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杀狗的过程》
作者:雷平阳 品荐:沈浩波
《杀狗的过程》
雷平阳
这应该是杀狗的
惟一方式。今天早上10点25分
在金鼎山农贸市场3单元
靠南的最后一个铺面前的空地上
一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
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
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可是,这温暖的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
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
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力不从心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如此重复了5次,它才死在
爬向主人的路上。它的血迹
让它体味到了消亡的魔力
11点20分,主人开始叫卖
因为等待,许多围观的人
还在谈论着它一次比一次减少
的抖,和它那痉挛的脊背
说它像一个回家奔丧的游子
《杀狗的过程》品荐
沈浩波
最近几年,雷平阳连续出版的两部诗集,一部叫《云南记》,另一部叫《出云南记》。他几乎写遍了云南的大河、山川、村寨、丛林、老虎、麂子、巫师、老妇、幽灵、鬼魂。他是在乎诗歌功能性的诗人,像创作木版画一样写诗,用雕刻镂凿的手艺,记录云南的一切。尤其是那些存在于隐秘中的,正在消逝的部分。
他有版画家的耐心,说书人般对故事的敏感,还有一种为正在消失的世界作史立传的野心。他为丛林和树木作传,为乌蒙山和哀牢山作传,为红河和怒江作传。但无论是作传还是写史,最动人的,永远是其中的“人”。
在《电线杆下的约翰》一诗中,他写一位长眠于地下的传教士约翰,盗墓贼挖开他的坟墓,从一堆白骨的手中,抢走刻写着《圣经》的象牙;在《在勐昂镇,访佛爷》一诗中,他写一个老和尚,六十年前遁入空门,四十年前为赡养父母还俗,十年前因妻离子散,撑着一把雨伞,再次遁入空门,他写这位正慢慢变枯的老僧,枕边堆着的那些经卷,有汗味,烟尘,也弥漫着一个老人羞于启齿的孤独;《在蛮耗镇》一诗中,她写一位老妇,年轻时,与从这里骑马北上的红军团长短暂的相爱,守着团长送的一支驳壳枪,度过了60年的时光;在《哀牢山的雨季》中,他写西南联大的一位教授,被山上的土匪用五斤鸦片请上山,为自己的母亲写碑文,他写的碑记,至今仍然深藏在哀牢山的荒草丛中,有着“我们久已生疏的华美、哀叹和感恩。”
雷平阳的云南,不是云南的城市,而是与现代文明反向的,埋藏在山野中的蛮荒,是仅存的蛮荒,正在被文明取代的蛮荒。因此雷平阳的诗歌,也像是在做碑,在碑上记录这荒野中历史的残片。但这并不是说,雷平阳是一位反现代文明的诗人,事实上,在雷平阳的诗中,并没有太多的所谓原始与现代,自然与工业的二元对立。他只是试图与这些即将消失的事物对话,甚至融入其中,感受和挽留那种处于时空夹缝中的荒凉。他并不是一个所谓的“自然诗人”,恰恰相反,他是一个“人文诗人”。
我尤其喜欢他那些诗中有人,人有故事的诗歌。在这些诗中,他用故事为人写史,用人为这残留的莽荒中的文明立传。只要有人,则无论是在纽约、伦敦、上海、东京,还是在勐腊、哀牢山、澜沧江、基诺山,就都有同样的灵魂。诗人在为灵魂作传,为承载这些灵魂的土地记录残史。在人的飘荡的灵魂面
前:哪里的世界不是世界?何处的人生不是人生?什么是蛮荒?什么又是现代?一列火车和一只奔跑的麂子,到底又有什么天大的区别?
不同的环境,赋予了这些灵魂不同的故事。雷平阳在诗歌中祭奠这些死去或者仍然活着的鬼魂,其背景是万物有灵的原始。对于诗歌而言,也就被涂抹上了一层神秘的油彩,这也构成了雷平阳诗歌的魅力。在《吝啬鬼》一诗中,他写一位姓徐的老鳏夫:
一生担心有人会与他争食
所以,他没有妻子
他在劳作时生病,回到家
死在米柜里,两只手,紧紧的
攥着两把米
……
送他上山的那天,又是邻居
从他的米柜里,拿出了几升米
想做几席饭,招待为他送葬的乡亲
吊诡的是,从黎明到太阳当顶
锅底的柴火很旺,甑子里的米
却仍是生米。一个道士
路过村庄,听说这事,诡异地一笑
一边口念咒语,一边抽出木剑
在生米上,深深地划了一个十字
很显然,他罩住大米的魂魄被划碎了
生米很快就做成了熟饭
但人们都看见,道士挥剑的时候
他的灵柩里,流出了一滩血水
这首诗中,除了鬼魂护米,道士挥剑的“荒诞不经”带来的异质感,也体现了雷平阳在诗歌中讲故事,在诗歌中扮演说书人的偏好,和实现这种偏好时所体现出的叙述的耐心。雷平阳的叙述,不往聪明取巧里写,不往轻薄潦草里写,一笔一划的刻凿,像铁匠打铁,石匠刻碑。这种写法,有一种粗拙的、野生的文体感,像村寨中原住民喝酒的粗瓷碗,配合着莽荒深处的云南背景,相得益彰,形成了鲜明的风格。
当代诗人越来越重视叙述在诗歌中的作用,但很少有诗人像雷平阳这样,有在诗歌中讲述完整故事的企图。通常状况下,叙述是诗人让诗歌具备现代质感的一种语言手段,但在雷平阳的很多诗中,叙述的功能被放大到用来写史立传。从这个角度讲,他有点像古代的行吟诗人,最初的诗人,用诗体语言记录历史的说书式诗人。而他所选择的题材——文明边缘,莽荒深处的云南——恰好也具备了这种古典的原始感。这是一种天然处在某种沉寂的,被时间遗忘的,渴望被表达,被记录,被呈现的原始,恰好碰到了一位有足够耐心的,爱讲故事的方式写诗的诗人。
雷平阳有两首同题诗:《基诺山上的祷词》,几乎是同一首诗的两种表现形态,或者说,一次是对另一次的修改。但这两次书写的差异,恰好可以反证其故事化叙述的效果:
基诺山上的祷辞
神啊,感谢您今天
让我们捕获了一只小的麂子
请您明天让我们捕获一只大的麂子
神啊,感谢您今天
让我们捕获了一只麂子
请您明天让我们捕获两只麂子
《基诺山上的祷辞》(之二):
黄昏时分,一朵兽形的云
镀了金边,准时来到了基诺山顶
寨父从山脚下经过,他知道
又有一头麂子,怀揣铁箭,陷入了因果
猎麂者站于寨门,躬身献上了麂子的头颅
他有些迷失于诱人的肉香,甚至
想起了米酒、月亮和女人
不过,在接过牺牲的刹那间
他还是扭转了身体,对着山上那朵
兽形的云,跪了下去,他的祷辞如斯
——“神啊,今天您让岩坎捕获了
一只小的麂子,请您让岩坎
明天捕获一只大的麂子
神啊,今天您让岩坎,捕获了一只麂子
请您让岩坎,明天捕获两只麂子!”
祷辞念完,寨父抽身而立,猎麂者
引寨父来到家中,鬼神出入的通道
瞬间关闭。基诺山,一群人
半夜喝醉,走丢了,又有一个寨父
在野草丛生的山路上,为他们喊魂
这两首诗,同时存在于雷平阳的诗集《云南记》中,我猜当时雷平阳是没舍得删去其中任何一首。而到了他2014年新出版的诗集《出云南记》中,则只保留了第一首,像是做出了某种选择。外界也显然也更欣赏第一首,雷平阳的好友,《人民文学》杂志的编辑,诗人朱零更是将前一首诗视为雷平阳的代表作。的确,这两首诗之所以成立,其诗的灵魂确实就是这两句祷辞。这两句祷辞天然就是诗,尤其是,这种古老村寨的原始祷辞,放到现代社会的阅读语境下时,诗感尤其强烈。从某种纯诗的角度来看,第一首已经完美而自足,第二首显得絮叨了很多,不够纯粹。但从雷平阳的诗歌追求来看,从写史立传的功能性来说,第二首有充分的背景,有人物,有对话,有细节,结尾处更有延展,完整的勾勒出基诺山村落的神韵,让人有身临其境的鲜活感和丰富感——我以为,这种故事化叙述的效果,更体现了雷平阳诗歌的存在意义。有时候,纯诗之好,未必能抵达诗人之心。而写诗,恐怕也不仅仅是为诗之纯粹。第一首诗,太像是被现代社会的文人抽象出来,刻意呈现出诗意,而第二首,其实更有一种基于诚实的纯粹。
我在这里尤其想推荐的这首《杀狗的过程》,也是雷平阳的名作。
与上述那些明确云南背景的诗歌相比,这首诗即使抽离掉其发生的地域,也毫无影响。杀狗的过程,无论是发生在云南还是湖南、河南、岭南,都同样成立,不会有任何损失。更有普世之感同身受,令我印象深刻。
当雷平阳将他粗拙刻凿的笔法与讲故事时的坚韧耐心,用在这样一个能够触发人们强烈情感的题材上时,显得尤其残忍,诗句像粗粝的锯齿,一点点切割人心:
条狗依偎在主人的脚边,它抬着头
望着繁忙的交易区,偶尔,伸出
长长的舌头,舔一下主人的裤管
主人也用手抚摸着它的头
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
在这5句诗中,雷平阳用刽子手般的耐心,和一句狠得变态的比喻,“仿佛在为远行的孩子理顺衣领”,完成了一场令人发寒的前戏。无论是作为一个诗人,还是作为一个讲故事的人,雷平阳都用一种残忍的方式体现了他的称职。
主人将它的头揽进怀里
一张长长的刀叶就送进了
它的脖子。它叫着,脖子上
像系上了一条红领巾,迅速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它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继续依偎在主人的脚边,身体
有些抖。主人又摸了摸它的头
仿佛为受伤的孩子,清洗疤痕
但是,这也是一瞬而逝的温情
主人的刀,再一次戳进了它的脖子
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
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
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力不从心地
窜到了店铺旁的柴堆里
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
连续两次,雷平阳重复使用同一句话——“主人向他招了招手,它又爬了回来”。主人的刀,又一次送入它的脖子,并且“力道和位置,与前次毫无区别”,这又是一种重复。第一次,“它叫着,脖子上,像系了一条红领巾”,第二次,“它叫着,脖子上像插上了,一杆红颜色的小旗子”。“它叫着”,仍然是在重复。而红领巾和红颜色的小旗子,这两个比喻,有一种残忍的温柔。连续的重复,残酷的比喻,锯齿反复在阅读者心中来回切拉。雷平阳诗风本就拙朴,所以这锯齿,也是粗硬的。或者说,雷平阳在这首诗中,像一个刽子手,用钝刀杀人,但杀人的手艺却很细致。而当我在此处复述他的这一写作过程时,竟觉得自己也像一个刽子手。
这是一首让人印象深刻的诗。这样的题材遭遇到雷平阳的叙述风格,就会产生触目惊心的效果。杀狗的过程,诗人强行把自己抽离到一个旁观者的角色,用最狠的心写诗。
正因为这种在雷平阳的诗歌中并不多见的“狠”,同时也因为这首诗具备放在任何背景和语境下都成立的共通感,使得《杀狗的过程》与雷平阳的云南叙事相比,具备了更普遍的现代性。
转自“诗歌是一束光”(微信号shigeshiyishuguang)
沈浩波,(1976年-),江苏泰兴人,中国诗人,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总裁。沈浩波1996年开始诗歌创作,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1998年发表了《谁在拿90年代开涮》并在诗坛引发了诸多争议,后成为“民间写作”的代表人物之一。2000年与他人一起创办了《下半身》诗歌民刊,形成了下半身写作流派。沈浩波曾经获得《2000年作家》杂志年度诗歌奖。
文章出处http://www.weixiaoxin.cn/Weixin/info/ab735a258a90e8e1-6bee54fcbd896b2a-3bbae58d7bc097ffca350d967c99449b
注:该资料为新安中学学生专题研究性学习之用。谨向作者表示最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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