒”的最终的负担者无疑是小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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