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再回复林子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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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月 4 日,我在文学城海外原创贴了《竹马青梅》第 16
集,林子丹跟了一个贴,又是扯旧账,而且丝毫不减她当年的横扯辩风,无中生有,瞎编乱造,污蔑诽谤,下面我就逐段回复,希望这样能让她多少看懂一些(红色部分是林子丹的原文):
-林子丹 (1062 bytes)
艾米:你在新-浪给我的回复我看了,因为我平时不去那里, 要不是昨晚有人转到这里来我还看不到。既然是给我的回复,我的问题又是在这里问的,为什么不贴在这里呢?
看来林子丹对我还算客气的,她对艾友友就完全是撒泼:
这个艾友友在哪里发表的这些言论? TA 敢在原创重新说吗? - 林子丹 - ♀ (0 bytes) (2 reads) 12/3/09
看这气势!活脱脱一左手叉腰,右手乱指,脖子上青筋暴露,嘴角边唾沫飞溅的主。
我说林子丹同学啊,看来你到现在还没搞明白博客和论坛的区别。博客是博主的个人空间,博主可以自由发言,只要不违反网站规定,不污蔑诽谤,任何人无权干涉。
但论坛是公众的空间,与论坛主旨无关的东西,不应该拿到那里去发表。“海外原创”是个文学性质的论坛,理应发表些小说散文之类,像你那种《过节与减肥》之类的东西,还有某人的《孔雀女凤凰男怎样帮穷亲戚》之类的东西,发在那里都不合适,更不用说像你这种无理无据、信口开河、胡编乱造的指控了。
你把“海外原创”当成你家的垃圾桶,想在那里倾倒什么,就在那里倾倒什么,你就这德性,我不想多说,但恕我不能奉陪,我在海外原创只贴故事,只贴称得上“原创”的东西,就算跟帖,我也尽量跟出点水平来。
我也劝你自重一点,别在“海外原创”编造谎言污蔑诽谤我,我不在那里反砸你,但我会在我的博客反砸你,一直砸到你住嘴为止。如果情节严重,我会告你诽谤。
你写得很长,我看了个大概。首先谢谢你回答了我的问题,那就是你并没有说批评你的人“都”是白痴,你说你并没有说我是。我从哪里听来的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我有了疑问是公开问的你,而你给了答案。但我不同意你说的“这是个白痴问题”。估计你也清楚,说人是白痴或者问的问题白痴属于人身攻击,是公共论坛无法容忍的。
你只看了个大概,就急忙公开反驳我,这是你闹笑话的根本原因,你的一知半解,就是这样造成的。你可以不细看我写的东西,你甚至可以不看我写的东西,但如果你想反驳我,那你就得看仔细,看明白,看懂,不然就会搞成你这种状况,根本没看懂我的文章,就急着反驳,结果通篇都是臆测、编造、信口开河,没有证据,没有消息来源,说白了,就是造谣诽谤。
首先,我没有在公共论坛叫人白痴,请你不要造谣污蔑。我也没有叫任何提批评意见的人白痴,也请你不要造谣污蔑。我只叫那些到我的博客来捣乱的人白痴,那不是人身攻击,而是自卫反击。
请你搞明白一点:捏造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就叫诽谤,请你说话之前先搜集证据,弄清事实。
其次,你还是没搞懂我在上个回复中说的道理:你从什么人那里听来的指控,就问那个人要证据,在拿到证据之前,不要轻易相信那个人的指控。
这跟你的提问公开不公开有什么关系?你听到一个谣言,不加核实,就拿到公众论坛传播,并气势汹汹地责问被指控的人,这就是白痴行为,越公开越白痴。
如果你认为只要听人说过,只要你是公开责问,就可以不负责任乱说,那我也可以找几个公众论坛去责问你:“林子丹,有人说你是站街鸡,有这事没?”
拜托,请看明白我上面的例子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是用一个极端的例子告诉你,你的逻辑有问题,请你千万别又淘神费力地证无:“我不是站街鸡啊!”
至于其他的篇幅我觉得很没有必要,我只问了一个问题,你回答了我就满意了。你又涉及了很多其他诸如我挑刺什么的,而且把我的很多原话找出来加以评点,很耽误你宝贵的时间。正像你说的那样,我“不懂文学”,也“没有资格做文学批评”。
你看你真是屡教不改,说什么“其他篇幅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不又是对我的写作指手画脚吗?我在我博客里发帖,你觉得没必要,你就不看,就这么简单,干嘛又来指手画脚?而且还是在公众论坛对我博客的文章指手画脚?你凭什么说我其他篇幅没有必要?有什么理论依据?有什么事实依据?
事实证明,我那篇文章的“其他篇幅”很有必要,因为你到现在都没搞懂读者和作者各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有你的发言为证:
不敢让别人指手划脚的东西干嘛要往原创贴啊?说这话的人 - 林子丹 - ♀ (24 bytes) (16 reads) 12/3/09
同学,你以为作者在公众论坛帖作品,就是为了让你指手画脚?你以为你是谁?如果你懂行,你可以写点有理有据的文学评论,如果你不懂行,就少开尊口,免得丢人。像你那样连“纠缠于”都搞不懂的人,连“朝三暮四 ” 可以表示“感情上易变”都不知道的人,你有什么资格对人家的作品指手画脚,还指望人家虚心接受?
你当年闹的笑话,你当然不愿意我把它写出来让人看见,但我认为很有必要写出来,一来可以让人了解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二来可以告诉大家,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三来可以让人知道,什么是正常的批评,什么是外行指教内行。
另外有很多对我的评论,我看了不觉得你是在说我,因为我没有那样说也没有那样做,什么我“一向以歌唱家自诩”,这从何说起呢?我瞎唱过几个歌几段戏,是解闷儿的,跟歌唱“家”风马牛不相及。还有什么“暗恋”之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没暗恋过你说的那个人。
你只能说你没说过“我以歌唱家自诩”这句话,但你的行为,完全是以歌唱家自诩,不然的话,怎么会那么张狂地批评 Carol 的爸爸不懂唱歌呢?当飞星问你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的时候,你还恼羞成怒,把这当成不接受你的批评的证据。如果你谦虚谨慎地认为自己只“瞎唱过几个歌几段戏”,你会跑出来向音乐专业毕业的人叫板?
这也是你辩论中的一个致命伤,就是你自己说了什么,你自己不知道,你只知道那些一字一句对应的东西是自己说的,但那些包含在你言行中的观点、前提和概念,你就不知道了。即使别人分析给你听,你还是不懂。
还有“暗恋”一说,到底是谁在指控你“暗恋”?谁指控,你问谁要证据,别又煞费苦心地证无。
我喜欢就事论事,不喜欢挖掘个人隐私,什么哪个人多大年纪,都不在我考虑的范围,至于拿着别人的年龄取笑,更为我所不齿。
你自我标榜个什么?你什么时候才能学会“谁主张,谁举证”这个原则?如果你认为有人拿你的年龄取笑你,你应该拿出证据来,不能因为有人提到了你的年龄,就说成是拿年龄取笑你。“挖掘个人隐私”也一样,如果你认为谁挖掘了你的个人隐私,就拿出证据来。无凭无据地乱说,就叫诽谤。
最后,教教你如何读懂简单的三段论:
我在上一次的回复里说:“既然林子丹没来我的博客捣乱,我就不称她为白痴 了。”
这是一个省略了大前提的三段论,大前提隐含在小前提里,复原之后就是:
大前提:只有到我博客捣乱的人,我才会称他们为白痴。
小前提:林子丹没有来我的博客捣乱
结论:所以我不称她为白痴。
林子丹,你看懂了没有?如果还是看不懂,那就记住一条:请你看懂了再发言,别一知半解,却自以为是,且好为人师。如果我再看到你在任何地方指责我“把所有提批评意见的人都叫白痴”或者“在公众论坛叫人白痴”,我会告你诽谤。
你的先驱汉代蜜瓜会叫你别怕,她会教你如何拒绝提供收件地址以逃避打官司。不过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现在有很多卡加利的朋友拿着她的照片在寻找她,只要她在卡加利,总有找到她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