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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忽悠:荆棘鸟为谁而唱?

(2018-05-29 10:13:26)
标签:

读书

作者:十年忽悠


(这是我在艾读文章下的跟帖,经艾米建议,充实后独立成篇,贴在这里,供大家参考)


十多年前,跟读《山楂树之恋》的时候,看到有人提起《荆棘鸟》,吹得神乎其神,便在网上搜寻了一下有关信息,发现《荆棘鸟》讲的是神父偷情,搞出人命,最后儿子死掉,自己也心碎死掉的故事,感觉不是什么新梗,很早以前就有人用过这个梗。


比如《牛虻》,早在1897年就用过了这个梗,也是神父偷情,搞出人命,最后儿子死掉,自己也心碎死掉。更早的还有1850年出版的《红字》,也用过了这个梗,不同的是私生女没死。更更早是《红与黑》,1830年就出版了,里面的男主虽然还不是神父,但他是神学院的学生,是一个准神父,也是偷情,搞出人命,私生子没死,自己死掉。


这我就不懂了,《荆棘鸟》是1977年出版的,用的是一百多年前被人用过多次的梗,居然还被一些人抬那么高,到底是这些人读书少,还是我读书少?


于是我在网上找到《荆棘鸟》,想大致浏览一遍,看到底是如何还是不如何。但看了几章,发现完全没办法读下去。


我对阅读小说,还算不挑剔的,如果故事情节好,那我就主要看故事;如果故事情节不吸引人,但如果语言诙谐,或者观察事物别有一种角度,能看到我看不到的东西,或者心理活动丰富多彩,能想到我想不到的哲理,我也会觉得值得一读。


但这几项里,《荆棘鸟》一项都不具备,我只好弃读,转而走捷径,去看读过的人写的评论,发现评论文章对书名和故事的解读大同小异,都是说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从一出生就开始寻找荆棘树,找到了就选一根最长的荆棘,迎头撞上去,让荆棘刺穿自己的胸膛,然后流着血开始歌唱,一直唱到死,歌声无比美妙,黄莺等一众鸟中歌星望尘莫及。


这个意象有点恐怖,血淋淋的,属于no zuo no die(不作不死)的自残行为,所以荆棘鸟的所谓“唱”,应该只是痛苦时发出的哀啼,被人类当成歌唱,加以赞美,够变态。


评论文章对故事的解读基本都是说梅吉就像荆棘鸟,爱上拉尔夫,就如荆棘刺进胸膛,虽然痛苦,但她也像荆棘鸟一样,泣血唱出最美的爱情之歌。


这个比喻相当奇葩!


荆棘鸟用荆棘刺穿胸膛是“因”,唱出美妙歌声是“果”,因为被荆棘刺穿胸膛,所以才会唱,有因才有果,因果不能为同一事物,不能说“因为被刺穿,所以被刺穿”,或者“因为唱,所以唱”。


如果说女主梅吉爱上神父拉尔夫是“因”,那么“果”是什么呢?


如果是拉尔夫与梅吉的爱情之歌,那么,且不论这两人的爱情美不美,先假设是很美的,那也跟荆棘鸟这个比喻不相似。荆棘鸟是独唱,而拉尔夫梅吉之恋是对唱或者二重唱。而且,拉尔夫的荆棘也不是爱情,因为他没有选择爱情,而是选择了事业,或者说选择了飞黄腾达的野心。


如果梅吉的荆棘鸟之歌不是她与拉尔夫的爱情,而是她自己对拉尔夫的爱情,那么“因”和“果”就成了同一件事。扎进她心里的荆棘是她对拉尔夫的爱,她泣血唱出的歌也是她对拉尔夫的爱。


原因是她对拉尔夫的爱,结果是她对拉尔夫的爱。


这就没有将比喻进行到底。


既然《荆棘鸟》故事老套,意象又这么自虐惨烈,比喻也这么模糊纠结,我就没兴趣看原文了。


这次看了艾读的总结概括,并没发现梅吉的泣血之唱有多么美妙,无非是爱上了一个渣男而已。


但我也有收获,就是发现作者从来没提到过“一生只唱一次”,也没提到过“从出生就开始寻找荆棘树”,更没提到过“选择最长的那根荆棘,一头扎进去”。


是不是艾读没把这几点写进梗概里?还是翻译者没翻译者这段?


带着这个问题,我把全部译文找来过了一遍,没有看到这一段,证明不是艾读在梗概中省略掉了,再次证明艾读同学的梗概非常全面完整,而且包括了所有重要细节。


于是我在网上搜寻原文,看是不是翻译者译漏了。但发现那段关于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从出生就寻找荆棘树、找到了就一头扎上去的描写,并不是小说正文的内容,而是书的扉页上印刷的一段话,有可能是出版者提供的一种简介或引子。


证明翻译者没有译漏。


出版方的解读,并不一定就是作者的意图,比如《山楂树之恋》出版方的宣传口号,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这显然不是作者艾米的意思,艾米写故事,只是告诉读者“有这样一个人,她/他经历了这样一些事”,艾米自己不会在故事里跳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说这个故事写的是史上最干净的爱情。


经过对比,我感觉扉页上的那段话跟作者本人对荆棘鸟的解读,是不一样的。


《荆棘鸟》的作者在书中两次提到荆棘鸟,一次是在第17集里当拉尔夫说对教廷感到失望,对当初选择这条路流露出后悔之意时,梅吉提到了荆棘鸟:


“就象古老的凯尔特传说中那胸前带着棘刺的鸟,泣血而啼,呕出了血淋的心而死去。因为它不得不如此,它是被迫的。”


这段话里并没说荆棘鸟从出生起就在寻找荆棘树,也没说荆棘鸟是自己故意扎到荆棘上去的,甚至没说荆棘鸟的歌声有多优美。相反,梅吉只说“胸前带着荆棘”,“它是被迫的”。


然后,梅吉借题发挥,从荆棘鸟谈到“咱们”“我们”“每个人”:


“有些事明知道行不通,可是咱们还是要做。但是,自知这明明不能影响或改变事情的结局,对吗?每个人都在唱着自己那支小小的曲子,相信这是世界从未聆听过的最动听的声音。难道你不明白吗?咱们制造了自己的荆刺丛,而且从不停下来计算其代价。我们所做的一切就是忍受痛苦的煎熬,并且告诉自己。这是非常值得的。”


翻译者在这里用的“咱们”“我们”,原文都是we,估计翻译者是南方人,不知道“咱们”“我们”还是有区别的。幸好有个“每个人”,所以大家知道“咱们”“我们”都是泛指人类。


小说另一次提到荆棘鸟,是在书的结尾:


“德罗海达的时代要终止了。是的,不仅仅是时代。让未知的后人去重新开始这种循环吧。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在这里,作者再一次对比了人类与荆棘鸟,相同之处是身体带着荆棘,还在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不同之处是鸟儿是“被不知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而人类是“当我们把棘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


从“让未知的后人去重新开始这种循环吧”,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作者对人生的看法是悲观的,认为人人都在追求自己的目标,觉得自己若达到目标,将会是最辉煌的胜利。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人们不惜吃苦受罪,也连累别人吃苦受罪,还自我欺骗说:这是非常值得的。


回头看看作者塑造的一系列人物,基本上都是在证明她的这一悲观理论。


梅吉的妈妈菲,不计名分不求婚姻地做了一个显赫的政治家的小三,生下私生子,被家人嫌弃,差点被赶出家门,最后只能下嫁给一个打工的穷光蛋,过着贫穷的生活,生了一大串孩子,但一点也不关爱他们,也从未爱过丈夫,全部的爱都给了情人和私生子,但私生子最后因杀人入狱三十年。


她对那个政治家的爱,就是她的荆棘。


直到她对女儿讲起自己年轻时的风流韵事,仍然对那个男人十分膜拜,说他很有名,新西兰每个城市都有以他的名字命名的街道,还说他长得帅,但我们从他们的私生子弗兰克身上,就能知道他帅不到哪儿去,因为弗兰克身材矮小,常因此被人取笑欺负。


梅吉走的基本上是她妈妈的老路,她爱上拉尔夫,但拉尔夫更爱自己的名誉地位,不能跟她结婚,她只好满足于有一个他的孩子。她不爱自己的女儿,因为女儿不是拉尔夫的,也不像拉尔夫。但最后儿子溺死,拉尔夫猝死,刚刚有了一点感情的女儿得留在伦敦,她在哀叹德罗海达时代完结的时候,也哀叹自己的一生就像荆棘鸟,自己扎的荆棘,流着血也得自己承受。


她对拉尔夫的爱,就是她的荆棘。


梅吉的大哥弗兰克,最想做的就是离开不是他亲生父亲的帕迪,为此,他偷跑去参军,被送回来继续跑,跑去参加拳击戏班,结果因杀人被判坐牢三十年。如果他当初留在牧场,也许不会遭此命运。


他对后爹的恨,就是他的荆棘。


还有玛丽,丈夫死后醉心于政治和金钱,于是选择不再婚。弟弟来后,为了不让弟弟唾手得到她的遗产,她不让弟弟一家跟她住在一起,还用大笔遗产来考验拉尔夫。等她死后,她的尸体都发臭了才被人发现,而刚得到她大笔遗产的拉尔夫对她的尸体只有厌恶情绪。


如果她再婚,或者跟弟弟一家住在一起,也许会享受天伦之乐,至少不会在孤独中死去?所以她的路也是她自己选的,也许自己觉得很值,但实际上却很惨。


卢克出身贫穷,但对女性有吸引力,于是他选择依靠女人来发财,一生的愿望就是攒到足够的钱,买个农场。但一直到故事结束,我们也没看到他买农场,但身体却是一年不如一年,而妻子女儿远在天边,根本不把他当回事。


作者花了比较多的精力描写的人,基本都是荆棘鸟一样的下场,自己选择的路,哪怕流着血也要走下去。


所以,传说中的荆棘鸟没为任何人歌唱,它们也不是在唱,而是因为痛苦在啼叫。而故事里的人物,则是为自己而唱,他们自己选择了荆棘,刺进自己的胸膛,然后含着泪,流着血,也要唱下去,并自我欺骗说: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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