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读:《山楂树》vs.《荆棘鸟》
(2018-05-25 08: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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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艾读
《山楂树之恋》和《荆棘鸟》都被翻译成了几十种语言,如果这就是衡量作品的唯一标准,那我们可以说这两本书不相上下。但这当然不是衡量作品的唯一标准,至少不是我的标准,艾米还有很多书没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但我并不认为它们比《山楂树之恋》或者《荆棘鸟》差,所以我还是按我的标准来比较一下两本书。
1、码字为知傻 vs. 写作为发财
艾米上网码字,并没想过出版的事,只是因为大家喜欢看她码的字,她便一个故事接一个故事地码,用她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码字为知傻”。
“知傻”这个词,是艾米根据“知己”造出来的新词,意思是跟她志同道合的人,所以她写故事,是为了娱乐那些跟她志同道合的人,也为了用文字去发现和结交更多的志同道合的人。
《山楂树之恋》在网上连载时,感动了众多网友,一位热心的读者把它推荐给出版商,出版商来找艾米联系,艾米征得静秋同意,将书交给了出版商,结果出版后引起轰动,不断重印,不断再版,还被译成几十种文字。
但艾米并没把这当成多大回事,她认为《山楂树之恋》受到大家欢迎,不是她的功劳,而是老三和静秋的故事感人,她不过是把他们的故事码成字而已,所以她仍然干着她的老本行,仍然在业余时间为大家码字,仍然在网上连载,让她的知傻先睹为快。国内很多机构(包括中央电视台)邀请她去做报告、开课、签售等,她一律谢绝。
而《荆棘鸟》的创作动机,据作者考琳自己说,是为了发财。考琳出生于1939年,原本是学医的,但她对某种医用物质过敏,不适合做医生,所以改做医学研究,曾在美国耶鲁大学的实验室里工作过十年。
从网上能搜到的图片和熟人对她的描述来看,她从小就身材粗壮,长相一般,很早就是大妈风范。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她成了剩女,奔四了还没结婚。有一天她突然想到自己可能会一辈子嫁不出去,到了七十岁还是孤身一人,住在一个没电梯没热水的公寓里,房间里只点得起一支60瓦的灯泡,顿时感到前景很恐怖。
为了避免自己孤身一人老死于贫困,她决定赚钱发财。但作为一个钻实验室的“白老鼠”,她唯一的赚钱路子就是写小说。于是,她白天在实验室工作,晚上就写书,《荆棘鸟》就是她在耶鲁做实验的那些年里写出来的。《荆棘鸟》1977出版之后,卖得很好,她不仅出了名,还赚了大把的稿费,于是辞职不干,过起了专业作家的生活。
成名之后,桃花运也来了,她于1983年44岁时嫁给了诺佛克岛上的一个岛民。
非常戏剧化的是,她去世之后,人们发现了好几份遗嘱,一份把财产全部留给丈夫,另一份则留了一大笔钱给奥克拉荷马大学,想在那里建一个图书馆,用自己的名字命名。
她丈夫和奥克拉荷马大学就遗书的真伪打起了官司,不过因为没有开庭审理,所以外界不知道最后是如何结案的。
这还真有点生活模仿艺术的意思。
2、个人视角 vs. 上帝视角
《荆棘鸟》也是从上帝视角来写的,写了很多与故事主线不相干的人和事。考琳自己并不是在牧场长大的,也没参加过世界大战,更不是宗教界人士,所以一切的一切都靠“创作”。这样的“创作”,自然会有失实的地方,网上已有很多人指出,我这里就不多说了。
看来无论是中国文学界还是世界文学界,都推崇上帝视角,都爱写大场面,写历史政治地理经济等诸多与故事主线不相干的东西。可能有些读者喜欢看这类描写,觉得能从中学到知识。但我不喜欢看这种编出来的东西,连真假都不知道,哪里谈得上从中学知识?
3、命运悲剧 vs. 性格悲剧
《荆棘鸟》中的人物,生活都不算顺利,更不算辉煌,而他们的道路,都是他们自己选择的,所以只能是“命运悲剧”。关于这一点,网友“十年忽悠”会写文探讨,我就不班门弄斧了。
4、暖男 vs. 渣男
《山楂树之恋》里的老三,是一个标准的“暖男”。他爱静秋,一切都是为她着想,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倾其身心”爱她。他对其他人,也不乏关心照顾。比如他对西村坪酒鬼“曹三顿”的女儿曹大秀,就曾提供经济帮助。他发现自己得了白血病后,联想到队里还有其他人得白血病的事实,推测当地的水土有问题,于是向上面报告,请求派人调查,以便拯救他人性命。
而《荆棘鸟》里的男主拉尔夫神父,完全称得上“渣男”。
拉尔夫是爱尔兰移民,按照爱尔兰的习俗,只有长子才能继承家里的财产,而拉尔夫不是长子,所以他知道自己得另谋出路,不然一辈子都只能养猪做农民。于是他投身教会,当上了神父。
他因为贪图富婆玛丽的财产,便去追求她,还跟其他女人(比如卡迈克尔)调情,目的是为了让她们向教会捐赠。而他利用色相拉捐赠的目的,则是为了得到教皇赏识,步步高升。
遇到梅吉之后,他也没停止跟富婆和其他女人搞暧昧,他赤身裸体在富婆面前换衣服,还问富婆要不要跟他做爱。在舞会上,他一面因为梅吉的低胸裙生气不理她,一面在她走后跟其他女人跳舞。
当他看到富婆留给他的信,知道富婆有一千三百万英镑财产时,他欣喜若狂,知道这笔遗产会使他在教皇眼里身价大增,令他飞黄腾达,于是他决定接受这笔遗产,不惜让梅吉一家两手空空。他还为自己立牌坊地说,梅吉的爸爸根本不懂得理财,管理不好德罗海达庄园。但玛丽留下的一千三百万英镑,并不是德罗海达的物业,而是现金和她在各种实业的投资,跟管理牧场没有关系。
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他对宗教的狂热,使他放弃了爱情,但实际上这跟爱情并没有什么关系,他从来就没准备跟梅吉结婚,因为他从来就没想过要放弃教职。他接受遗产安排也不等于他会放弃梅吉。事实上,他既接受了遗产安排,也没放弃跟梅吉偷情的机会。
所以接受不接受富婆的遗产安排,只关乎到他是把自己的前程放在第一,还是把梅吉一家的利益放在第一,而不是所谓信仰和爱情的天人交战。
他死后,也没把德罗海达庄园还给梅吉一家,而是交给一个德国人雷纳,大概是认为梅吉家的人不懂得如何管理,只配牧羊。
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梅吉还算关心,牧场发生灾难,他会想到去关心梅吉。但自从拿到富婆的遗产管理权之后,他就离开了那个偏僻的小地方,去了悉尼,给主教当秘书,实现了他往上爬的第一步。
从那之后,他就很少来帮她了。他在她17岁那年离开,到她26岁左右生孩子,整整9年时间里,他只去过德罗海达一次,发现她已经不在那里,就再也没去过。
梅吉生孩子的时候,他碰巧去看她,但两人起了争执,不欢而散。后来,他去罗马之前来向她告别,在证实麦克劳特岛上没有别的游客,梅吉的丈夫也不会去那里之后,他去岛上看她,并与她同居了一段时间。
虽然发生了性关系,但他丝毫没替梅吉考虑过未来,没想到她有可能怀孕,而那将给她带来麻烦甚至灾难,如果她像她母亲一样,生下一个私生子,那么她的一生也会像她母亲一样坎坷艰辛抬不起头。
他得手了,走了,一路高升去了,把她忘在了脑后。
当他道貌岸然地向红衣主教忏悔自己的通奸罪时,居然把责任推在梅吉身上,说如果那时他不跟 她做爱,等于是叫她去死,因此赢得了红衣主教的原谅。这就像某位网友评论的一样,既想当婊子,又要立牌坊。
而从那之后,他就音信杳无,很多年都没去看过梅吉。一直到13年后(他“得手”时是45岁,登上《悉尼先驱报》时是58岁),他才因为弗兰克出狱的事来到德罗海达,并抓住机会,跟梅吉滚床单。
而后,他又一去不复返,直到14年后才陪着儿子尸体一同回到德罗海达。
如果所有这些帮助、见面、做爱都发生在一个月里,或者一年里,我们可以说,他对梅吉还是有爱的,但这屈指可数的几件事例,是发生在前后五十年里的(拉尔夫认识梅吉时大约是28岁,死时70多岁),平均起来,大约七八年才出现一次,这个频率就低得可怜了。
所以,这是一个美女爱上渣男的故事,作者也不隐讳这个观点,借安妮之口说“男人得到女人之后便会离开”,还借梅吉妈妈之口说,你嫁给卢克是对的,当拉尔夫知道你还在那里等他的时候,他不会想得到你,但如果你嫁了别人,他就会想得到你。
两位女性的理论都在拉尔夫身上得到了证实。他就是一个渣男,具有所有渣男的共性,还有他这个具体渣男的个性渣法。
好在梅吉家有个牧场,当渣男将美女遗忘在一边的时候,美女还有个地方可去,不然下场会跟她妈妈一样惨。
因此,我特别佩服某些读者,能将这个故事读城“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也许是因为他们没有认真看这本书,或者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识过真正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所以他们的气太容易被荡,他们的肠太容易被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