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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告十级白痴“非me" 及某“新浪网友”

(2009-04-01 23:35:31)
标签:

杂谈

艾米:告十级白痴“非me" <wbr>及某“新浪网友”

 

“在美国,不要在未得到屋主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进入屋主的地盘(包括房屋和草地)。不然的话,不论得到什么惩罚,都是你活该。”

 

请你明白一点:博客是博主的私人空间,博主有删帖权,那就说明你在别人博客发帖是不受法纪保护的。

 

如果博主做了违法乱纪的事,你有权批评,但如果博主没做违法乱纪的事,而你凭着自己的好恶认为博主做错了事,那就请你明白一个道理:你不是法纪,你没有权利干涉别人的活法。

 

博主已经明确宣布不欢迎你,你还要跑来指手画脚,那么无论博主如何对待你,都是你自找的

 

告某“新浪网友”:

请你不必费心从百度艾园转“此情若是久长时”的帖子到这里来了,既然她的帖子光明正大贴在百度艾园,说明我不认为她的帖子有什么问题,不然我就亲自删掉了。你如果希望大家看到那些贴,我帮你在这里做广告,请大家去百度艾园看“此情若是久长时”的回复贴,她主要是回复一个匿名捣乱的“2某“的。那人的IP多以“2”开头,虽时有变换,但万变不离一个“2”,刚好“2”也是白痴的意思,所以就称它“2某”了。

 

顺便说一句,因不知某些人是男是女,输入“TA”也很麻烦,要在中英文之间切换,所以对不知道性别的捣乱份子,我今后一律以“它”称呼。你若不想我用“它”称呼你,请告诉我你的性别。

 

告十级白痴“非me”:

请你不用费心到我的博客来捣乱了,你可以自己开个博客,在那里畅所欲言,享受言论自由,如果你的博客以砸艾米为主,肯定能笼络一批读者,说不定你就此出个名也未可知。

 

我不欢迎你到我的博客来发言,因为你完全没头脑,什么都看不明白,还自以为是,指手画脚。在艾园发言的常客,都是有些水平的人,你那个智力和德性,还是去hairycat之类的博客比较好。

 

为什么说你是“十级白痴”呢?因为去年那些在艾园闹事的白痴(比如你同情支持崇拜的那个公开声称“我爱流氓”的hairycat)今年都收敛了,知道不来艾园闹事了,而你还不知趣,还要跑来找删找砸,所以你的白痴程度应该比他们更胜一筹,就给你评个“十级”吧。

 

请你先想明白一件事:你到底有什么权利到我的博客来指责我?谁给你的权利?哪里写着你有这个权利?如果哪里都没说你有这个权利,那么你就是上门来闹事的,就是来找骂找砸的。大概你以为自己在主持正义,我劝你还是找一个贪官,天天盯在他门口批评他,那样说不定还真能主持一下正义。至于我,一个平民百姓,又没违法乱纪,你有什么资格盯在我的博客教训我?

 

当然,你要跟我对着干,偏要守在我的博客撒泼,我也不在乎。我已经说了,出于对他人活法的尊重,我不会到你们这些白痴的博客去砸你们,但我对你们这些白痴的鄙视和厌恶并不因此消失,所以如果你送上门来让我砸,我也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为什么要狠砸你们这些白痴呢?因为我不想让你们这些白痴活得太滋润,你们天生愚钝,后天又不学无术,自己一事无成,却成天盯着那些比你们成功的人,找上门来指手画脚,还指望人家为了一个“谦虚”“宽容”的美名容忍你们,别做美梦了。你生错了时代,如果你生在文革当中,那就该你得意了,我写了几本书,肯定成了反动学术权威,你一个白痴,肯定是想怎么砸我就可以怎么砸我。但现在不是文革了,你就别指望你一个不学无术的反而能随便砸我这个学而有术的人了。

 

想砸我?先下去把水平提到比我更高的地步再来砸。

 

让我在这里给你算个命:你还会继续到这里来捣乱,因为你虽然白痴,但虚荣心还是很强的,不愿意就这么被砸跑了。但你老人家精力有限,不能一生一世都盯在这里捣乱,所以最终你还是会从这里消声匿迹。但你又有面子要考虑,所以会求助于阿Q,来个精神胜利法,意淫一番,然后灰溜溜下场去。

 

你看看古往今来那些在艾园闹事的人,谁不是这般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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