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回复“白金子弹”
(2009-12-13 21: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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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白金子弹宜昌山楂树之恋夷陵台文化 |
1、你自称“宜昌的一名作者”,我不得不说,你这话说得很白痴。
你可以说你是“宜昌的作家”,因为“作家”可以算是一个职业,而你住在宜昌,那么你是“宜昌的作家”,就像说你是“宜昌的工人”一样,是说得通的。
你也可以说你是某本书或某篇文章的“作者”,因为那本书或那篇文章是你“作”出来的,所以你是“作者”。但你却大拿拿地用个什么“宜昌的作者”,what do you mean (你什么意思)?宜昌是你“作”出来的?
就凭你这句话,我就可以断定你根本没搞懂“作家”“作者”究竟是“十马弯意”(什么玩意),你还跑到我的博客来指教我,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2、我状告夷陵台,是因为他们在未经我许可的情况下,就改编了我的《山楂树之恋》,这就侵犯了我的版权,对此他们已经承认了错误,补签了合同,并按合同付了改编费。
你现在跳出来打抱不平,是刚睡醒,还是脑子缺根筋?网上就能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我建议你还是先学习一下再发言,别像个山顶洞人一样,对现代社会一无所知。
侵权是个法律问题,跟我的文笔有什么关系?我文笔好,他们不经我同意就改编我的作品是侵权,我文笔不好,他们不经我同意就改编我的作品还是侵权。你以为只要把我的文笔贬低一番,夷陵台的行为就不叫侵权了?
你连“作家”“作者”都分不清,又有什么资格探讨我的文笔呢?你以为“文笔”是什么?就是脸皮的厚度?谁的脸皮厚,谁的文笔就好?
3、你大力声明你跟夷陵台没有任何关系,你跳出来攻击我纯属打抱不平。我只能说,你脑子里一团浆糊,分不清“情”与“理”。
发言最重要的是观点正确,实事求是。如果你的观点是对的,那么不管你跟夷陵台有没有关系,你的观点都是对的;如果你的观点是错误的,那么不管你跟夷陵台有没有关系,你的观点都是错误的。难道你以为只要撇清了你跟夷陵台的关系,你的白痴观点就变正确了?
夷陵台不经我允许就改编《山楂树之恋》,就是侵权,不管他们是出于好心还是坏心,是帮我宣传还是为了他们自己出名,他们的侵权都是一个事实。既然他们侵权了,我就应该诉诸法律,维护我的合法权益,也维护法律的尊严。如果你看不惯我的做法,那就说明你没有法律意识,情理不分,你应该好好学习,与时共进。
你给自己取名“白金子弹“,大概是觉得自己的杀伤力挺大的,不过你好像只注意了子弹,没注意你的枪口是对着你自己的。
既然如此,你的下场就只能是饮弹自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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