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这样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2010-01-23 01:49:41)
标签:
艾米医生行医diana庸医文化 |
我昨晚(美东时间)发了个通知,说dianacanada如果再到我的博客跟帖,我就专开一个贴砸她。今天我发现她在我发通知后又跟了贴,而且跟了不少。我是个说话算数的人,现在就专开一贴砸她。
我在新浪的博客是个中文博客,但dianacanada的贴全都是用英文写的,我推测有两种可能:1、她想卖弄一下自己的英语;2、不会中文输入,或者中文输入很慢,或者中文表达能力有限。
不论是哪个原因,都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考虑到这里有很多读者不是那么熟悉英语,我开砸之前不得不将她的英语先翻译一下,我在这里敬告dianacanada:在我博客发言,请用汉语,不要只考虑自己,不考虑别人。
我有很多热心网友帮我管理艾园,所以dianacanada的贴一发就被删了,我是在垃圾箱里看到她的贴的,最后删的在最上面,所以我今天看到的她的第一个贴是这样的:
dianacanada
I
老早就听说“医者不自医”,看来这话还真有道理。我们这位号称开业医生的dianacanada,前两天还一本正经地给我下诊断,说我stressed(操劳过度,紧张),应该relax(放松,休息),结果她自己马上就stressed了。
我说会专门开一贴,但我并没说何时上贴,她干嘛要等呢?而且还等了两小时,又而且是不迫不及待地(或不耐烦地)等。她这个判断能力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她昨晚刚发帖,就指望看到我砸她的专贴,难道她以为我专为她活着,守在电脑前等她的帖子?
一个判断力这么糟糕,一点事就沉不住气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然后我看到她这样一个贴:
dianacanada:
I
I
If
第一句没什么问题,但也没什么意义,她很可能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never too old to learn”虽然通常翻译成“活到老,学到老”,但英语里的“learn”有“学会,学到手”的意思。而从这几天的情况来看,dianacanada在有些方面的学习能力十分低下,很可能只貌似在“study(学习)”,甚至只是在“look(看)”,但是否真“learn(学会)”了什么东西,很成问题。
比如这个“不干涉他人活法”的基本原则,艾园一再提到,就在她跟帖的《白痴是怎样炼成的》一开篇,我在回复那个lily的时候,又提到过。我反砸dianacanada的时候也一再表达了这个意思,后来我给她的通知表达的还是这个意思,但她却没学会,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在我的博客跟帖,被人删了砸了还要跟,这种德性,能learn什么东西?
如果一个人“活到老,学到老”,但什么也没学会,那我们也只能说这人“态度好,水平低”了。
一个态度好水平低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她上面那个贴的第二句就开始白痴了,因为我并没指控她说了“我是你的医生,所以你必须听我的”,那么她就没必要无事生非地声明这么一句。人家指控了你什么,你就声明辩驳什么,人家没这样指控你,你干嘛多此一举呢?像她这样无事生非地声明下去,一辈子都声明不完了。
第三句就更白痴了,等于承认她没对我说真话,她对我不诚实,因为她的坦诚相待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我得把我的全部真实信息告诉她,但她的if从句显然是说我没把我的全部真实信息告诉她,我也的确没把我的全部真实信息告诉她,事实上,我本人没告诉她任何信息,那么按照她的理论,她当然不会对我说真话了。
作为医生,不管病人是否告诉你真实的信息,你都应该诚实地对待病人,病人有时候搞不清什么是真实的病情,有时则不愿意说出某些真实的病情。但作为医生,你有责任、也应该有能力判断病人告诉你的信息是否真实、是否全部,以便做出正确诊断,你怎么能因为病人没把全部真实信息告诉你,你就对病人不诚实呢?
当然,dianacanada看到这里,肯定又想声明:“我没说我对你不诚实啊!我的意思是… …”
甭管你的“意思”是什么了,你所谓你的意思,是你心里想的意思,但我们怎么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只能根据你说出来的话写出来的字了解你的意思,而你说出来的话就是我分析的那个意思。如果你不相信我,可以把那句话拿到多伦多大学去请教那里的英语老师,看他们是不是像我那样理解。
一个对人不坦诚不诚实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或者说,一个连自己说的话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她还发了这样一个贴,引用了网友wenwen的跟帖里的话,大概是说wenwen不懂“人生而平等”。(篇幅有限,我就不照搬她的帖子了,大家在《白痴是怎样炼成的?》下面能找到。)
看来这个dianacanada患有健忘症,她忘了是她自己率先把自己的职业地位之类的东西扯进来的。她说:
“I
“I
而wenwen砸她的帖子是这样开头的:
“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你懂不懂?你跟农民工一样,普通人一个,别把职业扯出来表示你的观点是对的。如果要扯职业什么的,艾米的职业又赚钱又轻松… …”
也就是说,wenwen不过是在用dianacanada的价值观来反驳dianacanada本人,这叫做“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可笑的是,dianacana看了wenwen的贴,认为wenwen不应该以职业和社会地位看人,但当她自己以职业和社会地位看人的时候,却完全不觉得。
这是不是医学上的“人格分裂症”?看人的时候,是一个人;看己的时候,是另一个人。我一直把这称为“不把自己当人”,现在我也往医学上挂一挂,就称为“人格分裂症”吧。
一个患有人格分裂症的医生,你信得过吗?
dianacanada发的第一个贴已经被“垃圾箱”自动清除了,因为“垃圾箱”只容纳一定数量的帖子,新的进来,旧的就被清除了。如果有哪位拷贝了那个帖子,请提供给我,dianacanada如果自己拷贝了那个帖子,也请提供给我。
现在我根据记忆把她那个帖子的大意复原在这里,其他看到过那个贴的可以帮我看看是不是这样:
“我从来没在网上发过言,这是我第一次在网上发言,艾米,我想对你说,不要写这些反砸贴了,因为你不是上帝,只是人,而人是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的。你应该时不时地跟你妈妈打电话谈谈,她可能会跟你有不同的看法。
这不是个正确与错误的问题,只是提醒你,你是人(不是上帝)… …”
针对她这个贴,我回了两个贴:
回复dianacanada:
你说你从来没在网络上发过言,而这是你的第一次发言,那么我恭喜你,你的第一个发言就很白痴。
1、你说我不是上帝,所以我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但你懂不懂这个百分比的意思?所谓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只是说从整体来看,我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但并不等于我最近说的十句二十句话,或者最近写的十篇二十篇文章一定有错,更不等于我每句话就一定有错。
而按照你的意思,既然我不是上帝,我有可能犯错,所以我就不应该反砸那些错误的言论,这是什么白痴理论?我看你才需要明白你自己不是上帝,你没有资格指点我该不该反砸白痴。
2、然后你又说:“It
那么你到底是在说right
你说你这么一脑子的浆糊,还来劝我,不是找抽吗?
再回复dianacanada:
你还叫我once
你这不又是在play
我也告诉你,你只是human,而且是个脑子很糊涂的human,你就别想play
你从哪儿来,回哪儿去,别在我的博客发表白痴言论。
我觉得我这两个帖子,写得清清楚楚,道理也浅显易懂,但dianacanada显然是看不懂我的帖子,所以她一口气提了九个问题,基本都是在问“我说了… …吗?”:
dianacanada:2010-01-22 08:54:44 [恢复] [删除]
2. did I say" 是在 play god (扮演上帝)吗 "? All I said was "Nobody is
god". Please tell me if this sentence is true?!
3. " 你发表一个错误的观点,她就会觉得眼中揉了砂子,非清除掉不可。 " The extreme of this condition
is called "obsession".
4. What is wrong with this statement?"
艾米不是上帝,不可能全对,但马上又说,这事跟对错无关,只是说你不是上帝,是人,而人是不可能全对的 ". Please educate
me?
5. I was accused of being a " 油盐不进的白痴大脑 "," 势利眼 ". Is this an
accusation?
6. Please tell me where I said this: I 扮演上帝,医生不等于上帝。指点人家如何办博
7. " 而你的所谓 relax ,相当于 be idiot" How did you know this is 相当 ? Did I
ask Amy to stop doing anything that she is doing?
8. I told you my job because I never looked down on you. You are
talented, so am I. I know that I am well respected and talented. I
am not showing off, I simply state that doctors are generally
respected by the society in real world. I happen to be one.
9. " 任何一种药,都不可能有百分之百的疗效,那么按照你的理论,就根本不该用。 " what is my theory? Did I
say this 根本不该用 ?
虽然她叫我educate(教育,教)她,但我觉得她基本上是un-educatable(不可教)的。下面我尽力教她一下,但我不指望她真能看懂:
她认为我不应该反砸白痴,理由是我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这个观点隐含的三段论就是:
(大前提)凡是不能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我们就不应该干。
(小前提)艾米(砸白痴)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
(结论)因此艾米不应该砸白痴。
如果这个三段论成立,那么我们就可以推导出:
(大前提)凡是不能百分之百正确的事,我们就不应该干。
(小前提)任何一种药都不能百分之百有效(治愈率达到百分之百)
(结论)因此我们不应该使用任何一种药物
假如她的意思不是我砸白痴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而是我本人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那就更糟糕,等于是叫人都别活了,因为没人能够做到百分之百正确,那就什么事都不该干。
关于扮演上帝,她当然没有高喊“我在扮演上帝啊”,但她的做法却是在扮演上帝,因为她作为一个人,甚至作为一个开业医生,都没有资格告诉我在我自己的博客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的,也没有资格告诉我应不应该给我的妈妈打电话,但她既指点了我如何办博,也指点我如何生活,所以她只能是在扮演上帝。
我的这段分析解答了她的大部分问题,但不包括下面这句,所以我把这句拿出来做个分析:
3.
The
Obsession是“过度迷恋”的意思,比如爱一个人爱到不能自拔的程度,可以叫做obsessed with somebody。Obsession作为一种病症,大概相当于“强迫症”,内在表现是不可遏制地纠缠于同一个想法,外在表现是不可遏制地做同一件事。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过度迷恋”的东西,往往是可有可无的,而不是性命攸关的。比如有些患强迫症的人会不停地洗手,洗了一遍又一遍,无法停止;还有的则不停地检查门关好了没有,刚检查过,马上又不放心了,于是又跑去检查。
这个洗手和关门,都不是性命攸关的事,不洗那么多遍手,也不影响身体健康,更不会致人死命。但有些事情,是性命攸关的,或者直接影响健康的,那么就不存在obsession的问题,该做多少遍,就做多少遍。比如呼吸,人不呼吸就会死亡,那么人只能不停地呼吸,但那不能称为“过度迷恋呼吸”。
上面这个例子里的“眼睛揉砂子”,跟洗手和关门不同,而跟呼吸相同,是直接影响健康的,一个人的眼睛是绝对揉不得砂子的,揉了就要弄出来,不然就会伤害眼睛。这样的事情就不存在obsession一说。难道有些时候我们还是应该允许眼睛揉砂子,不允许就是obsession?
错误的观点,就像眼中的砂子,也是不能允许其泛滥的,允许了就会损害真理,这不存在什么obsession。我们很多人出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反驳错误的观点,导致谬误盛行,这等于容忍眼中之砂,其结果只能是伤害眼睛。
而dianacanada连obsession和必要的求生/健康手段都分不清,这种医生你信得过吗?
她后来讲,她说这些只是在follow doctor's oath (按照医生的誓言在办事),说医生有责任指出别人的病症。我不知道这是哪个国家医生的誓言,我只知道在北美行医必须有执照,是哪里的执照,就只能在哪里行医,是哪方面的执照,就只能在哪方面行医。
那么dianacanada有网络行医或者美国行医的执照吗?如果没有,她这样为我诊断,就应该是“无证行医”,是违法行为。即便她有在美国行医的执照,那么她的执照是关于办博客的吗?是关于砸白痴的吗?如果不是,那么她针对我反砸白痴下诊断,也是非法行医。
一个非法行医的人,你信得过吗?
我写这么一篇,是因dianacanada而起(because of her),但我不是为她写的(not for her),因为我知道她看不懂,她看了我这一篇,只会冒出更多的“我说了... ...吗?”之类的问题,所以我主要是写给那些看得懂的人看的,同时也提醒我在加拿大的亲戚朋友们:当心啊,你们看医生的时候可千万注意了,别撞在dianacanada这个糊涂虫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