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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分类: 林奕华专栏辑录 |
文/林奕華
「煙盒上既然有這樣可怕噁心死人的警語,每首情歌下面應該也有警語」——
這樣的女子,為什麼到現在還在唱着一首叫《我很好》的歌曲,而不是《我的丈夫寶寶都很好》呢?這問題也許讓很多人百思不得其解。我倒在去年的《珍奧斯汀少女日記》中找到一點端倪。以真人加上附會事件為骨架的該片,有一場戲寫珍被法律學生意中人帶回家與封建的家長共餐,席間她說了一句話,被身任法官的家長咻到了「諷謔」氣息,大表不以為然之際,珍奧斯汀即時為自己辯護:「『諷謔』不是對生命不尊重,而是同時把事情的矛盾並列,讓我們知道
「愛情」何嘗不一樣?它的最大矛盾,就是在一個關係裏沒有絕對的得與失,或者恰恰相反,在大多數人夢寐以求的「愛情」裏,失才是得
偏偏我們總是把「失」當成意外,而不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珍奧斯汀卻一再以她的著作告訴過她的讀者:理智與感情、傲慢與偏見,「愛情」是一種拉扯過程。拉扯的結果最後必須由一方的讓步來完成,在她筆下,讓步的一方,就是「愛」。女主角們之所以一直等待「被愛」,正是要在做好全軍覆沒的心理準備後,會有失而復得的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