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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长篇爱情小说:伊萨卡(2)

(2012-03-08 08: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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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发信人: onioning (宁方军)

 

我在夜里醒来。在黑暗中摸到了表,四点半。由于有时差,睡不着了。我打开灯,在客厅书架上找到一本《Life & Times of Michael K》,狂喜,立刻坐在床上读,后来一抬头,天亮了,再一抬头,没想到八点多了。今天九点系里有会。我夺路狂奔去坐30路车,几乎是飞进MVR的,还是严重迟到了。会议室门开着,我在走廊里就看见了恩淑,坐在左边的角落,正和一个大胡子悄悄说话。系主任精致硬朗,标准的职业女性,说话极利落,应该在讲我们人类生态学院(College of Human Ecology)的历史。我一脚跨入门里面的时候,正赶上总结性的一句:

 

“因此,Martha女士1900年来到康奈尔大学时绝对是家政学的先锋人物。”

 

我环顾四周:研究生只不过十来个人,中国学生半壁江山,阵容雄壮,印度学生也颇有几个,挤在另一端,教授和其他学生大致夹在中印之间。Susan坐在主任旁边,手里握着一个大咖啡杯,直到会议结束,一口也没喝。主任又说别的了,我在下面偷偷倒时差,隐隐听见她让我们说两句,我还是第一个。我没料到有新生发言这一项,没准备,临时拼了几句很恶俗的陈词滥调,事后羞愧不已。后来我不羞愧了,因为我发现所有的发言都恶俗,都陈词滥调。

 

那天ISSO(International Students and Scholars Office)在Kennedy Hall搞了个留学生迎新活动。程序繁多,多数忘了,然而大礼堂的会议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主要因为当时猛一进去,看见黑压压的几百颗脑袋挤着不动,嘈杂,空气不好,立刻亲切地产生了身在国内的错觉。

 

会议程序繁多,能记住的只有两个。第一个,留学生要办的手续。主讲的男士白衬衫白裤子,爱说笑话,满屋子人笑的时候自己努力绷着脸。第二个,通报本地的治安状况。校园警长主讲,白头发白胡子,啰嗦,也爱说笑话。他说了一大堆,但只有一个意思:承蒙全体市民的努力,伊萨卡是个很安全的地方,但是各位仍然要小心谨慎,天黑以后尽量别步行出去。“如果你一定要出门,”他说,“要走亮的地方,还要堂堂正正地,不要像这样。”然后猫腰,贼眉鼠眼地绕台一周,激起哄堂大笑。

 

Kennedy Hall里面有全校最大的学生餐厅,卖汉堡热狗比萨薯条,清一色的垃圾食品。午餐会就在一楼的大厅。我们揉着表情肌走出大礼堂,迫不及待地领到了一个纸袋,装着一个冷汉堡、一袋儿土豆片和一瓶果汁。餐厅里人很多,我来到了草地上。

 

外面也坐满了人,一圈圈一簇簇的,仿佛雨后草地上的蘑菇。我塞到一圈中国学生中间,听大家交流对本地食物的看法。我对面一个穿白T恤衫的一把掀掉汉堡半球形的上盖儿,抓起折叠着的一大片生菜叶子,在草地上仔细摊开,用正庄京片子说:

 

“这简直就是喂猪的。”

 

我对午饭倒没意见,只顾大口大口地嚼着。讨论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讲笑话,而且越来越逗,简直像在比赛。天气晴好,风淡云闲,阳光恰到好处地烤着后背,仿佛充满温情的目光。我吞下最后一口汉堡,看着几只松鼠追逐嬉戏。一只极肥硕的松鼠(我估计是公的),正孜孜不倦地把另外四只(我估计也是公的)撵走,同时讨好剩下的一只(我估计是母的),抓它的尾巴,挠它的后背,偶尔还揉揉它的小脑袋。可惜的是,它对它完全没有兴趣,躲之惟恐不及,后来干脆一扭屁股上树了。硕鼠无聊地到处溜达着,体态忧伤。群鼠吃完地上的面包渣,反攻过来。硕鼠一面应付,一面还用余光留意树上的母鼠。

 

我饶有兴致地观察着,不久开始犯困。我从小就这样,阳光一明媚就犯困。我第一次体会到人生幸福,就是六岁的那个午后,我在一个浅草的山坡上醒来的时候。那时候空山无人,阳光像爱一样从天上洒下来。一般来说,我不浪费任何一个在大自然里睡觉的机会,而且,我在野外入睡的速度极快,几乎是一蹴而就,令人叹为观止。小时候春游,有好几次都是被老师从草棵里拍醒的。后来再去郊游,他们就禁止我单独行动。我搓了几把脸,瞪了瞪眼睛,正想找个地方眯会儿,有人从后面拍了我的肩膀。

 

我回头一看不认识。一个瘦高个儿,头发极短,小眯眯眼儿,在高倍近视眼镜的强力折射下显得更小,然而却炯炯有光。

 

“到那边聊聊。”他音频极低,类似低音贝斯。我点头。我们俩踱出人群。

 

他就是石强,后来成了我的哥们,那几年我唯一的哥们,而我也是他唯一的哥们。这事儿很简单,他说到那边聊聊,我一点头,我们俩踱出人群,就搞定了。

 

关于这件事,有两点让我一直很困惑。第一,当时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呢?第二,我有一种错觉,总觉得我从来就认识他,仿佛发小一样。他所经历的种种,好像我就在旁边似的。比如说,当他说大学某一次喝醉了,我就能想起那天他血丝密布的眼睛、我痉挛的胃和酒桌令人作呕的气味。他说有一年刚开春,和几个哥们在学校围墙外遭遇几个地痞,我就能立刻回忆起地上的残雪、冷峭的空气和三角刮刀寒寒的闪光。我的时间线往回延伸,他的故事和我的记忆纠结在一起,合成了一个时空,我和他都在里面。不可思议的是,一进入这个时空,我的理智就自动退位,隐形不见,我于是心安理得地相信那些都真的发生过。

 

关于第一件,我专门问过石强,他说他也不记得是为什么,没有特别的印象。而第二件事,有一天我读科塔萨尔的《会合》,读到格瓦拉他们为了和战友会合,在枪林弹雨中飞奔,仿佛是种享受,简直赏心悦目,我立刻会心一笑,然后恍然大悟,这两个问题原来是一个答案。联系着我们俩的,是共同的战斗经历。

 

石强和我都来自东北。和数量众多的东北少年一样,我们成长的历史,基本就是一部战斗的历史。那片山水太纯了,太年轻了,没那么多沉淀,没那么多杂碎。激素上来了,嘴上软毛长出来了,内心不安了,宣泄的手法简单直接:战斗。石强我所经历的大小战斗都不下二十次,主要是针对地痞流氓,偶尔也有内部斗争。在战斗的快感中成长,仿佛是种享受,简直赏心悦目。我记忆中成长的激情,和石强战火中的青春纠结在了一起。而战友,即使不在枪林弹雨之中,也早晚会辨认出来,早晚会拍肩膀,早晚会点头,早晚要踱出人群,早晚要会合。

石强是搞艺术史的,博士生。来这儿之前,他已经在加州艺术学院呆了四年,拿了个本科学位。去加州之前,他在杭州一个很有名的美院学绘画。那个学校就在西湖边上,我去过好几次。 那天我们的话题是从学校旁边的酒馆开始的。

 

“你也去过那儿啊?”

 

“每次到杭州都去美院,到美院就得去那个地方啊。”

 

他点点头,笑了,笑得很深沉。这种程度的共鸣只有真正的酒友才能体会。有了酒,剩下的就简单了。

 

星期五晚上,我在石强那儿喝啤酒。他住在城南一幢公寓里,离我不算太远。石强的生活简单而单调。上学,回家,画画,看书。他喝啤酒,喝白酒,喝红酒,喝黄酒,抓到什么喝什么,他吃各种各样的垃圾食品,抓到什么吃什么,就是看不见他吃饭(而见到他吃一般意义上的饭,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他的房间里放着大小两个画架,地毯的中心竖着个装置,是一根黝黑粗壮的铁管,一直顶到天花板,有个底座,多节,越往上越细,头部突然扩张出去,像个蝌蚪脑袋。这形状有点意思,简单地说,如果阴茎里面长骨头的话,就应该是这副样子。

 

“这个是什么意思?”我指着它问。

 

“也没什么大意思,当时想的全是空间和时间什么的。这个主题还做了一个,用半透明纸做的带褶的管道,弯曲着挤满了一个屋子。”

 

他还说几句话根本说不清楚,如果我真对它们的用途感兴趣,他可以找找以前的论文。我赶紧摇头作罢。

我用手指弹了一下,铁棍儿发出闷响,听上去相当结实。

 

“那几年净做这些东西了?”

 

“没有,其实很少,我到底还是个画画的。以前画国画,到了加州以后画油画。当时我对后现代着了魔,有些想法只能用装置表达。现在早就退烧了,还是觉得做学问踏实。”关于他现在所研究的东西,石强解释了好半天我也没明白,似乎有关某种行为艺术。然而对我来说,他这个人本身,就相当地行为艺术。

 

他浑身矛盾,他就是他自己的对立面。如此广泛深刻的矛盾共生在一个身体上,却相安无事,完全不合乎常理。因此,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二律背反。

 

首先,他是绝顶聪明之人,好奇心强,领悟能力异乎寻常。别的不说,只外语一条就足可以证明。众所周知,在大学生之中,若论外语之惨,以美院学生为最。然而他的英语却极好,读英文版哲学书如履平地,口语也相当流利。更难得的是,这些本领都是在国内时,利用零碎的时间轻松练成的(他有一个理论:对于学习语言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尊心,而不是时间。因此用整块的时间学习语言,乃是一种罪孽)。他中学时成绩极好,完全能考上顶尖的大学,只是由于酷爱绘画,最终选择了美院。

 

虽然如此的聪明,他在某些方面却极其鲁顿,就像某根筋被生生地掐断了。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他对恋爱一窍不通。

 

第一次失败发生在初中二年级时。当时石强喜欢上了同校的一个女孩子。有一天,他径直走过去对她说:

“嘿,我挺喜欢你的。要不谈个朋友?”

 

那女孩一愣,然后骑上车就跑,随后叫来了七八个大汉,各个膀大腰圆。他说要不是他在学校还算小有名气,那天肯定交待了。

这似乎是宿命的开始,从此以后,他接二连三地恋爱,接二连三地失败。

“甚至没一个超过三个月的。”他对我说。

我摇头,表示不可思议。

 

“没蒙你。”他瞭望夕阳,当时它正像一个血红的咸鸭蛋黄,似乎美味可口,“在大学里有不少女孩子追我,我当然也追别人。每次开始感觉都挺美的,但很快就不对劲了。开始的时候事儿往往并不大,只是觉得哪个地方差了半拍,拍不到点上。每当我想理出头绪补救的时候,形势就急转直下,最后一发而不可收拾。”

 

不过对于这个纪录,他似乎并不在意。斜阳西下,暮色苍远,他的目光也随之渐渐苍茫。他傲然地自嘲道:

“单凭都不过百天这一点,就已经足够牛逼。”

 

我试着开导他说:

“只是运气不好啊。比如说第一次那个女孩,拿你当流氓了,根本没领悟你的出手不凡,不然效果绝对震撼。”

石强听了,不置可否,只是缓慢地叹息一声:“女人不可理喻,可她们却说我脑袋缺根弦。女人是团迷雾,我永远看不清。”

 

他绝不是所谓的书呆子。恰恰相反,他为人处事独具魅力。比如说,大学四年里,他一直是校学生会主席(被别人推上去的,他最后没有拒绝,成了我仅有的当过学生干部的朋友),能力出众,人缘也极好。只是——,也许真是老天出于某种平衡的考虑,对他开了一个玩笑,我们都有的某些属性,在他身上根本就没发育出来。

 

石强另一个有趣之处,是他做事的态度。他的兴趣飘忽游离,如龙卷风一般,发作时狂风骤雨,但瞬间就可以销声匿迹。他曾经在高三那年迷上吉它,于是天天逃课,拜师学艺,只用大半年就玩得烂熟(我听过他用别人的琴弹巴赫和索尔,非常地精彩)。可是后来有一天,没人知道为什么,他突然不弹了,琴也送了人。大二那年,他曾经狂热地痴迷于围棋,流连于棋馆茶社间,拜师,下彩棋,玩得昏天暗地,风雨凄迷,为这个还差点留了级。可是拿到了业余三段(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那种真正的老业三)证书之后,突然之间没了兴趣,从此连棋子都不曾摸一下。我曾绞尽脑汁怂恿他和我对局,甚至愿意付出给他做裸体模特那样高昂的代价,都没有成功。他迷上装置那段日子里,在半年之内,曾经两次被火燎光头发,还摔瘸了腿,然而事后随便就把那件血泪之作送给了别人。

 

他的原则是,要么百分之百地投入,要么跟本就不做。此原则背后的理论是,不如此就不能最大程度地活着。多年以来,让他不改初衷如痴如醉的事,只有画画和喝酒两件。虽然才华横溢,石强绝不是那种意气风发的所谓精英青年之类的人物,相反,他有意回避那种锐利的作派,甚至很有些消沉。可这也正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Prose/31186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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