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友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虚
(2018-11-06 19: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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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友友
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写了两对恋人,托马斯与特丽莎,萨宾娜与弗兰兹。
全书共七章,就有两整章是写萨宾娜和弗朗兹的,而且这两章比其他各章都长。不仅如此,在其他几章中,也有提到萨宾娜的地方。
不难发现,描写萨宾娜和弗兰兹的章节里“干货”更多,本书可圈可点的格言警句哲理名言,大多出自这两章。
特别是第三章,写萨宾娜和弗兰兹在思想观念上的不同,涉及到“女人,忠诚与背叛,音乐,光明与黑暗,游行,纽约的美,萨宾娜的国家,墓地,阿姆斯特丹的古老教堂,力量,生活在真实中”,共十一个方面,几乎每一个方面的对比都是一个压缩的小故事,如果展开的话,写个三四章不成问题。
反观描写托马斯与特丽莎的章节,不仅比萨宾娜和弗兰兹的章节短,还经常可以看到大段没什么作用的细节描写。比如特丽莎在酒店打工,一个年轻的男孩来买酒喝,两人之间有大量对话,但对故事发展没有太大关系,只是为了说明有个秃头客人指责特丽莎卖酒给未成年人,而那个人就是后来说她项链是卖淫换来的秘密警察。
也就是说,萨宾娜和弗兰兹不是群演,不是跑龙套的,至少是女二男二,考虑到这两人的故事跟托马斯和特丽莎的故事没什么交集,我们可以说,萨宾娜和弗兰兹是另一条故事线上的男女主角。
很多人认为作者写这两对恋人,是为了对比轻与重的(感情)生活方式:托马斯是轻,特丽莎是重;萨宾娜是轻,弗朗兹是重。
但是,作者为什么要写两对呢?一对就够了,有轻有重,不是很好的对比吗?
有人说,在托马斯-特丽莎这一组对比中,是男的轻,女的重,所以作者要再写一对,让女的轻,男的重。
有这个必要吗?
如果真是为了男女平等,写了男轻,就要写女轻,那么作者在写萨宾娜和弗朗兹的时候,应该把重点放在轻与重上,突出萨宾娜的轻给弗朗兹带来的伤害,就像托马斯的轻给特丽莎带来的伤害一样,那样才扣题——不能承受之轻。
但作者并没有这样做。
首先,弗朗兹的生活算不上重。按照作者的定义,重是无限重复,换言之,是永恒不变,是像特丽莎那样,被托马斯一而再再而三地背叛,仍然爱他如初恋。
但弗兰兹从来就不爱妻子,后来还背叛了妻子,找了萨宾娜这个情人,他不是像特丽莎那样,搞个一夜情,好说服自己爱情和做爱的确是两码事,他是确确实实爱上了萨宾娜,爱到要跟妻子离婚的地步。
但在萨宾娜逃掉之后,他也没寻死觅活,没满世界地寻找萨宾娜,没为了他终生不碰女人,或者再不堕入情网。他很淡定地找了个房子,悄没声地跑回家把自己的东西搬了出来,跟妻子分了居,而且很快就找了个既崇拜他又爱他的小情人,过起了幸福生活。在他生命的最后关头,他想念的是小情人,而不是萨宾娜。
这显然不是重的生活方式。
所以我认为作者写萨宾娜和弗兰兹这对情人,不是为了重复劳动,再来一次轻与重的对比,而是为了进行kitsch和反kitsch的对比,也就是虚与实的对比。
作者说kitsch是个德语词,发源于十九世纪的感伤主义,原意是否认屎尿的存在,后来表示对那些会引起不快的话题一律当它们不存在。
几个中文译本都把这个词译成“媚俗”,但“媚俗”在上下文里没一个讲得通。比如作者写到捷克的五一游++行,说妇女都穿着国旗颜色(红白蓝)的衣服,街道两边的窗子里伸出五角星、红旗和标语来,游++行群众走过主席台的时候,大声呼喊“主义万岁”。
萨宾娜认为这就是kitsch,但很明显这里的kitsch不应该翻译成“媚俗”,因为媚俗的意思是讨好庸俗的大众口味,但五一游行不是为了讨好大众,而是为了讨好当权者。
作者还借萨宾娜的经历举了好几个kitsch的例子,都不是“媚俗”的意思,有的是作秀(比如美国参议员指着玩耍的孩子说:这就是幸福),有的是宣传(比如主办萨宾娜画展的人把她描绘成斗士)等等。
这几个例子有个统一的特点,就是虚:虚假,虚伪,虚空。
如果说托马斯和特丽莎是轻与重的对比,那么萨宾娜和弗朗兹则是实与虚的对比。
萨宾娜一生都反对虚,她在对特丽莎谈到她的画作时,就说过一句:“表面的东西是明白无误的谎言,下面却是神秘莫测的真理。”,说明她一生最反对的是谎言,也就是“虚“,她追求的是真理,也就是“实”。
年轻的时候,她曾把家庭亲情也当成虚(情)来反对,但随着年岁的增长,亲人的离去,特别是孤身一人漂泊海外,她也认识到亲情的可贵,所以特别感动于那种“反叛女儿回到家里跟父母和好”的电影。
既然萨宾娜代表实,那么弗兰兹就代表虚了。不过,弗兰兹的虚并不表现在他本人说谎或者骗人上,而是表现在他看待事物经常只看到表面,看不到问题的实质,所以他看不出萨宾娜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人,他对音乐不加区别的喜爱,他不明白萨宾娜国家的人民遭受的是残酷的镇压和迫害,他向往那样的生活,觉得比和平环境的生活更有趣。
他最大的虚表现在热衷于那些以作秀和标榜进步为目的的各种活动上。比如他读大学时,无论什么游++行都参加;哪怕当了教授了,还是热衷于各种大游,昨天抗议美国侵占越南,今天抗议越南侵占柬埔寨,昨天抗议以色列,今天抗议巴勒斯坦,昨天抗议古巴,明天——还是抗议古巴,而且自始至终抗议美国,有时反对大屠杀,有时又支持大屠杀。
一直到最后一次在柬埔寨边境进行的大游++行,他才领悟到这种游++行多么虚伪,二十名医生,五十位知识分子,却有四百名新闻记者和摄影师,这哪是去救死扶伤的呢?完全就是去收集资料搞宣传的,参加游++行的人也是为了作秀,争名夺利,为了谁主持会议,谁走在队伍前面,吵吵闹闹,为了照相竟然踩响地雷炸得血肉横飞。
可惜的是,当他明白大游++行是多么虚伪虚空之后,他也很快就死在了抢钱的暴徒手中,最后成了虚伪的牺牲品:妻子逢人就说他是因为出轨内疚才去找死的,连墓志铭都在宣告他最终回到妻子身边:漫漫迷途终有回归。
如果按照作者的定义,只有无限重复的才是重,那么虚也是一种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者花大量笔墨写萨宾娜和弗兰兹,仍然是在写“轻”,也算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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