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圣、厌物和粉丝
(2010-03-02 22: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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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笑兄艾米山楂树之恋静秋老三情圣厌物粉丝游坦之情感 |
浅谈静秋和《山楂树之恋》发表特别是经畅销作家艾米转载后,几个没露脸的“新浪网友”光临鄙园高谈阔论,还有菜鸟评论太长被网管转到我的垃圾箱。 有怀疑“老三'真实性的:这样男人哪里有?我也嫁!有说“老三'算什么?男人哪有不爱静秋的?我也娶!还有说:和金庸笔下的游坦之比,“老三'真不算什么!游坦之才是真正情圣——任劳任怨,任欺任辱,只讲付出,不讲一丁点回报!也有人劝:您何必趟这混水呢?从此没人敢爱你了,你心中是静秋,谁敢和静秋争高下?就算得到了你,得到你的心决然没望了,打死也不敢的!更有人讽刺:情归情 ,和势利挂钩就没多大意思了!
本人向来对来访者客气——来的都是客,热烈欢迎!(顺便公告:一定回访,访必读文;评论支持我的,更有评必复或回访点评。志同道合,礼尚往来嘛!)毕竟当过点击阅读率“超百万以上级 ”的博客大哥大(不是这里),懂得博客本来就讲互动,互相评论很正常也是特色,即使观点不同也欢迎: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有时可受些启发。由于观点不尽相同,问题需要回答,干脆作文评论上述几个文学作品中的典型人物,把自己爱情观阐述一下,或许对网友尤其是“孤家寡人”们有些启发。
一、关于《天龙八部》的游坦之
没有抱没有吻更没有“飞”阿紫!甚至没有听到一句温柔客气话!阿紫内心深处瞧不起游坦之,怎么会对他假以辞色?游坦之却由她打骂,由她关兽笼烫铁面罩,由她当奴隶当畜牲!最后还义无反顾诚惶诚恐地把眼睛献给"瞎了眼睛"的阿紫!还要男人怎样对女人?算不算“情圣”?连阿紫梦寐以求想嫁的“姐夫”乔峰就觉得并劝阿紫应该嫁游坦之了。结果呢?阿紫依然没有把游坦之当人看!更别谈嫁给他!尽管游坦之武功也非同寻常的高!没有什么不齿人类的劣迹!好像也没有几个人说游坦之是“情圣”,为游坦之打抱不平,说阿紫应该嫁游坦之,否则不是人!
怪阿紫吗?有点道理——这女人太绝情无情无义!可人家对 “姐夫”乔峰一往情深啊!怎么无情无义了?如果“姐夫”乔峰娶她,绝不会嫌乔峰喜新忘旧,尽管这"旧"还是姐。看她小鸟依人要多温柔就多温柔!
问题来了?该怪谁?还是怪游坦之自己!按现在话说,爱情是“双向选择”!单相思是不行的,也是不好的:骚扰别人,作贱自己!
二、关于《山楂树之恋》的老三
和游坦之相比,老三太幸福了!简直天上地下,天渊之别!所以我在《浅谈静秋和<山楂树之恋>》里说:“那个时代背景里,吻也吻了,抱也抱了,还“飞”过,有什么亏待和有愧?”老三的死固然令人同情,可他是为静秋死的么?是静秋叫他死的么?他究竟为静秋做过什么可歌可泣的事呢?如果有人说,老三想无私地贡献钢笔、冰糖、胶鞋和人民币!一定会有人反对:还是公子哥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我说,都错了:不是“无私”奉献,而是 “有私” 地、虽没惊天动地大事却“润物细无声”奉献!如果老三真“无私”,即使再优秀,静秋也不会喜欢他那么怀念他——岂不自作多情了?充其量“游坦之第二”,单相思!
艾米的《山楂树之恋》高明地写了静秋想过以身报答老实巴交的“张长林”,所以静秋绝对不是阿紫式的冷酷无情!我就作为特别善良举例!还写了老三无私帮助过挨酒鬼父亲毒打的女孩!这就表明老三的善良并不是都“有私”!是个肯无私助人为乐的好人!天衣无缝了!
所以,真正的爱情是两情相悦情投意合!不是单相思,更不是惹人厌烦的单相思!所以老三是“情圣”!游坦之在被爱人心中只是“厌物”!
三、为粉丝的发明和流行喝彩
恋爱中的人啊,一定要明白情投意合!双向选择!“剃头担子一头热”是不行的!民间早有俗话:“强扭的瓜不甜”!
尽管如此,我还是要为游坦之说点公道话:爱的那么无怨无悔无私无保留——情场亚圣!没有“情圣”遇不到“情圣”时,嫁给“亚圣'也不错!所以“姐夫”乔峰就劝阿紫应该嫁游坦之 ,所以金庸要让阿紫瞎眼睛!按现在话讲:爱一个自己爱的人!不能如愿以偿,被一个爱自己的人爱也是遗憾的幸福!
可以结束文章了。人不依,还没联系自己哩!无可回避,无可奈何,借用对评论的答复:“赞美人不等于一定想娶人,一定想娶也不等于能娶到。”浅谈静秋和《山楂树之恋》只是实事求是地评论人物和作品而已(不否认对《山楂树之恋》多少有点爱屋及乌)!也没有想过从被评论者那里捞什么好处!就象我的《人杰地灵》赞美了王昭君,难道痴心妄想娶王昭君或者捞好处不成?岂不天大笑话!人会反驳:这是狡辩,古人和现在人不同!那么敞开心扉说,感谢人们发明了“粉丝”这个词!博主充其量是想嚐粉丝味过粉丝瘾的粉丝而已!老实说,我还是新浪博客群里另一人的粉丝——既然开口了,发点“少年狂”多嚐一口又何妨?不会胀得难受吧!
什么是粉丝?概念宽泛,我理解是对某人喜欢、欣赏、敬佩、仰慕,极端是崇拜。或必居其一,或兼而有之。我的粉丝胃口既不是麻辣,也不是清淡,喜欢中间的’“家常味”。粉丝和“情人”不同:可以是异性,也可以是同性!可以含暗恋,也可以和爱情无关!所以粉丝好像更“大公无私’”没有“私心杂念”些,自己心安理得,理所当然更被人接受和欢迎!几个人会拒绝别人当自己粉丝呢?
情圣不是那么好当的:要有“私心杂念”地“无私奉献”!还要对方愿意接受!千万别当厌物:太傻!自己和对方都有害无益!执迷不悟象杨粉丝那样让刘德华为难,那就是骚扰别人,作贱自己!有什么意思?从爱情的角度来说,万一不能当情圣,也别为了“表忠心”执迷不悟的“从一而终”当厌物!最多当个粉丝!对方粉丝越多,您越能享受自己“欣赏有方”的愉快!
痴男怨女们,豁然开朗乎?别胡思乱想“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了!注意:两情相悦!不然,点到为止!
唉,想起可怜的游坦之!痴心妄想当什么情圣——当个粉丝多好!至少阿紫不可能那么不把他当人!
我为“粉丝”的发明和流行喝彩!她和“追星族”有联系又有区别,不是废寝忘食地跟踪追击。让这世界的粉丝更多一些吧!不分男女老少,人们互相的粉丝多了,人类之间的关心爱护和温暖就多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