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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逝的花衬衫

(2012-01-19 05: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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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小学

衬衫

休闲

分类: 散文

    上小学时最恨的是一个叫驴板牙的同学。

    此人仗着体壮如牛专门欺负弱小,有一次居然将毫无准备的我从背后绊倒,然后骑在我的背上,叫我说:我是丫头。这种强迫他人亲口改变自身性别的做法是对幼小心灵最大的戕害,我岂能轻易就范。幸好被值周老师巧遇,救我于倒悬,才使我免遭羞辱。

    若干年后,我儿子上学时亦遭遇此等非良善之辈,但儿子之斗争精神远胜于我,愤然写出了一本十万余字的武侠小说《日月传奇》,并得以刊行。书中的儿子将自己化身为无所不能的武林高手,除暴安良,惩恶扬善,专拣驴板牙之类欺凌弱小的狂徒痛扁,何等酣畅淋漓,何等一吐为快!可叹在我弱小之时,金庸、古龙们的豪侠之风尚未席卷大陆,更无缘光顾东北边陲小镇,封闭的信息严重困乏了我的想象力,只能令对方不疼不痒的接受几句不得好死之类的咒语。

    其实那时痛恨的不仅仅是驴板牙之辈,也恨自己的家长。恨他们为什么要给自己的儿子套上一件只有女孩才能上身的花衬衫。

    那个年月家家子女成群,小的捡大的衣服穿是一种既经济又时尚的做法。赶上先你出生的是个哥哥你便是幸运的,而我偏偏是个倒霉蛋,先于我莅临这个家庭的竟然是两个姐姐。大姐总有新衣服穿,二姐也不错,可以穿到八成新的,到了我,非但穿不到新衣服,还因为总拣女孩的款式花色经常被人尴尬的弄错性别。其实我还不算是最倒霉的,我们班一男生长得人高马大,经常拣他妈的旧衣服穿,除了要穿他妈妈的斜大襟褂子,有一次竟然穿了他妈旁开门的裤子,几次因为改扣子不及时尿了裤子。还一女生,冬天经常穿一她爸的大头鞋,细腿和大鞋形成了夸张的比例,像一双筷子插进两个馒头里,故而得到了“大头针”的绰号。实在说,那个贫困年月,能有衣服穿就算不错的了,大人们哪里还有心思顾及孩子的性别和心理?

    那也是个重男轻女性别歧视的年代,身为男孩自觉得天独厚,不仅在家中具有女孩无法比拟的地位,在学校也觉得高女生一等,岂可随意把自己划入丫头的行列。所以花衣服是极有伤气势的,不仅会引起别人的误解,连自己都觉得穿上花衣整个人就会立刻变得温良恭俭让,矮别人一截。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武和血性,很多时候,我宁可只穿一件小背心,把花衣服卷起来藏进书包里,让它不得再见天日。只可怜书包也是花的,也是拣姐姐的。那书包形同一个带皱褶的枕头,只不过加了两条可以拎着的带子。

    不仅穿的拎的是拣姐姐的,连文具也是拣姐姐的。最难看的是一只木制的文具盒,是老家的一位木匠亲属的佳作,怎么看都像一个傻里傻气的果匣。匣子里放几只黑黢黢的铅笔头和一块无法分辨出原来颜色的橡皮。当时特羡慕班里一位女生的铁皮文具盒。那文具盒盖上有亮闪闪的五色图案,图案是一个放风筝的男孩,那风筝是一个带飘带的花蝴蝶。而文具盒的铅笔全部带有花花绿绿的颜色,满满的一盒像一群幼儿园里穿花裙子睡觉的小姑娘。某次考试前班主任老师检查每个学生的文具盒,看到我那比别人大一倍的文具盒里仅有三支屎壳郎大的铅笔头时,不禁勃然大怒:“你还想考试吗,就这几只铅笔头怎么能答完试卷?去,回家叫你妈给你买两支像样的铅笔再回来考试!”走出教室时,我想依家里的经济状况,回家找妈要钱买铅笔无异于与虎谋皮,非但一无所获,闹不好还要被喷一脸唾沫星子。突然就想起了同在一所学校的姐姐。此时真切的感到有姐姐真好,于是径直走进五年级的教室,和大姐要了一支还剩三分之二长的铅笔,算是应付了老师的非难。

    我那件花衬衫在一个夏天的夜晚不翼而飞,与它一起失踪的还有大姐的一条花裙子,二姐的一条毛蓝裤子。那天妈上夜班,爸也去单位值班。妈临走时特意嘱咐我们天黑前把衣服收起来,但是那天我们在一起玩捉迷藏玩疯了,直到月亮高悬于苍穹之上才想起回家睡觉,把妈嘱咐的收衣服的事忘得一干二净。等到妈早上回家时,屋外的晾衣绳上已经空空如也。妈的愤怒是可以想象的,她把自己的愤怒毫不吝啬的用笤扫疙瘩传递到我们的背部和臀部,使我们人均至少遭遇五次暴力的抽打。我们强忍着不让自己的眼泪流出来,我想那一刻妈肯定把我们当成那假想的偷衣贼了。

    花衬衫被偷的结局是否极泰来。妈决定把爸的一件鸭蛋青色旧衬衣给我改制成一件衬衫,这让我喜出望外。

    我第一次被妈带领着走进了县城中街的一家成衣铺,我觉得那是一个神圣的时刻,神圣的如同进行一次庄重的成人礼。

    一位戴着花镜的大伯拿着一卷软尺在我的颈部肩部肋下腰部以及手臂处反复而认真的丈量,那一刻让我想起了那个古老的童话《皇帝的新装》。只不过皇帝的新装是虚拟的,而我未来的新装却是有形的。我尽可能的显得很从容,从容的如同多次经历这样的礼遇与伺候,但心里却热血奔腾,这样的感觉等同于多年后我拥有了一辆完全属于自己的自行车的那种难以抑制的幸福。

    当我穿上这件改制的衬衫走进校园的时候,骤然感觉到我的腰板是挺拔的,身材是高大的。我终于可以像那些家庭富有的同学一样,有尊严的游走于同学中间校园之内。我开始愿意参加课间游戏,愿意在板牙之流面前展示自己的运动天赋。我的表现令同学们刮目相看,板牙等辈用狐疑的眼光看着我,似乎在问:他这种突如其来的自信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可惜,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身上的鸭蛋青色衬衫。

    那年的秋天,我很荣幸的当选为中队的旗手。旗手是少先大队开队会时重要的角色,每次开队会时都要先履行出旗仪式,而旗手会像明星一样接受全场的检阅。

    我第一次参加大队会的头天晚上,因为第二天的闪亮登场,激动得几乎一夜没有合眼。为了我的荣耀,妈事先为我准备了崭新的白花奇布衬衫,毛蓝色裤子。这套衣裤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获得的真正意义上的新装。它们就安静的睡在我的枕边,热哄哄的烤着我的面颊,和它们在一起的是一条鲜艳的红领巾。

    那晚我的思维异常活跃,想起了很多事情,还想到了那件丢失的花衬衫。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很怀念它,它毕竟陪伴了我两个年级,保存着我的体温,熟悉我身上所有的气味,它是我童年生活的重要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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