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山东大学何中华教授等谈红絮语之十
(2019-09-25 10:32:00)——论《红楼梦》是否“讽刺暗骂满清”兼及索隐考证两派“实录观念”之正误
近日,山大哲学与社会科学院博导何中华教授推送了百度上的《<红楼梦>中对满清政府的讽刺与暗骂》一篇博文。借助此文,得知我省枣庄薛城有个褚衍珍先生喜读研究《红楼梦》,著有《临窗听雨话残梦》的研红文集,算是阅而深研、述而有作的红学研究者。我自己这些年来述而不作,未有结集出版,也就少了很多结识交流的机会。承蒙何教授推送此文,谈谈我的浅见,此非文人相轻,实为雪芹解味之呼吁而行学术探究的真性情。我读褚衍珍先生此文,一个基本的感觉是褚先生对《红楼梦》是一部政治历史小说的定位来解读的。这个基调是与曹雪芹“大旨谈情”中以“情”谐音“清”,并由此导出的“刺清之失”或者与蔡元培《石头记索隐》中关于“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的判断大致相同,只是没有扩大为“吊明之亡”而相对固定在对满清政府的讽刺与暗骂了。他的这篇文章其实有两个层次的论点,一是“甄家被烧的罪魁祸首就是葫芦庙里的和尚,暗写雍正帝对江南三大织造的无情打击”;二是庚辰本63回贾宝玉给芳官起名“耶律雄奴”,又说都是“犬戎名姓”,贾珍之妾佩风、香菱等人叫成“野驴子”,是暗骂满清是不通人性、胡乱咬人的犬狗,是不通人性的畜牲野驴子,可见作者对满清政府是多么厌恶憎恨。
我们的探讨交流如下:
1、民国初年以来,出现了王梦阮、沈瓶庵的《红楼梦索隐》、蔡元培的《石头记索隐》和邓狂言的《红楼梦释真》,形成了一个很大且有影响的索隐派红学家群体。不管是“索隐”还是“释真”,都契合着《红楼梦》开篇作者“将真事隐去”和“实录其事”以及隐真入假、隐甄示贾的写作申述和创作手法。至于如何来阐证“本事”或者是书中所隐何人何事,有什么“微言大义”,因为他们的切入点不同,也就有了不同的索隐结果。蔡元培先生自述自己的索隐方法途径有三:姓名相关,品类相似,轶事有征。实质上他们大都是利用自己听闻的野史传闻或者是熟知的前朝文人政客的轶事来比附“关合”书中人物与故事,是一种“附会的考证”。
我们先来看褚先生第一个层次的论述。他从甄士隐家遭遇隔壁葫芦庙炸供时不加小心引起的大火烧到了甄家论起,由此处一段批注“南直招祸之实病”立论,对“南直”作了史实考证,他的问题出在“招祸之实病”的解析上。与这处批注相关合的文字是“不加小心”。甄家遭遇大火是由“隔壁葫芦庙和尚们炸供时不加小心发生大火”牵连导致的。也就是说着火点是葫芦庙,我们只能认定主体责任是这一处葫芦庙。古今医生诊病望闻问切,是在查找病源病根儿。此处“招祸之实病”即“不加小心”,这是古往今来官场违法违纪犯罪的一大患。加上“隔壁”的牵连,才使得甄家遭遇大火被毁家。《红楼梦》一书从“姑苏甄士隐”写起,连同南京石头城里的“江南甄家”,写了“又一个真正之家”,即两个真家。著名红学家蔡义江先生曾有一篇文章论述书中所写与杭州没有任何关系。蔡先生是浙江宁波人曾任教杭州大学(现浙大),如果有杭州元素存在,他焉能放弃不论?所以褚先生导出的“雍正帝对江南三织造无情打击”的说法,与书中所写是不合的。如果没有当代史学界对于雍正帝对江南三织造的查究,这段苏州甄家遭遇大火的文字,褚先生怎能导出“甄家遭遇大火的罪魁祸首是葫芦庙里的和尚”,进而推断出是雍正帝呢?他使用的一个关键词语是“暗写”,由此可见他同民国初年索隐派人物使用的“演说”等比附手法是一致的。他推导出的结论是一种或然性结论,并不符合必然条件的逻辑推断。
2、旧索隐派如王梦阮、蔡元培等人在使用“词义的关合”这种比附手法进行所谓的考证时,他们会把自己熟知的或者是听闻的人物姓名、轶事等进行拆解列举,一二三的排列出来与书中所写人物或故事进行比附,进而推断出是“演说”现实中某人某事。新索隐派代表人物如刘心武,将他查考到的看似真实有据的“雍正夺嫡”、“帐殿夜警之谜”、“曹家浮沉之谜”等野史传闻,然后推导出同构之一、之二、之三等等,最后将同构关系转化为同一关系。这仍然是一种虚证。褚衍珍先生并没有进行这些比附或者是同构当同一的求证,但他依然是一种比附手法的解读。狭小逼仄又是竹篱木壁的葫芦庙和尚炸供时“不加小心”引发的大火牵连了隔壁甄士隐家,这不是和尚们的主观故意,在区分责任时怎么能界定“甄家遭遇大火的罪魁祸首是和尚”呢?这在情理逻辑上是不通的。雍正登基即展开了对朝廷各机构与督抚包括内务府的财政整顿,自有他的政治道理。作为内务府属下织造署曹家李家遭到查究,对于荣华富贵已久的家族是件大不幸,但我们怎么能就此论定是“无情打击”呢?在“葫芦庙和尚”与雍正之间,褚先生是如何作出逻辑判断的呢?所以我们说这是一种主观臆断。
3、我们再来看褚先生第二个论点的提出。《红楼梦》在人物、地理、器具和官职等命名时,使用了一些谐音方法,如贾雨村这个书中线索人物,拟名之义就有“假语村言”的意思,他的籍贯“胡州”就谐音“胡诌”。“葫芦庙”既借葫芦譬喻狭小逼仄之意,又与“葫芦提”(葫芦题、葫芦啼、葫芦蹄)相关,谐音糊涂。所以自《红楼梦》流传开来,读者评者就有这本书中有“隐词廋语”的说法,像乾隆末年的周春写《阅红楼梦随笔》时就主张:“盖此书每于姓氏上着意,作者又长于隐语廋词,各处变换,极其巧妙,不可不知。”这种谐音法又吻合了考据时训诂之法的“因声求义”,所以很多《红楼梦》的研究者常常使用谐音方法进行推导。当褚先生对“葫芦庙大火”进行解读时,他说“葫芦”是“胡虏”的谐音,就是为了把他的解读引向满清的需要。在对贾宝玉为芳官改名一段的阐释解读里,他就更多的使用了谐音相关这种虚证推求的方法。使用这种虚证推求得出的结论,往往是随意性很大的不符合科学性原则的。
4、我的理解是这一段文字解读时,要准确把握曹雪芹作为一个满族旗人的家国认同以及对满族起源历史的正确认知。发源于东北长白山地区的满族最早的先世叫肃慎,远在虞舜和夏禹时代就与黄河流域的部落联盟建立了联系。大禹治水定九州时,东北夷的肃慎就同周边各族前来朝贡祝贺。周武王伐纣胜利,肃慎人贡献“楛矢石砮”作为朝贺。后来肃慎人的后裔被称为挹娄、勿吉、靺鞨,同中原王朝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公元698年靺鞨族首领大祚荣在松花江上游、长白山北麓一带建立了政权,得到了当时强盛的唐王朝的承认和册封,史称渤海国。后来,居住在东北地区的另一个民族契丹族兴起建立大辽政权,推翻了渤海政权,改称靺鞨族为女真。故此辽与满族先世有灭国之恨。《红楼梦》中宝玉恶作剧的为芳官改名为“耶律雄奴”就是大辽的国姓。至于49回中史湘云装扮起来林黛玉戏称她为“骚达子”,还有褚先生引证的“匈奴”,“都是犬戎名姓,这两种人自尧舜时便为中华之患,晋唐诸朝深受其害。”在这里,曹雪芹借贾宝玉之口,进行了一个巧妙的界定和区分:“生在当今之世,大舜之正裔,圣虞之功德仁孝赫赫格天,同天地日月亿兆不朽……”连同第十六回赵嬷嬷与凤姐谈起当年“圣祖仿舜巡”,这样称功颂德的表示,就在国族认同上与“犬戎名姓”进行了切割。所以说褚先生得出的曹雪芹对满清政府的讽刺暗骂,仍带有很强烈的主观色彩,亦如鲁迅先生说的“革命家看见排满”。
5、满洲进山海关夺北京取中原开疆拓土,对于我国大统一国家的形成功不可没。虽然定鼎北京初取中原时对汉族采取了一些激进高压政策,包括施行所谓的“文字狱”,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思想上文化上的民族认同。像《红楼梦》中贾宝玉所称颂的“大舜正裔”、“圣虞之功德”,以及犬戎对于中华的侵害,实际上就是在宣示满清是有别于这两种人的“中华民族”之正裔。大中华思想的形成,人家满清朝廷要比那些死脑筋的犟汉们要超前要先导。后来孙中山倡导“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实质上是一种狭隘的汉族为主体的“中华观”,这个口号没多久就失掉了它的革命意义。我们不能拿孙中山推翻满清朝廷的革命口号来比附解读红楼梦中旗人甚至满清朝廷的“大中华”思想含义。
6、关于曹雪芹著《红楼梦》的创作缘起和书中义旨,因为自甲戌本之后的己卯本与庚辰本是出自怡亲王府的钞本,对甲戌本上《红楼梦旨义》及第一回空空道人与石头对话中“大旨谈情”四字等处删改很大,所以此后的读者尤其是又进一步删除了所有脂砚斋畸笏叟等人评注的程高刊印本流传开来,读者评者对《红楼梦》的“微言大义”就多有猜测,所以争论很大。我们追根溯源先看曹雪芹同时代尤其是与他结交的满族旗人文友甚至熟识他的满清宗室权贵人物是如何判断的。敦敏敦诚是清宗室,张宜泉是镶黄旗,三人有诗文记载下曹雪芹生活状态和性格生平家世,姑且不论。乾隆帝近亲侄子、辅国将军永忠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雪芹三绝句》,诗云: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语笑私。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这是对曹雪芹传神文笔和对宝黛情痴形象刻画极致感人至深的正面肯定。但他的叔父也是乾隆帝近亲兄弟弘旿(瑶华道人)在永忠的诗上有眉批:“此三章诗极妙。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弘旿的批注就道出了一个事实,就是书中有“碍语”的存在。
那有无如褚先生推断的讽刺满清呢?答案是肯定的。同治年间梁恭辰在《北东园笔录》中记载了他爹的主考官(家大人座主)满洲玉研农(麟)曾经对他爹说:“《红楼梦》一书,我满洲无识者流,每以为奇宝,往往向人夸耀,以为助我铺张。……其稍有识者无不以此书为污蔑我满人,可耻可恨。……我做安徽学政时,曾经出示严禁,而力量不能及远,徒唤奈何!”梁恭辰还记下了玉麟引述那绎堂(估计也是个满洲官员):“《红楼梦》一书为邪说诐行之尤,无非蹧躂旗人,实堪痛恨,我拟奏请通行禁绝,又恐立言不能得体,是以隐忍未行。”从这两个满洲官员的话中可以看出,当时认为《红楼梦》是所谓“污蔑”满洲、“污蔑”旗人的颇有人在。今天当我们读到了甲戌本这一最接近曹雪芹“大旨谈情”写作缘起与主旨的抄本,又能明晰书中所使用的太极图理论(手法),相信大家会得出一个最能解析曹雪芹写作“其中味”的义旨。但如褚先生所论的“讽刺与暗骂”,恐怕义不在此!仅此与褚先生商榷!
7、山大博导何中华教授回复:王先生的回应和质疑很长,只仔细拜读前三部分。感觉您对“索隐”不是那么认同。您认为“索隐派”的解释过于牵强。我认为这在一定意义上是有道理的。比附揭示的相似性只是或然的,没有必然性。但我认为,似也不能忽视两点:一是相似性之处如果能连辍成一整体,大概或然性过渡为必然性就很强了。二是个别例证中的具体事件涉及的人的主观动机同事件本身的客观因果之间也需作适当区分。再者,“索隐”的方法应该是允许的。因为文学作品毕竟是源于生活的。当然,“索隐”又是有其合理性限度的。一旦逾越了这一限度,那么高于生活的方面就被过滤掉了。“过犹不及”。以上只是我在读您的回应时临时想到的。请批评。
8、同意何教授的意见。何教授从文学源于生活的角度来界定索隐方法的可行性,又从文学高于生活的角度来明确索隐方法的合理限度,这是非常符合纪实性文学创作规律的。这同样符合胡适新红学考证方法的运用。《红楼梦》虽然是一部小说,但它又不同于此前的“四才子书”。作者反复申明了书中“实录其事”和亲历亲闻以及“将真事隐去”。现代文学创作理论在讲述“文学源于生活”时是允许作者运用自己生活经历、社会生活的真实素材进行创作的。作者将生活经历和社会生活真实素材进行艺术加工提炼,是小说等文学体裁艺术化塑造的过程和需要。读者评论者如何还原、如何求索这些假中之真的存在,260多年来一直是热爱《红楼梦》的人们刻意求证之处。写《红学通史》的复旦大学陈维昭教授等人主张要牢记“文学”的路标、从文学性原则解读《红楼梦》,指斥索隐派与新红学考证派共同遵循的实录观念。实质上不光违反了文学与生活关系,而且也与《红楼梦》文本发生着抵牾。
9、为了更清晰地说明否定实录观念的当代红学家对于《红楼梦》解读的误区,我们还是应该从索隐与考证两个流派的“索解方向”与“索解方法”的异同上进行解析。从索解方向上讲,考证派是“自传说”而索隐派是“他传说”。胡适先生当年正是从书中“江南甄家”、“独他家接驾四次”这些重大事件中考证了作者是曹雪芹以及他的织造府家世,开启了红学研究的新境界,也指证了他的老领导蔡元培索隐派“猜笨谜”的失误。但是,胡适包括后来的周汝昌主张的“曹家家事说”、“曹雪芹自传说”依然存在真实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与书中所写人事不同构的问题。所以说,考证派进行实录考证的时候,它其实就是新索隐派。二者在索解方法上的旨趣与遵循是一致的。但与文本阐释、与文本内证的关合上的歧误,问题出在哪里?我觉得首先索隐派要注意曹雪芹在书中强调的是“实录其事”,他将自己亲历亲闻、不敢稍加穿凿的人物仍然使用了“假语村言”进行了虚拟化塑造,这是塑造情痴情种借以“大旨谈情”的需要。所以,索隐派不仅由内向外进行求证书中人物之“真”时发生了索解方向的错误,而且也发生了索解重点在“人”还是在“事”这个方向上的错误。考证派的错误主要是索解方向发生在书中所写是二真合一假、隐两甄为一贾,他们方向性的错误主要在于没有透悟曹雪芹由“姑苏甄士隐”写起的隐喻意义,索解“甄家”数量由二失其一。正如何教授所说的索隐方法是允许的,索隐派与考证派百余年来都有它存在的价值,就有他的索解方法既遵循了文学创作与生活的关系,又吻合着曹雪芹写作形式的申述。陈维昭教授等人将实录观念等同于曹雪芹申述的“实录其事”,没有搞清楚这个索解方向的指向意义,而且夸大了考证派索解时历史事实与书中所写不同构的问题,过于强调文学性原则,也是失于偏颇的。
10、山大何中华教授回复:王先生好!谢谢回复。我当年学过绘画,记得画画的人画出的人物形象都带有自己的影子,而且是无意识的。在哲学上,有人说哲学家建立的学说或多或少带有“自传”的性质或色彩,在当代尤以存在主义为然。我猜想这类现象也应表现在文学创作领域。
何教授回复:同意您的分析。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这大概就是真假辩证法吧,也是聚讼不已,永无定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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